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明稳稳地握着方向盘,目光注视着前方蜿蜒的车流,神色波澜不惊。

  “大学四年相处,又去那种艰苦的地方同甘共苦了一年,怎么会没感情。那是刻在骨头里的记忆。”

  “那为什么……”

  “因为感情不能当饭吃,更不能取代一切。”

  汪明的声音低沉醇厚,透着一股看透世事的通透。

  “邢丽丽没做错,她休学支教那一年,已经尽到了她能做的所有情分,这本身就很难得。这世上最无奈的事,莫过于一个清醒的现实主义者,爱上了一个执拗的理想主义者。没有对错,只有取舍。”

  白玲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再言语,只是看向汪明的眼神中,多了几分崇拜与思索。

  ……

  回到下榻的酒店,汪明洗去一身酒气,穿着浴袍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

  他打开笔电,登录了那个头像还在闪烁的QQ。

  列表里,李华的头像是灰色的,但汪明知道,那个大山里唯一的网络信号源旁,或许正守着一个人。

  【在吗?今晚跟班长还有邢丽丽聚了聚。】

  消息刚发出去没几秒,那边就回了过来,速度快得惊人。

  【她还好吗?】

  简单的四个字,透着屏幕都能感觉到那股小心翼翼的关切。

  汪明手指在键盘上敲击。

  【在招行见习,状态不错,班长也很照顾她,一切都好。】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发来一个微笑的表情。

  【那就好,如她所愿,我也就放心了。】

  汪明看着那行字,心里有些发堵,忍不住问道。

  【那你呢?真打算一直在那待着?如果再不回来,学校那边可能真要按退学处理了,值得吗?】

  这次,QQ没有回复文字。

  片刻后,放在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屏幕上跳动着李华的名字。

  接通电话,那头传来嘈杂的风声,还有李华略显沙哑却格外爽朗的笑声。

  “汪明,打字太慢,还是电话里说得清。我知道你想劝我什么,但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李华顿了顿,声音变得柔和起来。

  “我们班有个藏族孩子叫杨增,特别聪明。前几天我教他们用你资助买的电脑,别的孩子都抢着摸,就他躲得远远的。我问他为什么,你猜他怎么说?”

  汪明没接话,静静地听着。

  “那孩子红着眼睛跟我吼,他说:老师,你们迟早都要走的。等你们走了,这些电脑坏了没人修,也不会有人教我们用,它们就成了废铁疙瘩。既然注定以后用不上,现在学会了,以后想用却摸不着,心里更难受,还不如一开始就不会!”

  电话这头,汪明握着手机的手猛地收紧,眉头紧锁。

  那个孩子的逻辑虽然稚嫩,却残酷地揭开了支教最痛的一面——断层。

  “所以……你就因为这句话,想再留一年?”

  “也许吧。”

  李华轻笑一声,语气里带着少年意气的倔强。

  “我想着,哪怕多教一年,也许过了这个暑假会有新的志愿者来接替呢?哪怕只能多教会一个孩子修电脑,这堆铁疙瘩也就有了意义。对了,丽丽一个人在中城打拼不容易,她好强,受了委屈也不肯说,你们几个老同学多帮帮她。”

  直到这一刻,他还在念着那个已经离开的人。

  汪明沉默良久,没有再去劝那些关于前途的套话。

  “那你呢?真要辍学?你父母那边怎么交代?”

  “这就是命吧。”

  李华的声音听起来异常轻松,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

  “这里山清水秀的,挺养人,乡亲们把我当亲人看,每天都有送鸡蛋送土豆的,饿不着。至于父母……还好我还有个哥哥,能替我尽孝。就当我是个不成器的儿子,要在外面多漂泊几年吧。”

  挂断电话,听筒里只剩下忙音。

  汪明站起身,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浦江对岸的东方明珠依旧闪耀,脚下的车流汇成金色的河流。

  重生前,他在商海沉浮三十年,若是那时的他听到李华的选择,大概会嗤之以鼻,骂一句幼稚、脑子进水。

  可如今,站在这繁华之巅,回想起那个为了几个孩子甘愿放弃名校文凭的身影,他心中竟升起一股久违的敬意。

  有些人追求的是那一亩三分地的安稳,而有些人,看见的是那片贫瘠土地上渴望知识的眼睛。

  第二天清晨。

  黑色的轿车平稳地行驶在去往金融大厦的路上,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车窗上,斑驳陆离。

  汪明一边开车,一边将昨晚和李华的对话转述给了白玲。

  车厢内安静了许久。

  白玲侧过头,看着汪明棱角分明的侧脸,若有所思。

  “古人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李华还是个穷学生就能做到这一步,真的很了不起。”

  她忽然展颜一笑,眼睛弯成了月牙,带着几分期许。

  “阿明,你现在也算是发达了,将来你会怎么做?”

  汪明单手搭在方向盘上,嘴角微微上扬,眼中闪过前所未有的坚定。

  “我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仅仅是捐款那么简单,做慈善、当义工、搞环保,甚至回到南城老家,办几个能解决实际就业的福利厂。既然老天让我重活一次,总该给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有意义的东西。”

  这话他说得云淡风轻,却掷地有声。

  白玲那双清澈的眸子瞬间亮了起来,像是盛满了细碎的星光。

  她伸出手,轻轻覆盖在汪明放在档把的手背上,声音清脆悦耳。

  “好呀!那到时候,我们一起。”

  在中城盘桓的这四天,日子过得既快且慢。

  快的是白玲,律所见习的强度超乎想象,每天早出晚归,抱着厚厚的卷宗啃到半夜,眼底那抹淡淡的青黑看得人心疼。

  慢的是汪明,除了接送白玲,剩余的时间便是对着电脑屏幕发呆,金莎莎的头像一直在闪。

  这女人简直是某种不知疲倦的生物,这几天头像闪烁的频率堪比高频交易。

  【汪哥,度假村新开了一家SPA,手法超好,就在江边哦。】

  【穿着比基尼漏大腿的照片.jpg】

  【真的不来吗?人家票都买好了。】

  汪明关掉对话框,揉了揉眉心。

  再待下去,不仅帮不上白玲的忙,反而还要分心应付这只随时可能扑上来的妖精。

  是时候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