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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的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一下。
“祁**,你这是什么意思?”
祁同伟的嘴角,勾起一抹讥讽。
“你说,梁晓晓是你的当事人。”
“不。”
“她不是你的当事人。”
“她是关押在省公安厅的,犯罪嫌疑人。”
一句话,让王振眼镜下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是在敲打他,让他摆正自己的位置!
“其次,你口口声声说,梁晓晓涉嫌的,是包庇罪。”
祁同伟的声音,冷了下来。
“谁告诉你的?”
“是她自己说的,还是你猜的?”
“我明确地告诉你,王律师。我们汉东省公安厅,从始至终,立案侦查的,都不是什么包庇罪!”
“而是案情极其重大,性质极其恶劣,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敲诈勒索案”
“是诬告陷害案!”
“轰!”
这几句话,如同重锤,狠狠砸在王振的心口。
他当然知道警方是以敲诈勒索立的案,但他刚才的策略,就是避重就轻,用梁晓晓自己承认的轻罪,来撬动法律程序。
可祁同伟,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一上来,就直接掀了桌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祁同伟的声音,一句比一句冷。
“十二年前,梁晓晓伙同其母李梅,敲诈勒索金额高达数十万,在当时,这已经是天文数字,属于法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这十二年里,她用这笔赃款作为原始资本,摇身一变成了百亿企业家,这是不是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你说,她该判多少年?”
王振的脸色,终于变了。
他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开口。
祁同伟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他不跟你辩论法条的适用性,他直接从案件定性的根本上,否定了你所有的前提!
“至于你说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祁同伟发出一声冷笑。
“王律师,你是不是对社会危险性这五个字,有什么误解?”
“梁晓晓的母亲,同案的主犯李梅,目前在逃海外十二年!这难道还不算重大的潜逃风险吗?”
“梁晓晓被我们传唤之后,网络上立刻出现了铺天盖地,歪曲事实,攻击我们执法机关的舆论。这难道还不算妨碍司法公正吗?”
“她的同伙在外,舆论攻势已经发动,你现在让我把她放出去,是想让她跟她母亲串供,还是想让她继续指挥这场舆论战,跟我们公安机关,对抗到底?”
祁同伟猛地站起身,双手撑在桌面上,“王律师,我问你!”
“你作为一个执业多年的律师,明知犯罪嫌疑人有串供、妨碍作证、毁灭证据的重大风险,依然为其申请取保。你是在执行你的律师职务,还是在知法犯法,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只要我还在这个位置一天,我就不允许一个可能随时会影响汉东律法公正,危害人民群众财产、人身安全的犯罪嫌疑人,从这里走出去。”
“梁晓晓要从这里出去,那你就拿着我的任免通知来。”
祁同伟说完,便重新坐了回去。
他不再看王振,而是将目光投向了窗外,仿佛这场已经分出胜负的交锋,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场乏味的饭后消遣。
会议室里,死一样的寂静。
王振站在那里,他引以为傲的法律知识、辩论技巧、庭辩经验,在祁同伟那种不讲道理的绝对权势和强硬手腕面前,被碾压得粉碎。
羞辱。
前所未有的羞辱。
他想反驳,想咆哮,想用更激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顶级律师的尊严。
但他不敢。
因为祁同伟最后那几句话,已经不是在辩论,而是在下达最后的通牒。
甚至,是在赤裸裸地威胁。
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这顶帽子太大了,大到可以压垮他整个职业生涯。
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再纠缠下去,眼前这个男人,真的会以妨碍司法公正的名义,连他一起办了!
就在王振进退两难,几乎要窒息的时候。
祁同伟的声音,再次响起。
“程度。”
“在。”
程度应声而出,手里拿着一沓刚刚打印好的文件。
程度迈步走到王振面前,将文件一份一份地,摆在了他和他的律师团队面前。
白纸黑字,标题醒目。
《事实确认与法律风险告知函》。
王振的眼皮,狠狠跳了一下。
他拿起那份文件,目光快速地扫过。
越看,他的心越沉。
这份告知函,是写给那些在网络上兴风作浪的媒体和公关公司的。
内容简单粗暴。
最后面两条内容,让王振脸色铁青。
如果你们坚持认为自己发布的内容属实,请在本告知函上签字确认。签字,即代表你们愿意为发布内容的每一个字,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旦后续司法程序查明,梁晓晓构成犯罪,所有签字确认并继续散布不实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视为本案共犯,以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乃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签字,后经发现还在发酵舆论,一律按照,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乃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理。
祁同伟看着王振说道:“王律师想要发布内容、找媒体报道,我们公安部门不干涉,也不阻止,只要在这份告知函上的签字就行。”
王振的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一下。
“祁**,你这是什么意思?”
祁同伟的嘴角,勾起一抹讥讽。
“你说,梁晓晓是你的当事人。”
“不。”
“她不是你的当事人。”
“她是关押在省公安厅的,犯罪嫌疑人。”
一句话,让王振眼镜下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是在敲打他,让他摆正自己的位置!
“其次,你口口声声说,梁晓晓涉嫌的,是包庇罪。”
祁同伟的声音,冷了下来。
“谁告诉你的?”
“是她自己说的,还是你猜的?”
“我明确地告诉你,王律师。我们汉东省公安厅,从始至终,立案侦查的,都不是什么包庇罪!”
“而是案情极其重大,性质极其恶劣,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敲诈勒索案”
“是诬告陷害案!”
“轰!”
这几句话,如同重锤,狠狠砸在王振的心口。
他当然知道警方是以敲诈勒索立的案,但他刚才的策略,就是避重就轻,用梁晓晓自己承认的轻罪,来撬动法律程序。
可祁同伟,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一上来,就直接掀了桌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祁同伟的声音,一句比一句冷。
“十二年前,梁晓晓伙同其母李梅,敲诈勒索金额高达数十万,在当时,这已经是天文数字,属于法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这十二年里,她用这笔赃款作为原始资本,摇身一变成了百亿企业家,这是不是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你说,她该判多少年?”
王振的脸色,终于变了。
他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开口。
祁同伟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他不跟你辩论法条的适用性,他直接从案件定性的根本上,否定了你所有的前提!
“至于你说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祁同伟发出一声冷笑。
“王律师,你是不是对社会危险性这五个字,有什么误解?”
“梁晓晓的母亲,同案的主犯李梅,目前在逃海外十二年!这难道还不算重大的潜逃风险吗?”
“梁晓晓被我们传唤之后,网络上立刻出现了铺天盖地,歪曲事实,攻击我们执法机关的舆论。这难道还不算妨碍司法公正吗?”
“她的同伙在外,舆论攻势已经发动,你现在让我把她放出去,是想让她跟她母亲串供,还是想让她继续指挥这场舆论战,跟我们公安机关,对抗到底?”
祁同伟猛地站起身,双手撑在桌面上,“王律师,我问你!”
“你作为一个执业多年的律师,明知犯罪嫌疑人有串供、妨碍作证、毁灭证据的重大风险,依然为其申请取保。你是在执行你的律师职务,还是在知法犯法,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只要我还在这个位置一天,我就不允许一个可能随时会影响汉东律法公正,危害人民群众财产、人身安全的犯罪嫌疑人,从这里走出去。”
“梁晓晓要从这里出去,那你就拿着我的任免通知来。”
祁同伟说完,便重新坐了回去。
他不再看王振,而是将目光投向了窗外,仿佛这场已经分出胜负的交锋,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场乏味的饭后消遣。
会议室里,死一样的寂静。
王振站在那里,他引以为傲的法律知识、辩论技巧、庭辩经验,在祁同伟那种不讲道理的绝对权势和强硬手腕面前,被碾压得粉碎。
羞辱。
前所未有的羞辱。
他想反驳,想咆哮,想用更激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顶级律师的尊严。
但他不敢。
因为祁同伟最后那几句话,已经不是在辩论,而是在下达最后的通牒。
甚至,是在赤裸裸地威胁。
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这顶帽子太大了,大到可以压垮他整个职业生涯。
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再纠缠下去,眼前这个男人,真的会以妨碍司法公正的名义,连他一起办了!
就在王振进退两难,几乎要窒息的时候。
祁同伟的声音,再次响起。
“程度。”
“在。”
程度应声而出,手里拿着一沓刚刚打印好的文件。
程度迈步走到王振面前,将文件一份一份地,摆在了他和他的律师团队面前。
白纸黑字,标题醒目。
《事实确认与法律风险告知函》。
王振的眼皮,狠狠跳了一下。
他拿起那份文件,目光快速地扫过。
越看,他的心越沉。
这份告知函,是写给那些在网络上兴风作浪的媒体和公关公司的。
内容简单粗暴。
最后面两条内容,让王振脸色铁青。
如果你们坚持认为自己发布的内容属实,请在本告知函上签字确认。签字,即代表你们愿意为发布内容的每一个字,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旦后续司法程序查明,梁晓晓构成犯罪,所有签字确认并继续散布不实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视为本案共犯,以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乃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签字,后经发现还在发酵舆论,一律按照,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乃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理。
祁同伟看着王振说道:“王律师想要发布内容、找媒体报道,我们公安部门不干涉,也不阻止,只要在这份告知函上的签字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