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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三天后,终于到了降央结婚的当天。
本地人结婚特别热闹。
又因是藏族。
婚宴要举办三天,外加遇上了开春。
顺带庆春。
所以宴席要进行三天。
降央家,崭新的天蓝色藏袍放在他面前,旁边还放着许多的装饰。
视线一一扫过,最后落在了那把匕首上。
程婉婉拿走过。
在手里握了一夜。
还以为从此要留在身边,谁知她却留下了。
降央拿起匕首,虔诚地落下一吻,与此同时,一滴眼泪从眼角流了下来。
“大哥,时间快到了,得迎新娘去了。”
是晋美。
降央的另一个弟弟,之前他受伤,还在医院照顾过。
而扎西正在前厅待客。
今天来了许多的宾客长辈,阿爸次仁顿珠受了伤,不敢太劳累,就由他代劳了。
“大哥,你怎么还哭了呀?”
晋美闯进房间的一瞬间,恰好就捕捉到了降央落下泪。
“没什么。”
降央抬手擦掉了泪,又把匕首放了回去。
就是迟迟不穿衣服,换装备。
“大哥,你又在闹啥脾气,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你晚一分钟,家里的长辈可就要生气了。”
晋美搞不懂大哥闹什么别扭,只想着赶紧解决,“阿爸身体不好,可不敢再耽搁了。”
提起次仁顿珠,降央的牛劲儿又松懈了。
可他就是不甘心。
为什么其他兄弟们都能找到喜欢的姑娘?
偏偏他就要娶不喜欢的。
他看向了晋美。
这个和他个头差不多高,面色有点稚嫩,但五官很端正的弟弟。
“你去娶亲吧?”
晋美觉得自己脑壳子肯定是坏了,已经出现幻听了。
又觉得大哥发烧了。
抬手摸了一下他的脑袋,好好的呀。
“大哥,你又在说什么胡话呢,今天是你和央金卓玛结婚的日子,为什么要让我去迎亲,你哪里不舒服?”
没错。
降央再嫌弃,还是要娶央金卓玛。
这是祖辈上定下来的规矩。
央金卓玛家也是大贵族。
两个贵族联合,那自然是更强。
再说央金卓玛这一次嫁过来,光牦牛都得带五百头,更别说其他了。
这是大嫂大哥的资产,他们不贪图。
可大哥为什么要想不通呢?
“我没有不舒服,你来替我就行。”降央觉得这个提议真的很不错,想要动手扯自家弟弟。
对方直接跳到了门口,双手捂住自己的胸口,生怕真被扒了衣服。
“哥,你别乱来,央金卓玛喜欢的就是你,我去迎亲,他能用刀子扎进我的心窝,直接让我死在原地。”
“你要不喜欢她,你在结婚前就拒绝呀,为什么偏到这个节骨眼上,非要闹这一出?”
“我告诉你,别乱来,阿爸阿妈都在外面等着呢,要是被别人看了笑话,他们老两口真的能跳河去。”
晋美生怕留下来,被自家大哥强行换上婚服,嗖一下就跑了。
这下计划行不通,自己又得硬着头皮上。
降央自虐地脱衣服,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声音。
“程婉婉,你来就来嘛,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真是太客气了?”
听声音的尖锐度,降央根本不需要猜测。
这就是他不喜欢的新娘,央金卓玛。
今天得意极了。
应该穿着一身金黄色的藏族婚服,手拿金色的鞭子,骑着高头大马,正趾高气昂。
或者说是洋洋得意。
因为不喜欢,所以觉得厌恶。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恶劣。
不配为男人。
因为心胸宽广的男人,不管因为什么都会给足对方脸面。
可他就不是心胸宽广的。
因为不喜欢的新娘正在欺负自己的心上人。
刚要抬脚往外走,忽然就跟自家二弟迎面撞了个正着。
“大哥,怎么还没有换衣服?客人都来了。”
扎西不是一个吵吵闹闹的样子。
今天穿了一个类似藏红花颜色的佛袍。
本人长得本就好看。
外加沐浴了一层光晕,更是让人移不开眼。
此时他就像一个严肃的大家长。
“这不是没来得及嘛。”
降央可以对任何人使脾气。
唯独这个当活佛的二弟不行。
不情不愿换上了衣服。
“大哥,我知道你的心思,但今天这么多人,你要是当众敢对程婉婉表示出爱慕,这么多亲戚,都能用唾沫将她给淹死。”
“要真的爱他,就别给她难堪,要让她堂堂正正正大光明的当一个观礼客。”
“何况人家也没有得罪你,甚至还差点搭上性命,救了阿爸,难道你的喜欢就是要置她于死地吗?”
扎西没有喜欢过一个人。
他也不理解爱情是什么。
可他懂,喜欢一个人就是不能让对方受委屈。
受了委屈的喜欢,那叫喜欢吗?
那叫狗屁。
降央一下子沉默了。
“我知道了。”
确实不应该这么自私。
他也够虚伪的。
而门外。
程婉婉抱着果果,正在欣赏面前的新娘央金卓玛。
今日的央金卓玛少了之前的抑郁,多了几分骄纵得意。
每一个毛孔都写着我很开心。
他来长得也不差。
配上一身金黄色的藏袍,那更是让人移不开眼睛。
就是这说话有点刻薄了。
“礼多人不怪嘛,哪有空手上门的,再说我可以来蹭饭,但也得顾及我家孩子的脸面,你说是不是?”
果果就是典型的年画娃娃。
粉雕玉琢。
一双眼睛更是灵动可爱。
不少人眼睛都粘在了她身上。
小家伙也不怯场,笑得更甜了。
“你家孩子长得不错,这个绿松石给她玩。”
央金卓玛是程婉婉的手下败将。
何况今天有事大喜的日子。
她可不能傻乎乎在自己的婚宴上出丑。
随手扒拉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绿松石丢了过来。
程婉婉一把就抓住。
“我没给你准备礼物,又收了你这么贵重的礼物,需不需要还呀?”
丢过去,对方肯定是不要的,甚至还会因此讽刺一下。
没必要。
“你手里拎的不都是礼物吗?贼心不死呀?”
声音特别小,只有两个人听得到。
“你在恐惧?”
程婉婉也上前一步,顺手摸了一下对方的袍子。
质量真好,丝绸的。
里面还镶嵌着狐狸毛。
好暖和。
好想拥有一套。
“谁恐惧了?”央金卓玛有点底气不足,生怕被察觉自己的内心,装作若无其事。
时间一晃三天后,终于到了降央结婚的当天。
本地人结婚特别热闹。
又因是藏族。
婚宴要举办三天,外加遇上了开春。
顺带庆春。
所以宴席要进行三天。
降央家,崭新的天蓝色藏袍放在他面前,旁边还放着许多的装饰。
视线一一扫过,最后落在了那把匕首上。
程婉婉拿走过。
在手里握了一夜。
还以为从此要留在身边,谁知她却留下了。
降央拿起匕首,虔诚地落下一吻,与此同时,一滴眼泪从眼角流了下来。
“大哥,时间快到了,得迎新娘去了。”
是晋美。
降央的另一个弟弟,之前他受伤,还在医院照顾过。
而扎西正在前厅待客。
今天来了许多的宾客长辈,阿爸次仁顿珠受了伤,不敢太劳累,就由他代劳了。
“大哥,你怎么还哭了呀?”
晋美闯进房间的一瞬间,恰好就捕捉到了降央落下泪。
“没什么。”
降央抬手擦掉了泪,又把匕首放了回去。
就是迟迟不穿衣服,换装备。
“大哥,你又在闹啥脾气,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你晚一分钟,家里的长辈可就要生气了。”
晋美搞不懂大哥闹什么别扭,只想着赶紧解决,“阿爸身体不好,可不敢再耽搁了。”
提起次仁顿珠,降央的牛劲儿又松懈了。
可他就是不甘心。
为什么其他兄弟们都能找到喜欢的姑娘?
偏偏他就要娶不喜欢的。
他看向了晋美。
这个和他个头差不多高,面色有点稚嫩,但五官很端正的弟弟。
“你去娶亲吧?”
晋美觉得自己脑壳子肯定是坏了,已经出现幻听了。
又觉得大哥发烧了。
抬手摸了一下他的脑袋,好好的呀。
“大哥,你又在说什么胡话呢,今天是你和央金卓玛结婚的日子,为什么要让我去迎亲,你哪里不舒服?”
没错。
降央再嫌弃,还是要娶央金卓玛。
这是祖辈上定下来的规矩。
央金卓玛家也是大贵族。
两个贵族联合,那自然是更强。
再说央金卓玛这一次嫁过来,光牦牛都得带五百头,更别说其他了。
这是大嫂大哥的资产,他们不贪图。
可大哥为什么要想不通呢?
“我没有不舒服,你来替我就行。”降央觉得这个提议真的很不错,想要动手扯自家弟弟。
对方直接跳到了门口,双手捂住自己的胸口,生怕真被扒了衣服。
“哥,你别乱来,央金卓玛喜欢的就是你,我去迎亲,他能用刀子扎进我的心窝,直接让我死在原地。”
“你要不喜欢她,你在结婚前就拒绝呀,为什么偏到这个节骨眼上,非要闹这一出?”
“我告诉你,别乱来,阿爸阿妈都在外面等着呢,要是被别人看了笑话,他们老两口真的能跳河去。”
晋美生怕留下来,被自家大哥强行换上婚服,嗖一下就跑了。
这下计划行不通,自己又得硬着头皮上。
降央自虐地脱衣服,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声音。
“程婉婉,你来就来嘛,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真是太客气了?”
听声音的尖锐度,降央根本不需要猜测。
这就是他不喜欢的新娘,央金卓玛。
今天得意极了。
应该穿着一身金黄色的藏族婚服,手拿金色的鞭子,骑着高头大马,正趾高气昂。
或者说是洋洋得意。
因为不喜欢,所以觉得厌恶。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恶劣。
不配为男人。
因为心胸宽广的男人,不管因为什么都会给足对方脸面。
可他就不是心胸宽广的。
因为不喜欢的新娘正在欺负自己的心上人。
刚要抬脚往外走,忽然就跟自家二弟迎面撞了个正着。
“大哥,怎么还没有换衣服?客人都来了。”
扎西不是一个吵吵闹闹的样子。
今天穿了一个类似藏红花颜色的佛袍。
本人长得本就好看。
外加沐浴了一层光晕,更是让人移不开眼。
此时他就像一个严肃的大家长。
“这不是没来得及嘛。”
降央可以对任何人使脾气。
唯独这个当活佛的二弟不行。
不情不愿换上了衣服。
“大哥,我知道你的心思,但今天这么多人,你要是当众敢对程婉婉表示出爱慕,这么多亲戚,都能用唾沫将她给淹死。”
“要真的爱他,就别给她难堪,要让她堂堂正正正大光明的当一个观礼客。”
“何况人家也没有得罪你,甚至还差点搭上性命,救了阿爸,难道你的喜欢就是要置她于死地吗?”
扎西没有喜欢过一个人。
他也不理解爱情是什么。
可他懂,喜欢一个人就是不能让对方受委屈。
受了委屈的喜欢,那叫喜欢吗?
那叫狗屁。
降央一下子沉默了。
“我知道了。”
确实不应该这么自私。
他也够虚伪的。
而门外。
程婉婉抱着果果,正在欣赏面前的新娘央金卓玛。
今日的央金卓玛少了之前的抑郁,多了几分骄纵得意。
每一个毛孔都写着我很开心。
他来长得也不差。
配上一身金黄色的藏袍,那更是让人移不开眼睛。
就是这说话有点刻薄了。
“礼多人不怪嘛,哪有空手上门的,再说我可以来蹭饭,但也得顾及我家孩子的脸面,你说是不是?”
果果就是典型的年画娃娃。
粉雕玉琢。
一双眼睛更是灵动可爱。
不少人眼睛都粘在了她身上。
小家伙也不怯场,笑得更甜了。
“你家孩子长得不错,这个绿松石给她玩。”
央金卓玛是程婉婉的手下败将。
何况今天有事大喜的日子。
她可不能傻乎乎在自己的婚宴上出丑。
随手扒拉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绿松石丢了过来。
程婉婉一把就抓住。
“我没给你准备礼物,又收了你这么贵重的礼物,需不需要还呀?”
丢过去,对方肯定是不要的,甚至还会因此讽刺一下。
没必要。
“你手里拎的不都是礼物吗?贼心不死呀?”
声音特别小,只有两个人听得到。
“你在恐惧?”
程婉婉也上前一步,顺手摸了一下对方的袍子。
质量真好,丝绸的。
里面还镶嵌着狐狸毛。
好暖和。
好想拥有一套。
“谁恐惧了?”央金卓玛有点底气不足,生怕被察觉自己的内心,装作若无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