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洪武,从逆党做起 第176章 庆州为基

小说:人在洪武,从逆党做起 作者:抽象派作者 更新时间:2025-10-01 17:49:17 源网站:2k小说网
  确认完箱子无误的陆云逸径直来到了父亲的书房,

  父亲正坐在桌案后,聚精会神看着桌案上放的一些字帖,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柔和。

  轻轻指了指前方:“坐。”

  “是,父亲。”

  陆云逸老实来到桌前坐下,陆当家将一盏茶递了过来:

  “按理说你刚刚得胜而归,不应当吃大鱼大肉,

  但那也是你**一份心意,喝一些茶,去去油腻。”

  “父亲,无事的,孩儿大半时间都在辽东,军中的伙食也都不错。”

  听他如此说,陆当家轻轻点了点头。

  大多数军卒出征时都是吃糠咽菜,肚子里空空如也,

  若是猛然间食用大鱼大肉,说不得会腹泻。

  在如今大明,腹泻是要人命的大病。

  屋内有些安静,陆云逸决定还是要将此行遭遇的一些事说与父亲听一听,看看有什么疏漏。

  但他刚刚开口,就被陆当家抬手阻拦:

  “军中之事乃机密要闻,你要相信自己的判断,不用告知为父。”

  陆云逸脸上有些悻悻然,一时不知该如何说起,

  辽王郡的战事自然是已有定数,也没有什么疏漏,

  他担心的是在辽东所为,虽说常备有两道军令,

  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若是辽东有人在后使坏,他还是难以防范。

  沉吟片刻,陆云逸脸上露出一丝决然,缓缓开口:

  “父亲,您与母亲有没有考虑换一个地方生活?”

  闻言,陆当家脸上露出一丝诧异,眼露询问。

  陆云逸在心中组织了一番语言,沉声道:

  “孩儿在辽东之时得罪了一些人,

  他们操持的是辽东至辽王郡的走私生意,可能与北元也有一些勾结,

  那些人胆大包天,孩儿担心他们狗急跳墙,

  若是换一个地方过活要安全一些,比如北平或者应天,实在不行去江南江西之地也可。”

  陆当家眼中闪过一抹异色,沉吟片刻,缓缓摇头:

  “庆州百姓不过两千余户,是最安全的地方。

  若是有外人前来,顷刻皆查,应天与北平人太多,反而不稳妥。”

  “此事孩儿也曾想过,但应天与北平人虽多,父亲与母亲居住在其内也不容易找到。”陆云逸沉声开口。

  “辽东走私生意自古有之,其中牵扯之人不仅有辽东,

  还有应天北平以及苏杭等地,大多是位高权重之人。

  他们若是想要找人,只需要查一查赋役黄册通关记录即可,这并不难。

  在庆州,父老乡亲以及卫所州府都会护着陆府,

  这世上岂有放弃根基,自断一臂之举?”

  陆云逸陷入沉默,庆州是大明北疆苦寒之地,

  纳哈出未剿灭之前,庆州根本无人前来,

  就算是往来商贸都少之又少,自然能够一眼窥探。

  可如今北元灭亡,朝廷若是修建茶马司,成为对北方的贸易往来之地,

  这里就会鱼龙混杂,就不似父亲所说的那般安全。

  陆云逸深吸了一口气,还想要再劝一劝,

  陆当家却摆了摆手,似乎不愿再提及此事:

  “放心吧,今上还在,辽东走私谋隐于暗处,

  给他们天大的胆子,也不会掀起风浪,引人注目。

  那些人,辽东都司自会惩处他们,你不用担心。

  在你离开辽东之后,辽东的事就与你没有了关系,莫要在此事劳心费神。”

  “既然父亲如此说,那便留在庆州,我会与卫所交代一二,严查往来人员。”

  罕见地,陆当家脸上露出一抹笑容,轻轻点了点头:

  “你有心了。”

  顿了顿,陆当家再次开口:

  “庆州是你的根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

  以云逸你的本事,日后会乘风而起,

  军中也会鱼龙混杂,天南海北各地都有,

  但中坚力量必然要是庆州之人,

  有同乡情谊在,他们会拼了命地为你做事,

  而你也可以肆无忌惮地使唤他们,不用担心受到反噬。

  你现在是庆州最显赫之人,众人拾柴火焰高,父老乡亲们会鼎力支持你。”

  陆云逸脸色平静,心绪沉重,乡党的力量他已经有过领会,

  在其军中,厮杀最厉害的几支小旗队伍,

  其内军卒都是亲族,父子堂叔堂兄等等,

  他们在战场上厮杀,可以毫不保留地互为倚仗,执行的都是最为艰难的攻坚任务,也是军令执行最彻底的队伍。

  而他自己的护卫以及倚仗之人,都是乡党,庆州人。

  换作旁人,他还真不放心。

  这时,陆当家缓缓站起身,从一侧书柜中拿出了一本略微泛黄的册子,回到桌前递了过去。

  陆云逸面露诧异:“这是什么?”

  陆当家脸上露出一些感慨:

  “是为父这些年在学堂教书,所有学子的名册,

  从洪武十一年开始到如今正好十年,共有学子三百一,

  他们有的漂泊在外,有的身处庆州,

  另外还有五百余旁听学子,

  他们家境贫寒,年龄不一,

  讲课时他们就聚在门外,为父也不曾驱赶,算是有一份恩情。

  他们都是你的师兄弟,本就多一份亲近,若你再帮扶一二,不怕他们不死心塌地。”

  陆云逸猛地瞪大眼睛,眼神愈发怪异,

  天地君亲师,如今大明教化天下,

  ‘师’这一字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不是随便说说。

  传道授业之恩,是年少时的一份恩情。

  随着年龄增长,这份恩情会越来越重,至少能识字。

  若是他再多一份提携,那这份恩情则重到一生一世都还不完,

  以陆云逸现在的身份,只要稍作提携,

  就能让其在卫所吃上皇粮,衣食无忧,自此改变命运。

  在庆州,除却府衙内的吏员官员,还没有什么是比做军户还稳当的生计。

  “名册收起来吧,说不得以后用得到,

  为父不懂行军打仗,但我等读书人以史为鉴,

  今上龙兴与凤阳,南征北战,靠的大多是凤阳同乡,

  汉高祖发迹沛县,朝堂上遍地沛县之人。

  两位开国之君皆如此,便说明依靠同乡打仗这条路无比正确。”陆当家缓缓开口。

  陆云逸抿了抿嘴,面露慎重:

  “多谢父亲,孩儿明白了,如今军中的顶梁柱大多是孩儿从小长大的同乡。”

  对于此事,陆当家自然知晓,这些日子总有一些人带着礼物来家中就能窥探一二。

  “云逸,你是一个聪明的,为父很欣慰。”

  陆云逸露出笑容“多谢父亲,孩儿还有一事想与父亲说。”

  “何事?”

  “孩儿想要将秋荷纳妾,早些诞下子嗣。”

  说着,陆云逸脸上生出一些怪异:

  “孩儿如今太年轻,早些成家立业,也能让旁人少一些忌惮。”

  陆当家眉头微皱,眼中露出一些思索,过了一会儿才轻轻点头:

  “《汉书·李广苏建传》记载,

  西汉大臣苏武曾在匈奴北海牧羊十九年,

  他在匈奴时娶了匈奴年轻女子为妻,并生有一子苏通国,

  在这之后,苏武在匈奴的处境大为改观。

  今上多疑,诸多军中勋贵跟随今上多年,自然也学得了几分多疑,早些生子的确能少一些忌惮。

  只是不知,婉怡是何所想?”

  陆云逸面露古怪:“父亲有所不知,此事就是婉怡提起,还让孩儿多多纳妾”

  一时间,陆当家也陷入了沉默,脸色古怪。

  过了许久,他轻轻点了点头:

  “若是秋荷愿意,纳妾便纳妾吧。”

  陆云逸脸上闪过一丝喜色:“多谢父亲。”

  “你已成家,是一家之主,以后这些事情不必与我所说,自己决定便是。”

  顿了顿,陆当家继续开口:

  “我在归家之时碰到了军中的军需官,

  他在集市上大肆采买,还带了一些厨子,军中有所聚?”

  “回禀父亲,此战大胜,

  军卒们定然是要聚一聚,孩儿在稍后也会前去。”陆云逸老实回答。

  陆当家点了点头:

  “理当如此,那你去吧,为父还要研习一些字帖。”

  陆云逸闻言,顿时站了起来,面露恭敬,微微行礼:

  “那孩儿先行告退。”

  半个时辰后,匆匆应付完刘婉怡与秋荷,

  陆云逸看了看时辰,已经将近戌时,天色已经不早。

  便急匆匆下床,穿上衣服,准备前去军营。

  床榻之上,脸色带着红晕的刘婉怡朦胧地抬起脑袋,有些昏昏沉沉:

  “夫君,你去何处?”

  “今夜军中在庆贺,作为主官,我总要到场。”

  陆云逸一边说,一边从衣柜中拿出一件黑色常服,飞速穿上。

  衣服用丝绸而制,披在身上显得冰冰凉凉,

  庆州自然不会有如此手艺,是从北平采买而来。

  听到此言,刘婉怡眼中的朦胧迅速消散,眼中有些失望,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

  但她还是抿嘴一笑:

  “上次大婚时还剩下了一些酒,就在地窖之中,夫君可以一并带去,要与军卒们喝个够。”

  在她身旁,脸颊红扑扑的秋荷也冒出半个脑袋,支支吾吾地开口:

  “天已经黑了,少爷要多加小心。”

  陆云逸此刻已经穿戴完全,

  他身姿挺拔,肩宽背阔,犹如松柏,

  黑色丝绸常服紧贴着健硕身躯,流畅线条勾勒出身形轮廓,

  加之陆云逸英俊非凡,剑眉斜飞入鬓,眼神深邃明亮,犹如手无缚鸡之力的翩翩公子。

  刘婉怡与秋荷的眼眸透亮,脸上肌肤愈发红润,眸子中有春水涌动。

  但下一刻,他们便见陆云逸微微弯腰,一只手就将那沉重木箱抓了起来,

  刹那间便没有了翩翩公子的柔弱之感,反而多了一些悍然。

  刘婉怡与秋荷旋即露出古怪.

  陆云逸却毫不在意,掂了掂箱子,脸上露出笑容:

  “为夫先走了,晚上不必等我,可能在军营里歇息。”

  “夫君慢走.”

  “少爷慢走.”

  两道清脆声音在背后响起,陆云逸提着箱子径直离开,

  走出房门后,他微微叹了口气,心中无声自语:

  “陆云逸啊陆云逸,吾日三省吾身,切不可沉迷于美色!!”

  八月的庆州城,夜幕低垂,繁星点点,宛如撒落在黑色绒布上的细碎钻石,

  街道上,灯笼稀疏,

  昏黄光晕在夜风中摇曳,将斑驳的影子拉得狭长。

  沉重轻快的马蹄声响起,一匹白色骏马随风疾驰,

  马背上,陆云逸身姿挺拔,来回起伏,

  黑色长袍随风猎猎作响,长发在夜空中披散,甩在身后。

  很快他便来到了位于城北的大营,

  还未进入军寨,他便已经能感受到军寨内的热烈氛围,

  灯火通明,嬉笑怒骂声隐隐传来。

  在前军斥候部营寨的巨大校场上,剧烈燃烧的篝火冲天而起,将四周军寨都映照成了橙红色,

  一队军卒手拿酒坛,脸色通红,

  围绕着篝火不停旋转,纵声高歌,不知是哪里的民歌,婉转悠扬。

  在篝火周围,安放着上百张长桌,

  其上摆放着丰盛菜肴,有酒有肉,

  军卒们高举酒碗,相互碰撞,发出清脆声响,而后将其一饮而尽,

  酒香四溢,欢笑声此起彼伏。

  在最外侧,还有庆州城为数不多的乐师队伍,

  丝竹之声缓缓响起,却被军卒的吵闹声压盖,

  不过无妨,他们脸上也露着笑意,不厌其烦的弹奏。

  陆云逸来到校场,一眼便看到了堆积在侧的百余个酒坛,有些震惊于军卒的战斗力。

  只是稍加停顿,便有眼尖的军卒发现了他,

  大概是喝了酒,往日的拘束似乎也少了许多,

  “快看,弟兄们,那是谁?”

  陆云逸只听得一声大喊,来不及反应,

  便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被抬了起来,

  像是烤乳猪一般在军卒们的头顶来回传阅,身边的高呼声嘈杂,让他听不真切。

  没多久,他便感觉自己被高高抛起,然后重重落下,

  军卒们的大笑声此起彼伏,几乎无法制止。

  陆云逸就这样被来回传阅,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终于接触到地面,

  原本干净的黑色常服此刻也沾满了油乎乎的手印,变得褶皱异常,

  他定睛一看,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

  “我愺。”

  他是从南侧进入校场,现如今已经在北侧,临近军帐的位置。

  来不及震惊,手中便被塞上了一个酒坛,从四面八方而来的酒碗几乎要将他淹没

  陆云逸一边大笑一边制止,同时开始大口饮酒,气氛愈发热烈!

  不知经过多少次干杯,

  陆云逸已经将手中酒坛清空,眼中带着一些醉意,

  他有些无奈地摆了摆手,花费三寸不烂之舌,终于将军卒们劝走

  见他们发出胜利高呼,陆云逸有些无奈,

  就这么在最外侧的板凳上坐了下来,看向桌上的菜肴,

  十个菜盘,六荤四素,为了防止军卒吃坏肚子,听说在用饭前都饮过清汤。

  他抓过一只烧鸡,就这么撕扯着吃了起来。

  这时,刘黑鹰抱着木箱匆匆赶来,脸上有些兴奋:

  “云儿哥云儿哥.这是什么?”

  陆云逸白了他一眼:“当然是你想要的东西,快将其放起来,这里人多眼杂,拿出来作甚!”

  刘黑鹰连连点头而后说道:

  “云儿哥,咱们回来时碰到的那个代春风也来了,已经等你许久了,还说是咱俩的同窗。”

  啊?

  正在吃烧鸡的陆云逸猛地抬起头,脸上有着止不住的怪异,脑海中的醉意让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同窗?”

  刘黑鹰连连点头:

  “他也是先生的学生,只不过没有交束脩,只能算是半个同窗,要不要见一见?”

  束脩是学子与老师初次见面时,必须奉赠的礼物,有六礼,

  肉干寓意尊敬感谢,芹菜寓意业精于勤、龙眼干寓意启窍生智、莲子寓意苦心教育、红枣寓意早日高中、红豆寓意宏图大展。

  庆州为苦寒之地,对于束脩六礼不做强求,但送一条肉干以表敬意总是要的。

  刘黑鹰这么一说,陆云逸便知道这代春风就是父亲所说的,家境贫寒的学子。

  他眨动眼睛,仔细想了想:

  “他在何处?叫他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