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婉婉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苏阿丽叫骂的声音不绝于耳,程婉婉压根就没有管,直接走了出去。

  美美的呼吸了一下外面的冷空气。

  回头看了一眼贺霆,手里的玻璃瓶塞给了他。

  这是一种环保又不用费多少粮食的审讯办法。

  让他好好保管,以后肯定能用得着。

  “把苏阿丽最悲惨的一面拍下来,登在报纸最醒目的地方,标题你们想,内容你们自己填,一定要送到滇省。”

  “好。”贺霆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披在了程婉婉的身上。

  今年他不能回家过年。

  这里有大堆的事情需要他处理。

  所以今天晚上是他们两口子的狂欢。

  谁来都不能打扰。

  专属于贺霆的套房里,热炕上,两道身影纠缠在一起。

  外面是零下二三十度。

  屋内却暖如春天。

  光滑的皮肤上汗水点点。

  一只纤细的手从被子里滑了出来,又很快被抓进去。

  甜甜腻腻的声音响彻到半夜。

  贺霆起身时腰腹后背都是新鲜的抓痕和咬痕。

  走过镜子时,这些痕迹更加明显。

  贺霆站下来,又多欣赏了半分钟。

  这是自家媳妇儿留下来的纪念。

  接下来的大半时间,他得靠这些印记过日子。

  “渴。”

  程婉婉昏昏欲睡间,感觉喉头特别干,喊了一声。

  贺霆这才脱身而来,将程婉婉抱在自己的怀里,用嘴给她喂了一大杯水。

  有不少水珠,顺着对方的下巴落到了脖子,再慢慢的隐入高高的曲线。

  明明他们已经结婚这么多年了。

  可还是和新婚一般甜蜜。

  一个小小的举动,让他心头发热。

  放下了杯子,翻身**。

  捞起一条纤细修长的腿,搭在腰间,再用尽毕生的力气开始新一轮的甜蜜折磨。

  “贺霆,我困。”

  程婉婉感觉腰酸背疼。

  抬手去推搡对方的胸肌,却被他反手握住,细密密的吻落在手背手心。

  “你睡你的。”

  这说的不是废话吗?

  这么折腾,谁能睡得着呀?

  而且贺霆也更加刁钻的姿势欺负她。

  她的身体柔韧性已经很好了,但在此刻却显得特别吃力。

  在急剧痛苦与折磨中,几次用力想让对方好好睡觉,结果直接把自己搭了进去。

  直到天光乍亮。

  作为永动机的贺霆才依依不舍停下来。

  当然,正常的男人,怎么可能会这么持久。

  这一切都得益于灵泉水和菩提果。

  外加好些日子不见面。

  激发出了贺霆骨子里潜藏的凶狠。

  纵欲的结果就是贺霆起迟了。

  明明每天不论刮风下雨,都要跑5公里,可今天他不仅累,甚至走路脚软。

  连早饭都没有吃。

  而程婉婉虽被折腾了大半夜,给自己补充了两颗菩提果后,立马恢复了精神。

  穿上厚实的衣服,打算买点儿肉干儿回家过年。

  谁知一出门就碰见了上好的降央。

  今天天终于放晴了。

  金色的阳光给他镀了一层金边儿,让那张深褐色的脸更帅气了。

  这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拿着程婉婉心心念念的药。

  “程同志,你让我好找呀,你看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明明20多岁的小伙子了,可在看到程婉婉之后,他秒变纯情小男生。

  脸都红透了。

  但不忘把装着虫草的袋子递到面前。

  “虫草。”

  程婉婉的嗅觉得到了大大的改善,老远就闻到了虫草的味道。

  降央原本期待一场惊喜,谁知对方猜出来了,有点失落。

  脸垮下去的瞬间,但又很快唇角的笑意又爬了上来。

  不愧是他看上的人。

  隔得这么老远都能闻到虫草味。

  “是呀,你猜的没错,就是虫草,而且还是品质特别好的虫草,我知道你喜欢药材,也知道你今天就要回家,所以我就把自己攒的虫草都拿来给你了。”

  “不过现在距离你回家应该还早,你想不想跟我去山上挖点新鲜的药材?”

  降央生怕对方给拒绝了,连忙给出了理由,“我虽然舌头不是特别灵活,但吃过你做的肉干,我尝出了一味药材,这个时候山上就有。”

  年轻的求偶者,真是费尽了心思。

  程婉婉没有拒绝。

  她确实该去山上找点药材,顺便留下种子,种在空间里,明年扩大种植。

  “行,等我叫个人,咱们一起去。”

  他们俩单独走,那是不可能的。

  降央能说什么呀,自然是答应。

  小邵又被抓了壮丁。

  他走在两个人中间,若有似无的挡住降央投来的眼神。

  这小子赤裸裸的挖墙脚。

  “降央,你小子收敛点行不行?这可是我们的嫂子,老大放在心尖上疼的人,你要是敢有什么歪心思,小心老大把你的腿给打断。”

  降央满不在乎。

  他这两天刚好学了一句词。

  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更何况在他们藏区,喜欢是不需要遮掩的。

  而且女性的地位特别高。

  他追求一下怎么了?

  又不是去破坏对方的家庭。

  “你别把我跟贼一样防着,喜欢就喜欢,根本不需要遮掩,再说我想把人抢过来,也没那本事呀。”

  降央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今天出门前还特意换了一身干净的袍子,是藏蓝色的,上面还绣着金边。

  腰间别着藏刀。

  他用香皂从头到脚把自己洗了一遍,身上全是皂味儿。

  可他还是隐隐约约嗅到了羊肉的腥味。

  他知道城里来的小姑娘不喜欢这些味道。

  这就是他们之间跨不过去的鸿沟。

  小邵才不信。

  降央长了一张招人的脸。

  他就像马群里那匹最耀眼的骏马,只要没眼瞎的都能瞧出他的帅气。

  不是他对贺霆的长相没有自信。

  而是同一种饭吃的时间长了会腻。

  这喜新厌旧,不分男女。

  喜欢漂亮的事物也不分男女。

  如果大家非要对一种东西从一而终,那就是金钱。

  虽然有点太俗,但这就是事实呀。

  “反正我该说的都说了,你不要靠近嫂子,你要是敢生出别的心思,别说老大会不会收拾你,我第1个不会放过你。”

  威胁的话对方肯定不会听,小邵又加了一句,“嫂子可是你们藏区所有牧民的希望,你别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害得大家过不了好日子。”

  这句话一出口,就相当于把一座泰山压在了降央的身上。

  降央可以任性,但他能眼睁睁看着熟悉的乡亲,穷困潦倒吗?

  但凡有点良心的,肯定不会。

  而且降央又不是个没良心的。

  一下子被对方戳中了软肋,降央就像泄了气的皮球,整个人都蔫巴了。

  但很快又强撑精神。

  因为清晨的一缕阳光,彻彻底底照在了程婉婉的身上。

  她就像普度众生的菩萨。

  不。

  准确来说是绿母度。

  “嗷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