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的暖和灯光,落在木质桌面上,落在两人的身上。

  凯西一双美目看着楚胜:“你是东大人?”

  楚胜微笑:“对,从东大过来的。”

  凯西眼眸里满是好奇:“那你是怎么来到美国这边的?看着可不太像长期旅居的游客。”

  楚胜轻笑:“本来是来这边旅游的,结果遇上点意外插曲,一时半会儿回不去,就暂时留在了美国。刚开始手头的钱很快花光,走投无路的时候,就在skid row流浪。”

  “啊?”

  凯西睁大眼睛,她在洛杉矶长大,深知skid row贫民窟的混乱与残酷。

  楚胜:“后来机缘巧合下赚了点第一桶金,想着总不能一直浑浑噩噩,就干脆在这边开了家小公司,做点杂活生意,也算给自己找个寄托,顺便还能帮助下那边的流浪汉,给他们一份工作……”

  凯西听后,忍不住动容。

  其实,她在来之前,是有跟教堂牧师问过楚胜这个人,说楚胜经常捐钱,还给流浪汉一条生路。也正是因为教堂牧师的话,让她对楚胜产生了好奇,不然她也不可能就这么跟着楚胜出来。她是漂亮,但不傻。

  现在听楚胜说了更多的细节,不禁更加佩服楚胜。

  “你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她在skid row做了几次志愿者,太清楚那里的环境有多让人绝望——很多人陷进去就再也爬不出来。

  而眼前这个男人,不但能从最底层的泥沼里爬出来,站稳了脚跟,还想着回头拉那些流浪汉一把。

  这种历经苦难而不沾染戾气,从容豁达与温柔善意,比外在的帅气,更让她为之着迷。

  也正因为如此,她想了解眼前的男人更多。

  “能跟我说一下,你们东大吗?”

  “东大啊,感觉没什么好说……我就好奇你们对东大是什么看法……”

  凯西掰着手指头:“我对东大的印象,跟其他人一样:神秘,越来越强,还是发展中国家……”

  噗~~~

  楚胜喷了下。

  其他还好,这个发展中国家确实让人有点绷不住。

  凯西:“还有,传闻中你们每个人都很喜欢参与**,很喜欢跑到全世界指挥别人战斗……”

  楚胜:“…………”

  她,说的好像也有点道理。

  就像楚胜以前学地理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踏**我们国家怎么这么小,竟然不是世界第一大面积。然后扒拉一下周边地理,看看有什么地方比较风光秀美的,能不能……咳咳……

  楚胜道:“因为我们全民从小都学辩证法,我们有几千年没断层过的历史,我们可以从历史学到很多东西。”

  “而你们,好像也就只有精英阶层才能学这些,甚至只能学一部分。”

  “而那些底层,根本连学的机会都没有。”

  楚胜说这个的时候,想到了他流浪的时候,遇到了不少连语言沟通能力都非常差、逻辑非常差、脑子非常简单的流浪汉,特别是黑人这一族群。沟通能力都差,更别说什么书面能力了。

  虽然有种族天赋的原因,但美国的教育盐选也是一个问题。

  凯西显然是精英教育之下的受益者,能精准get到楚胜的意思。

  她不禁感叹:“你们东方,真是不可思议。”

  楚胜昂首:“是的!”

  楚胜对此,会有一种骄傲感。

  感谢祖国母亲的爱。

  铃铃铃~~~就在这时,凯西的手机响了起来。聊了几句电话之后,对楚胜一脸歉意地说道:“抱歉,我现在还有事,恐怕没办法和你喝咖啡了。非常感谢你的咖啡,下次我请你吃晚餐。”

  楚胜:“非常期待。”

  两人起身,结账,离开了星巴克。

  来到路边,一辆黑色保时捷 911缓缓停在路边,身着黑色西装的保镖快步下车,恭敬地为凯西拉开车门。

  凯西坐进驾驶室,对楚胜挥了挥手:“楚先生,我们下次见。”

  楚胜挥手:“下次见。”

  轰轰轰~~~~

  一脚油门,跑车离开了。

  楚胜看了下时间,12点了,回去找一下那个卡洛斯·门多萨。

  自己的枪,还在他那里呢。

  楚胜转身正准备前往skid row,街对面忽然飘来一阵悠扬的小提琴声——是他偏爱的《卡农》

  美妙的小提琴音很动听,显然拉小提琴的是一位出色的小提琴家。

  楚胜走过去,这才看清演奏者的模样:竟是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西装、头发略显凌乱的流浪汉。

  他盘腿坐在街角的石阶上,面前摆着一个敞口的旧礼帽,手里的小提琴有着几道划痕,指尖在琴弦上灵活跳跃。

  他的面前,旧礼帽里散落着几枚零散的美金,

  还看到了那几个刚刚在星巴克非常大方买星巴克杯子的中年中国游客也在围观、倾听,满是赞叹。

  “太好听了。”

  “是什么曲子?”

  “好听就对了。”

  “不愧是美国啊,连流浪汉都能拉小提琴。”

  “可不是嘛!国内哪有这种街头艺术氛围,人家这才叫真正的自由与浪漫。”

  旁边的楚胜在听着歌曲,听到他们聊,忍不住插嘴一句:“不是流浪汉能拉小提琴,而是拉小提琴的音乐家被斩杀,跌落成了流浪汉。”

  此话一出,

  那几个中年中国游客猛地转头看向楚胜,眼神里满是怒意

  “你说什么?!”

  “就是,好好的氛围全被你破坏了!”

  “你一个中国人,怎么这么小心眼、心胸狭窄?”

  “就这么见不得美国的优秀?”

  他们的愤怒中,带着皈依的狂热,感觉楚胜在侮辱他们向往的美国。

  楚胜:“…………”

  没想到这群游客跟炸毛了似的。

  拜托,自己只是说出了实情而已。

  “okok,算我多嘴,你们喜欢就好,你们继续听。”

  赶紧离开。

  惹不起惹不起。

  ……

  ……

  晚上。

  skid row的路灯就像个老爷爷,只发出昏黄微弱的光。

  卡洛斯·门多萨裹紧身上的深色连帽衫,帽子压得几乎遮住眉眼,拉链拉到下颌。

  继续散货。

  第一单的交易地点定在一条巷子,买主是个二十出头的白人男孩,名叫托比,穿着沾满污渍的卫衣,双手不停颤抖,眼神里满是焦虑与渴望,显然瘾已经快要发作。

  “货……货带来了吗?”

  托比的声音沙哑,说话时牙齿都在打颤,伸手就要去抓卡洛斯的口袋。

  卡洛斯一脚踹翻:“钱呢?”

  托比连忙爬起来,从卫衣内袋里掏出一叠皱巴巴的美金,数都没数就塞了过去。

  卡洛斯接过钱快速点了一遍,确认数额无误,才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的透明塑料袋,里面装着白色粉末,丢了过去。

  托比像抓住救命稻草般接住袋子,迫不及待地就要拆开。

  卡洛斯不再多看托比一眼,转身迅速离开。

  第二单的买主是个中年女人,在贫民窟开了一家简陋的杂货店,已经染上瘾12年了。

  很快,卖出。

  今天的任务,全部结束。

  卡洛斯朝着帮派据点的方向走去。

  就在他走到巷子中段时,

  一道黑影突然从阴暗处窜了出来!

  卡洛斯吓了一跳,下意识跑。

  嘭————

  一拳!

  他感觉头一阵剧痛,瞬间眼前一黑,当场脑浆成浆糊。

  此时,楚胜戴着「超人眼镜」,穿着兜帽卫衣,戴着手套,全副武装。

  在这个罪恶的混乱街区,弱小可怜的楚胜自然要全方位保护自己安全。

  他轻若无物地提着卡洛斯的尸体,扔进了巷子里。

  搜身。

  摸出了两个装满子弹的备用弹匣。

  然后摸到了那把瓦尔特PPQ**。

  楚胜楚胜掂了掂手里的瓦尔特 PPQ,指尖摩挲着金属质感的枪身,松了口气。

  第一把枪,终于到手了!

  可恶的卡洛斯,竟然偷了我的爱枪!

  什么?卡洛斯已经死了?

  算了,我就不跟你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