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满身臭气哄哄的方仲礼出来后,方子期就归家了。

  按照规定,明天可再休息一天,后天继续下场考试。

  这县试倒是还颇通人性。

  不然连续几天的高强度考试,铁打的身体也熬不住啊。

  第三场县试又叫再覆!

  二月二十二,寅时。

  天仍旧是黑漆漆的。

  方子期裹着身体已经同方仲礼站在考场门口了。

  “子期!”

  方砚秋此刻也沉步走了过来。

  今天的方砚秋状态倒是比之前好了不少。

  “身体好转了?”

  方子期笑道。

  “还要多谢子期的甘葛饮。”

  “在那种环境中。”

  “也唯有甘葛饮能喝得下去了。”

  “而且这几天下来……”

  “我竟已习惯那般滋味了。”

  “为了让我习惯考场氛围,我爷爷特地让我房间内部署了一个粪桶……”

  方砚秋苦笑一声,这几天真的是快要麻了。

  方子期一愣,此刻也忍不住想要给方夫子竖一根大拇指!

  姜还是老的辣啊!

  老姜一出马,就知道强不强!

  “大哥大嫂。”

  方仲礼朝着不远处叫唤了一声打了个招呼。

  此刻大伯方伯山和大伯母赵氏已经走了过来。

  “二弟。”

  “子期。”

  “其他的不说。”

  “就凭你们这坚持劲儿就不错。”

  “明知过不了县试竟还天天都来。”

  “不像我家文轩,明知有必过的把握,可对这县试就是不怎么上心,让他早些来,就是不来!”

  “他爹一直在教育他不可恃才傲物!”

  大伯母赵氏又开始作妖了。

  此刻叭叭叭的…还想着扰人心态。

  “文轩,好好考。”

  方仲礼看了一眼方文轩,见方文轩面露紧张恍惚之色,当即鼓励了一句。

  这大嫂当真是个没眼力见的。

  没看到文轩都紧张成什么样了?

  还在那里强行打肿脸充胖子。

  方子期瞥了一眼自己这大堂哥。

  显然属于那种不受考的……

  也有可能是心理压力太大了些。

  没等多久,考场开门,众人陆续进场。

  今天的第三场再覆考教的内容是论一篇和策一篇。

  题目都算是比较中规中矩的。

  论的题目是:韦编三绝论!

  ‘韦编三绝’原来指的是孔子反复研究诵读《周易》,使得编联竹简的皮绳,也就是‘韦’被磨断!

  以此来形容读书刻苦勤奋,所以只需要利用这个典故,展开对治学态度、刻苦学习等圣贤精神的论述就好。

  至于策的题目就更常见了,是‘如何劝农桑以足衣食’!

  意思是怎样才能鼓励百姓去从事农业生产和养殖桑蚕。

  如此才能保障好衣食无忧。

  这篇策论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探讨通过怎样的政策倾斜和引导、资源调配和安排去推动农耕的全面发展。

  从而实现国家层面上的‘仓廪实、衣食足’!

  只要百姓们都吃饱喝足了,国家自然也就稳定和谐了。

  这两道平平无奇的策论题,在之前周夫子的押题中虽无原题,但是也有类似的,所以这县试第三场应当是方子期感觉最轻松的。

  方子期是这样。

  方砚秋亦然。

  毕竟他们最后这段时间都是跟着周夫子一起学习的。

  此刻未处于最后一排的方砚秋一边喝着冲泡好的甘葛饮,一边在稿纸上洋洋洒洒地写上自己的文章。

  此刻他甚至连口鼻都懒得遮盖了。

  既来之则安之!

  如此一来,倒是颇有一种下笔如有神之感。

  至于方仲礼作为周夫子的记名弟子,在方子期的带动下,周夫子押的那些题,方仲礼可都做过一遍,所以这第三场县试对于方仲礼而言,也不难。

  然后三人居然一起聚集于放头牌之处!

  眼见着方仲礼和方子期在方头牌是就出来了。

  早就等候在外的大伯大伯母自然又是一番说教……

  “二弟,早同你讲了,不要随便浪费银钱……”

  “这考试一次,光是作保就要好几两银子吧?”

  “你们啊,当真以为读书就那么容易了?”

  “读书也是要有天分的。”

  “有这个银子,还不如投资我们方家一些有天资的后辈……”

  大伯的碎碎念方子期都习惯了。

  方仲礼亦然。

  所以这个时候根本就没人愿意搭理他,直接就转身离去了。

  二月二十四,县试第四场……

  这一场考的主要是判语五道和表一道。

  所谓的判语五道也就是进行一些模拟案件的审判等等。

  表一道就是写一篇‘谢雨表’之类的。

  这些东西虽是小道,却是最实用的。

  比如其中一题……《民争坟地》

  案情:张甲与李乙争祖茔地三尺,张甲持遂康年间地契,李乙称祖传旧界,双方互殴致张甲轻微伤。何判?

  这案情大概就是张甲和李乙在争夺祖宗坟地的三尺土地。

  张甲手里拿着遂康年间的地契作为凭证,但是李乙则声称(这块地)是自家祖宗传下来的旧地界,两人因此发生斗殴,导致张甲受了轻微的伤。

  方子期略一思索,随即写下判语:

  地契为凭,张甲有据!旧界无文,李乙难凭!

  互殴虽起于争坟,然张甲伤轻,李乙理屈!

  断令李乙退出三尺,依《大梁律??户律》“盗卖田宅” 条笞二十;张甲亦因斗殴受罚,笞一十。着里正立石定界,永禁再争。

  大概意思就是,以地契作为判决的凭证,张甲的主张还是有依据的。

  所谓的祖传旧界没有文字凭据,空口白牙的说法难以成立。

  虽然说打架斗殴是因为争夺这坟地而引起的,但是因为张甲伤势不重,而且李乙在道义上也站不住脚。

  所以最终的判决让李乙退出三尺土地的争夺。

  最后根据大梁律中的户律下的诸多条款,对李乙触发鞭笞二十下,又因为张甲参与了斗殴,也要鞭笞十下。

  最后再让里正树立好界石确定好地界。

  判语考教的就是考生的脑子转动的能力。

  判语既不能离经叛道,但是也不能墨守成规。

  所以相对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

  对于那些读死书的考生而言,这第四场考试就是最大的考验。

  不过对于花允谦这种官二代,这第四场考试的判语就太简单了。

  平日里耳濡目染都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