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满桂的后人?”朱慈烺听到燕雄鹰的话,不禁有些惊讶。
满桂是明末少有的悍将,虽出身蒙古,却在山东长大,一生为大明征战,最终在保卫京师时战死,崇祯为表彰他的忠勇,追封少师,还赐了世袭锦衣卫佥事的爵位。
他看向那个黑瘦的身影,语气带着赞许,“难怪有这般胆识,本宫又得一得力干将。不过,父皇既然给了世袭爵位,他兄长已袭职,满义为何还只是个总旗?”
燕雄鹰眼中闪过一丝钦佩,解释道:“殿下有所不知,满义是满桂大人的幼子,性子拧得很。他不愿靠父辈的功劳谋官,非要从普通士兵做起,一步步靠战功升到总旗。末将和他私交不错,也是最近才知道他的身世。这小子藏得深,从不说自己是满桂后人,怕别人说他靠关系。”
“难得,难得。”朱慈烺点点头,“明末勋贵子弟多是靠着父辈名号混日子,像满义这样踏实做事、靠自己打拼的,实属少见。这孩子,将来前途无量。”
二人说话间,山下的建奴已经逼近。
哈达斯率领三百正蓝旗建奴,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东宫卫队的伏击圈。
对哈达斯来说,明军就是“软柿子”,以往一个牛录就能追着五千明军打,哪里会想到,今天会栽在天寿山的树林里。
东宫卫队歼灭巢丕昌后,已经把阵地往前移了两百米。
哈达斯的队伍刚走到之前的战场,就看到地上残留的血迹,还有零星的武器碎片。
他心里咯噔一下,巢丕昌的一千多人,竟然真的被全歼了?
而且连个活口都没留下?
冷兵器时代,就算是他麾下的精锐,也做不到半个时辰内全歼一千多人。
“不对劲,有埋伏!”哈达斯猛地勒住马,高声下令,“全军戒备,缓步前进!弓箭手,向四周树林放箭试探!”
“喳!”建奴们立即减速,取下背上的弓箭,对着树林胡乱射去。
“嗖嗖”的箭矢带着尖啸,扎进树干里,深达一寸多。
能看出建奴的射术和臂力确实厉害,若是普通明军,恐怕早就被射中了。
可东宫卫队的士兵都躲在大树后、岩石下,刚好在建奴弓箭的射程之外。
箭矢要么扎进树干,要么落在空地上,连一个士兵的衣角都没碰到。
朱慈烺看着树干上的箭矢,暗暗点头。
建奴的单兵素质确实强,可惜,他们遇到的是装备了线膛枪的东宫卫队,再厉害的射术,也敌不过火器的威力。
一阵乱射过后,树林里静悄悄的,连个动静都没有。
哈达斯皱着眉,心里的警惕少了几分。
或许只是小股明军偷袭,已经跑了?
他挥挥手,不耐烦地说:“继续前进!注意警戒,别大惊小怪的!”
建奴们嘴上应着,心里却没当回事。
多年来对明军的胜利,早已让他们养成了傲慢的性子,根本不相信有明军敢主动伏击他们。
不远处的大树后,满义正趴在地上,手托线膛枪,眼睛贴着准星,缓缓移动枪口。
他的目标,正是队伍最前面的哈达斯。
那个穿明盔明甲、插着飞翎的建奴牛录章京。
他知道,皇太子和周将军都在看着自己,这一枪,不仅要杀了哈达斯,还要为父亲满桂报仇,绝不能失手。
满义深吸一口气,手指轻轻扣动扳机。
“砰!”
枪声清脆,米尼弹带着旋转的力道,穿透空气,精准命中哈达斯的前胸。
建奴的重甲在米尼弹面前如同纸糊,瞬间被击穿,一个拳头大的血洞出现在哈达斯胸口,鲜血汩汩往外喷。
“呃……”哈达斯低头看着胸口的血洞,眼里满是难以置信,他想喊,却发不出声音,身体一软,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扑通”一声,再也没了动静。
“开火!一个不留!”朱慈烺的命令同时下达。
“砰砰砰!”树林里瞬间响起密集的枪声,像爆豆一样。
建奴还没从“章京被杀”的震惊中反应过来,就有近百人倒在地上,其中包括三个身穿银甲的白甲兵。
这些建奴眼中的“精锐”,在米尼弹面前,和普通士兵没什么区别。
剩下的建奴毕竟是久经沙场的八旗兵,短暂的慌乱后,很快镇定下来。
最后一个白甲兵捡起哈达斯的马刀,高声喊道:“明狗偷袭!弓箭手还击!杀出去!”
“嗖嗖……”箭矢再次飞向树林,可依旧伤不到东宫卫队的士兵。
相反,线膛枪的子弹不断射来,建奴像割麦子一样一排排倒下。
三百人的牛录,很快就只剩几十人还能射箭,其他人不是死就是伤,躺在地上哀嚎。
那个白甲兵看着眼前的惨状,脸色惨白。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战斗,明军不用近身,只用“火铳”就能杀人,而且杀得这么快、这么准。
以往明军的火铳,要么射程近,要么装弹慢,根本不是八旗兵的对手,可今天的明军,简直像换了一支军队!
“撤!快撤!”白甲兵再也撑不住了,扔掉马刀,调转马头就跑,“不是我们无能,是明狗太狡猾!快逃!”
剩下的七十多个建奴,哪里还敢恋战,纷纷扔下同伴的尸体,催马往山下跑,只恨自己的战马少长了两条腿。
朱慈烺举着望远镜,看着建奴逃窜的背影,笑道:“以前总听人说,建奴打仗从不丢同伴尸体,今天怎么跑得这么狼狈?看来,他们也怕死啊。”
周遇吉也笑了,语气带着自豪:“殿下,以前边军总说建奴有多厉害,今天一看,不过如此!咱们东宫卫队,对付这样的牛录,简直是手到擒来!”
“砰!”周遇吉话音刚落,又一声枪响传来。
众人看去,只见那个逃跑的白甲兵后背出现两个血洞,身体一歪,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战马拖着他的尸体跑了十几米才停下。
接着,就听到燕雄鹰的骂声:“满义!你小子敢抢老子的战功!那白甲兵是我盯上的!”
满义没说话,只是又开了一枪。
“砰!”
跑在最前面的一个建奴,脑袋被打爆,尸体从马背上滚了下来。
燕雄鹰更气了:“满义!别打脑袋!脑袋打烂了,还怎么领二十两银子的赏钱!”
“打脑袋过瘾。”满义终于开口,声音闷闷的,“我已经杀了十八个鞑子,少几两银子没事,给殿下省点钱。”
“砰!”又是一枪,另一个建奴的脑袋开了花。
燕雄鹰差点气笑了:“你个马屁精!殿下还缺那点银子?”
话虽这么说,他却不敢再骂。
皇太子还在旁边看着呢,他只能抬手一枪,射中一个建奴的胸口,心里嘀咕:“这小子,枪法好,还会讨殿下欢心,以后说不定比我还出息。”
两人打嘴仗的功夫,东宫卫队又射杀了不少建奴。
最后,只有五个建奴侥幸冲出了树林,往山下跑。
山下,赖杨正率领另外一个牛录等着消息。
听到山上的枪声,他心里不安,派了几个斥候上山,可斥候刚走到半山腰,就被东宫卫队的阻击手射杀,一个活口都没回去。
赖杨正着急,就看到五个建奴催马跑了下来,一个个狼狈不堪,身上还带着血。
“快!快回去报信!”五个建奴跑到山口,以为逃出生天,回头看了一眼树林,恶狠狠地喊道,“明狗等着!一会我们就带正蓝旗和正白旗来,踏平你们的皇陵!”
“哦?是吗?”一个戏谑的声音突然响起。
五个建奴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只见两个明军站在山口,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一个身穿锦衣卫服饰,手里拿着一把奇怪的“火铳”;
另一个是个小太监,也举着一把类似的武器,虽然脸色有点发白,却没后退一步。
这两人,正是岳洋和胡宝。
朱慈烺早就安排他们绕到山下,堵住建奴的退路。
五个建奴看到只有两个人,顿时胆壮起来,骂道:“两个明狗也敢挡路?杀了他们!”
说着,催马挥刀,朝着岳洋和胡宝冲了过去。
在他们眼里,两个步兵,根本不堪一击,只需一刀,就能砍断他们的脖子。
岳洋笑嘻嘻地拍了拍胡宝的肩膀,语气轻松:“小太监,别怕,有本佥事在,保你没事。今天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火器。”
“满桂的后人?”朱慈烺听到燕雄鹰的话,不禁有些惊讶。
满桂是明末少有的悍将,虽出身蒙古,却在山东长大,一生为大明征战,最终在保卫京师时战死,崇祯为表彰他的忠勇,追封少师,还赐了世袭锦衣卫佥事的爵位。
他看向那个黑瘦的身影,语气带着赞许,“难怪有这般胆识,本宫又得一得力干将。不过,父皇既然给了世袭爵位,他兄长已袭职,满义为何还只是个总旗?”
燕雄鹰眼中闪过一丝钦佩,解释道:“殿下有所不知,满义是满桂大人的幼子,性子拧得很。他不愿靠父辈的功劳谋官,非要从普通士兵做起,一步步靠战功升到总旗。末将和他私交不错,也是最近才知道他的身世。这小子藏得深,从不说自己是满桂后人,怕别人说他靠关系。”
“难得,难得。”朱慈烺点点头,“明末勋贵子弟多是靠着父辈名号混日子,像满义这样踏实做事、靠自己打拼的,实属少见。这孩子,将来前途无量。”
二人说话间,山下的建奴已经逼近。
哈达斯率领三百正蓝旗建奴,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东宫卫队的伏击圈。
对哈达斯来说,明军就是“软柿子”,以往一个牛录就能追着五千明军打,哪里会想到,今天会栽在天寿山的树林里。
东宫卫队歼灭巢丕昌后,已经把阵地往前移了两百米。
哈达斯的队伍刚走到之前的战场,就看到地上残留的血迹,还有零星的武器碎片。
他心里咯噔一下,巢丕昌的一千多人,竟然真的被全歼了?
而且连个活口都没留下?
冷兵器时代,就算是他麾下的精锐,也做不到半个时辰内全歼一千多人。
“不对劲,有埋伏!”哈达斯猛地勒住马,高声下令,“全军戒备,缓步前进!弓箭手,向四周树林放箭试探!”
“喳!”建奴们立即减速,取下背上的弓箭,对着树林胡乱射去。
“嗖嗖”的箭矢带着尖啸,扎进树干里,深达一寸多。
能看出建奴的射术和臂力确实厉害,若是普通明军,恐怕早就被射中了。
可东宫卫队的士兵都躲在大树后、岩石下,刚好在建奴弓箭的射程之外。
箭矢要么扎进树干,要么落在空地上,连一个士兵的衣角都没碰到。
朱慈烺看着树干上的箭矢,暗暗点头。
建奴的单兵素质确实强,可惜,他们遇到的是装备了线膛枪的东宫卫队,再厉害的射术,也敌不过火器的威力。
一阵乱射过后,树林里静悄悄的,连个动静都没有。
哈达斯皱着眉,心里的警惕少了几分。
或许只是小股明军偷袭,已经跑了?
他挥挥手,不耐烦地说:“继续前进!注意警戒,别大惊小怪的!”
建奴们嘴上应着,心里却没当回事。
多年来对明军的胜利,早已让他们养成了傲慢的性子,根本不相信有明军敢主动伏击他们。
不远处的大树后,满义正趴在地上,手托线膛枪,眼睛贴着准星,缓缓移动枪口。
他的目标,正是队伍最前面的哈达斯。
那个穿明盔明甲、插着飞翎的建奴牛录章京。
他知道,皇太子和周将军都在看着自己,这一枪,不仅要杀了哈达斯,还要为父亲满桂报仇,绝不能失手。
满义深吸一口气,手指轻轻扣动扳机。
“砰!”
枪声清脆,米尼弹带着旋转的力道,穿透空气,精准命中哈达斯的前胸。
建奴的重甲在米尼弹面前如同纸糊,瞬间被击穿,一个拳头大的血洞出现在哈达斯胸口,鲜血汩汩往外喷。
“呃……”哈达斯低头看着胸口的血洞,眼里满是难以置信,他想喊,却发不出声音,身体一软,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扑通”一声,再也没了动静。
“开火!一个不留!”朱慈烺的命令同时下达。
“砰砰砰!”树林里瞬间响起密集的枪声,像爆豆一样。
建奴还没从“章京被杀”的震惊中反应过来,就有近百人倒在地上,其中包括三个身穿银甲的白甲兵。
这些建奴眼中的“精锐”,在米尼弹面前,和普通士兵没什么区别。
剩下的建奴毕竟是久经沙场的八旗兵,短暂的慌乱后,很快镇定下来。
最后一个白甲兵捡起哈达斯的马刀,高声喊道:“明狗偷袭!弓箭手还击!杀出去!”
“嗖嗖……”箭矢再次飞向树林,可依旧伤不到东宫卫队的士兵。
相反,线膛枪的子弹不断射来,建奴像割麦子一样一排排倒下。
三百人的牛录,很快就只剩几十人还能射箭,其他人不是死就是伤,躺在地上哀嚎。
那个白甲兵看着眼前的惨状,脸色惨白。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战斗,明军不用近身,只用“火铳”就能杀人,而且杀得这么快、这么准。
以往明军的火铳,要么射程近,要么装弹慢,根本不是八旗兵的对手,可今天的明军,简直像换了一支军队!
“撤!快撤!”白甲兵再也撑不住了,扔掉马刀,调转马头就跑,“不是我们无能,是明狗太狡猾!快逃!”
剩下的七十多个建奴,哪里还敢恋战,纷纷扔下同伴的尸体,催马往山下跑,只恨自己的战马少长了两条腿。
朱慈烺举着望远镜,看着建奴逃窜的背影,笑道:“以前总听人说,建奴打仗从不丢同伴尸体,今天怎么跑得这么狼狈?看来,他们也怕死啊。”
周遇吉也笑了,语气带着自豪:“殿下,以前边军总说建奴有多厉害,今天一看,不过如此!咱们东宫卫队,对付这样的牛录,简直是手到擒来!”
“砰!”周遇吉话音刚落,又一声枪响传来。
众人看去,只见那个逃跑的白甲兵后背出现两个血洞,身体一歪,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战马拖着他的尸体跑了十几米才停下。
接着,就听到燕雄鹰的骂声:“满义!你小子敢抢老子的战功!那白甲兵是我盯上的!”
满义没说话,只是又开了一枪。
“砰!”
跑在最前面的一个建奴,脑袋被打爆,尸体从马背上滚了下来。
燕雄鹰更气了:“满义!别打脑袋!脑袋打烂了,还怎么领二十两银子的赏钱!”
“打脑袋过瘾。”满义终于开口,声音闷闷的,“我已经杀了十八个鞑子,少几两银子没事,给殿下省点钱。”
“砰!”又是一枪,另一个建奴的脑袋开了花。
燕雄鹰差点气笑了:“你个马屁精!殿下还缺那点银子?”
话虽这么说,他却不敢再骂。
皇太子还在旁边看着呢,他只能抬手一枪,射中一个建奴的胸口,心里嘀咕:“这小子,枪法好,还会讨殿下欢心,以后说不定比我还出息。”
两人打嘴仗的功夫,东宫卫队又射杀了不少建奴。
最后,只有五个建奴侥幸冲出了树林,往山下跑。
山下,赖杨正率领另外一个牛录等着消息。
听到山上的枪声,他心里不安,派了几个斥候上山,可斥候刚走到半山腰,就被东宫卫队的阻击手射杀,一个活口都没回去。
赖杨正着急,就看到五个建奴催马跑了下来,一个个狼狈不堪,身上还带着血。
“快!快回去报信!”五个建奴跑到山口,以为逃出生天,回头看了一眼树林,恶狠狠地喊道,“明狗等着!一会我们就带正蓝旗和正白旗来,踏平你们的皇陵!”
“哦?是吗?”一个戏谑的声音突然响起。
五个建奴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只见两个明军站在山口,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一个身穿锦衣卫服饰,手里拿着一把奇怪的“火铳”;
另一个是个小太监,也举着一把类似的武器,虽然脸色有点发白,却没后退一步。
这两人,正是岳洋和胡宝。
朱慈烺早就安排他们绕到山下,堵住建奴的退路。
五个建奴看到只有两个人,顿时胆壮起来,骂道:“两个明狗也敢挡路?杀了他们!”
说着,催马挥刀,朝着岳洋和胡宝冲了过去。
在他们眼里,两个步兵,根本不堪一击,只需一刀,就能砍断他们的脖子。
岳洋笑嘻嘻地拍了拍胡宝的肩膀,语气轻松:“小太监,别怕,有本佥事在,保你没事。今天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火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