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律师,我请问。”

  “死者,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

  “外出,和野狗夺食,在**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在你方眼中”

  徐良身体前倾,眼眸压下,一双锐利的视线死死盯着张浩。

  他的声音在众人耳旁响起。

  “是偷窃?”

  “是可耻的偷盗行为!?”

  “请正面回答我!!!”

  骤然间。

  庭审现场气氛顿时凝重,现场之人开始小心翼翼呼吸,生怕吸气声过大引起他人的注视。

  但相应的,他们脑海中也下意识浮现出徐良的询问

  死者是偷窃

  死者是偷窃!?

  “我”

  张浩面色一变。

  以往他都只顾着给段飞鹏杜泽辩护,只想找到个角度。

  眼下,被徐良如此发问他心情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将死者定为偷窃的小偷!?

  张浩表情严肃,心情紧张,急忙开口说道:

  “我的意思上,在法理上,死者的行为构成偷窃的行为!”

  “他侵占了面包店的所有权!!!”

  从法例来看,面包店**桶内的东西,所有权并未经过转移,依旧属于面包店。

  这时候,他人的触碰,便会导致侵犯所有权。

  但.

  “所以,哪怕只是一块发霉,常人见了绕道而走的面包,馒头甚至它被丢在**桶,死者也不能捡走!?”

  徐良的脸冷下,语气愈发生硬。

  “即便他处于极度饥饿,哪怕要死!?”

  东国有个法例叫紧急避险。

  什么是紧急避险?那便是在紧急时刻,如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你可以为了躲避危险而做些出格的事。

  比如。

  当你被枪顶着脑袋,让你去偷钱,这时候你进行偷盗一事,在事后并不会被定义为小偷,又或是犯罪团伙。

  又或是快要饿死时。

  这时若是有一保护动物在身侧,你也可以将其杀死吃肉!

  只不过死者.

  “根据监控,以及口供显示。”

  “死者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境地,对方并未达紧急避险的程度!”

  张浩面色一扳,双手攥紧开口道。

  “既不属于紧急避险,在法理上便属于偷窃!”

  还在说偷窃.

  石山揉了揉眉心,他并未遏制两人之间的争辩。

  张浩提出的角度.哪怕是休庭也不行。

  所以,眼下需要争出一个结果!

  否则

  泼天的骂名能把石山淹死!

  想到这。

  石山等人扭头看向原告席。

  而此时。

  徐良也站起身,他眼神中隐隐带有些许怒意,厉声质问。

  “那我请问,法理有没有规定.”

  “一个十岁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法理有没有规定,需要给一个公民赋予最基本的人权!?”

  “有没有规定”

  “乞丐,也是人!?”

  三声质问,顿时令张浩心头一跳,双眼瞪开。

  根据法例来看,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只要是东国境内的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学费由官方所出。

  而死者呢?

  当别的孩子还在上学,还在朗读时,他像一条老鼠一样混迹于城市的下水道。

  没错,就像一只老鼠。

  人人喊打的老鼠!

  对方身上的气味,以及他的行为,会本能的令第一眼见到他的人所厌恶!

  “不,我的意思是”

  张浩绞尽脑汁,此时额头上渗出些许汗液。

  “死者的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并且,你方所说,与本起案子无关.”

  “无关?如何无关了!?”

  徐良步步紧逼,不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

  “我问你,死者在没经历义务教育的情况下,是否识得上面的字!?”

  张浩心头一惊,正欲开口解释。

  徐良却率先开口。

  “不认识!”

  “本案死者并不认识**桶上,那‘禁止他人触摸’的字迹!”

  “那我再问,在不认识标语的情况下,死者是否存在主观偷窃意念!?”

  在法例上,审判一个人主要要看两部分。

  一,对方犯罪的后果。

  二,对方犯罪时的主观意念!

  而死者很明显。

  他并不知道这标语,所以,他也只认为自己是在进行日常的翻**桶,而非盗窃。

  “从主观意念上,死者并不存在盗窃这一事!”

  “对方律师,你方观点是在强词夺理,胡搅蛮缠,没有半分道理可言!”

  徐良生气了,他的声音带有强烈的个人情绪色彩。

  可现场没有一个人阻止。

  “甚至,这是所谓‘莫须有’的罪名!”

  “你在往一个死人身上泼脏水!”

  如果张浩所说,死者的行为被坐实.

  那会发生什么?

  全东国将不会有任何一个乞丐和流浪汉!

  有的,只有大片大片的小偷和窃贼!

  他们所翻任何一个**桶,都是带有偷窃意念,是违法,是犯罪,是屡教不改!!!

  张浩满头大汗。

  他咽了咽口水,将额头上的汗水抹干,内心十分焦灼。

  对方明明并未摆出证据,也没说出反驳的具体观点。

  可给他的压迫却一点也不少。

  为什么?

  因为大义!

  没错,张浩看出来了,徐良这是跳出案子,想将他的话抬到一个很高的阶级,用大义来压他!

  想到这。

  张浩内心不断唾骂着,脸上却连忙开口反驳。

  “对方律师,我再次重申一遍。”

  “我方的观点为,被审者之所以死亡,是因被我方委托人误认为窃贼!”

  他开始退而求其次。

  自己的目标从不是攻击他人,而是扭转杜泽段飞鹏的杀人动机。

  只要主观攻击变为意外致死,杜泽极有可能变成死缓.

  虽说坐实死者是小偷更容易达到目标。

  可在大义面前

  他硬碰硬只能变成一地的碎玻璃碴。

  “因此,双方才爆发出矛盾!”

  张浩急忙大声开口道。

  “而并非是我方被审人故意伤害故意攻击,才导致案发亡!”

  “应当改判过失致人死亡!”

  石山没开口,只是高坐在审判席,冷静看着。

  徐良也没管法官。

  他直接开口道:

  “过失致人死亡?”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徐良此时单纯没有用任何法例来辨证。

  他只是单纯在发泄自己情绪罢了,看着张浩,出口便是咄咄逼人!

  “既然你认为被审人是过失杀人。”

  “那么,从今往后,是否其余人在黑夜看到流浪汉翻**桶,也可以将其以过失杀人将其杀害!?”

  “法律是否有给他们赋予平等人权!?”

  平等人权这才是最根本的!

  “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张浩道。

  “你有特殊对待吗!?”

  徐良怒道:

  “当一个人连饭都吃不起,连口干净的水都喝不上,他没偷没抢,只能以吃腐烂发臭的**维持生计时你没特殊对待!”

  “当他不认识字的时候你也没特殊对待。”

  “甚至,就连他从头到尾都未反抗,直到被当老鼠一样打死时,你也没特殊对待。”

  “反倒是涉及到你方利益时,你却认真对待!!!”

  徐良大声质问,伸手指着对方鼻子。

  “我请问,究竟是特殊对待死者,还是”

  “特殊对待两个刽子手!?”

  “对方律师,我现在对你的职业道德持怀疑姿态!!!”

  此话一出。

  现场顿时精神一震,仿佛三伏天泡了个冰水澡。

  之前他们被张浩的逻辑给搞的晕头转向没反应过来。

  但眼下经过原告这么一说.

  他们这才回过神来。

  对方分明就是强词夺理!

  真若是以他的话来判,可没有半分特殊对待死者的样子

  反倒是,在宽容被审人。

  宽容两个虐杀他人的刽子手!

  原本安静的场下此时也逐渐骚动起来。

  “没错,特殊对待就要有个特殊对待的样子!”

  “故意杀人还得被特殊对待?这分明就是强词夺理!”

  “以后我看谁不顺眼杀了说我觉得他是小偷,难道这也是过失致人死亡?”

  “这是无良律师!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说这话难道没问过自己的良心吗!?”

  “.”

  众人义愤填膺,语气中火药味逐渐激增。

  是的。

  张浩就是在强词夺理!

  对方没有实证,其所有观点全是主观意念,唯一的作证便是**桶上的标识!

  可问题也来了。

  有谁会认为,大半夜的看到个人翻**桶,觉得他是在偷东西?

  更别说见义勇为阻止对方了!

  客观上完全和观点构不成!!!

  既如此.那便和嘴硬没有半点区别!

  此时。

  所有观看电视的人也皱起眉来,眼神不善的看着张浩。

  “我”

  张浩语塞,他嘴唇蠕动片刻,终究是没话说了。

  随即陷入沉默。

  他自己也知道他的观点没有依据。

  之所以还掏出这些话,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想赢。

  哪怕只是让死刑变死缓,对他来说也是极强的胜利!

  但可惜。

  胜负之心一旦绕开案子,那所做的所有事都是违背道德!

  见此。

  徐良深吸一口气,他压下对张浩的怒意,而是站起身,扫视一圈后,沉声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听审席在坐各位公民。”

  “我可以以律所的信誉向各位进行担保,从2004年12月13日,我接下这起案子。”

  “到现在,2005年,3月1日,近四个月的时间,我.”

  “没有半分收入,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

  没有收入?

  话音落下的刹那。

  现场稍稍一愣,下一秒,齐齐错愕住。

  这世界虽然律师可以参与原告,可大多数也是要死者家属花费巨量资金的!

  否则,谁愿意既承担责任,又没有半分好处的给你打官司?

  更别提段飞鹏这案了。

  在案件初,可没有任何一人能认为案子能打赢的!

  接案,便是破坏口碑,纯纯将胜率往下拉!

  直到14号检察院宣布案件由律师进行代理,所有人才感到震惊,纷纷猜测死者究竟花了多少钱,又或是吴勇究竟从哪整来的钱聘请徐良。

  而眼下,对方竟亲口说

  无偿!!!

  “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

  “因,13号晚。”

  “受害者家属吴勇曾跟我说过一番话。”

  “他们这些人,生来就低人一等,自认不是人,甚至是拟人。”

  “从有意识的那一刻,他们便不会幻想自己的未来,因为拥有未来是一种奢望,或许今天会死,也可能明天会死。”

  “唯一的念头,就是活过今天,再活一天,然后继续苟延残喘。”

  “为了这个目标,他们不会有任何尊严!”

  “吃泔水、和野狗夺食,又或是钻入肮脏的下水道,这些都习以为常。”

  “想活,就得忍,忍不下去便没得活。”

  “我相信,死者在死之前,或许幻想过,他不推被审人那一下,不反抗,忍下去,哪怕被打的头破血流,等到被审人没了乐趣,或许就不用死,他可以继续像条野狗苟延残喘”

  徐良沉声开口。

  随着他的声音缓缓落下,现场众人竟在没法官管理的情况下,渐渐安静下去。

  直到最终法庭只有他的声音在回荡。

  最终.

  “法例赋予他们与公民平等的人格。”

  “即便社会否定他们生存的权利”

  “但我方仍认为.”

  说着,徐良顿了顿。

  他吐出最后几个字。

  “至少,他应当以一个东国公民的身份死去,而行凶者,也将以杀害东国公民被判罚!”

  “如若对方律师依旧固守己见.”

  “我方愿陪将案子进行到底!”

  话毕。

  徐良便将麦克风推到一边。

  他不再开口,只是默默坐在原告席位。

  话毕。

  现场没有一片声音,只是安静着。

  谁都没想到吴勇等人的生存环境竟如此恶劣,与之对比的,又是段飞鹏那养尊处优的环境。

  两者之间的对比,令人感到愈发的沉默。

  被告那边也没说话。

  良久,

  审判席上的审判长石山动了。

  所有人下意识看向他。

  无论怎么说,双方又或是呈现出怎样的证据,最终,定罪的法官。

  若是对方不认可,哪怕徐良说的天花乱坠也没有丝毫作用!

  而石山的态度

  他冷着一张脸,看不出半分情绪。

  石山看向被告,“被告方,是否还有话要讲述?”

  张浩张了张嘴唇,最终却也是什么话都没说出来,只是摇摇头,开口道:

  “没有。”

  闻言,石山点了点头。

  “本案,被告方所递交观点,本案.”

  他顿了顿,随即继续道:

  “不予认可!”

  “二审.”

  “维持一审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