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省高级法院。
候审室内。
“这两年怎么这么多事”
“我感觉自从04年下半年开始,就没一天消停的!”
“前两天刚处理完郑梅,现在还得打‘锦江酒店坠尸·案’,等两天估摸着还得打吴勇案仔细一想,全都是瀚海市的!”
“唉”
“.”
候审室内。
一群级别十分之高的法官此时聚集在这,虽不感到压力山大,却还是忍不住咂舌。
没错,他们便是高级法院,本次负责‘锦江酒店坠尸·案’二审的法官团队!
由石山担任审判长。
其余若干法官担任审判员等位置。
如说他们和赵义等人有什么区别,那便是.
专业性!
没错。
高级法院的法官一般专业性会很强,因为需要打到省级法院的几乎没有小案。
要么是十分复杂的金融案。
要么便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
前者需要动脑,后者更是得严阵以待!
至于眼下的案子.
说实话,案子不算特别复杂,可涉及到的东西却异常严重。
学校、年龄、流浪汉、虐杀
这么说吧。
随便拎出来一个,那都是会令中级法院不断休庭的因素!
可眼下,如同大锅烩一般,直接融在一起.
“二审主要看原告的发挥了。”
石山深吸一口气。
他见过徐良。
当初陈东案过后,下去处理陈建的人便有自己一个。
石山此时冷静思考道:
“被告方没有明确的证据,只是角度很刁钻。”
“如果原告发挥好,二审.不用休庭。”
想到这。
众人全都点点头。
“还有多长时间开庭?”有人询问。
石山看了眼手腕上的表,沉声道:
“十分钟。”
“十分钟后二审开庭!”
瀚海市。
中级法院,一个会议室内。
赵义守在电视机前,心中紧张万分。
他沉沉**气,目光炯炯有神的看着那还在播放广告的电视。
还有十分钟,二审就要开庭了!
“二审应该不会驳回一审,除非张浩给出什么重量级的证据。”身旁有人开口说道。
赵义点点头,内心却还是十分沉重。
二审是一审的上级。
一审判罚死刑,二审若是驳回,那一审可是得吃个挂落的!
更别说,这案子涉及到的因素还十分敏感,真要驳回一审判决.估摸着赵义得吃不少苦头。
但话也说了。
这是在驳回的情况下。
如果二审没有驳回呢!?
若是二审没驳回,这就是一次政绩!
法官也是有绩效的,判案有效,说不定还能挪一挪位置。
虽说赵义没多少上进心,基本都是被推着走。
但如果能远离瀚海市,远离徐良那他还是想升上去的!
“还有三分钟。”
看着时间。
赵义心中呢喃着。
身旁等待其余人到来开会的法官,此时也下意识看了过去。
两分钟.
一分钟
三十秒、十秒、三秒.
开庭!
霎那间,电视上忽的出现新闻节目!
所有人严肃看着。
“吱~”
岚山省,高级人民法院内。
随着法警将厚重的大门缓缓推开。
霎时间,听审席上那无数的人影出现在他面前。
潦草看去,少说是中级法院的两倍!
“所有人起立,请法官入席。”
书记员开口,声音响彻在现场。
霎时间,乌泱泱的所有人站起身。
石山深吸一口气,身穿长袍,带着团队往审判席上走去。
这么多人关注的案子.
他也没打过多少次。
但石山的抗压能力十分优秀。
石山来到审判长的席位上直接落座。
现场的众人也直接落座。
石山看了眼材料文件,沉沉开口道:
“原告方、被告方请入庭。”
霎时间。
高级法院内两个候审室中,几个人齐齐站起身,被法警带领,往庭审现场走来。
“吱~”
门开了。
霎时间,空旷无比的庭审现场映入徐良眼中。
远比中级法院要恢弘的多!
徐良面不改色,带着人,往原告席上走去。
双方落座。
石山石山点点头,开口继续走着流程。
“本庭,现审理瀚海市‘锦江酒店坠尸·案’,一审由瀚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二审,一审于2月9号判决.”
“根据材料显示,被审人杜泽、段飞鹏,于2004年12月6日,在瀚海市将”
“一审裁决如下。”
“被审人杜泽,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判处死刑!”
“被审人段飞鹏,犯故意杀人.判处死刑!”
“因不满判决,被审人依法进行上诉,现岚山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召开二审。”
“现在,我宣布.”
说着,石山的眼眸一凝,他手中锤子直接落下。
“砰!”
“开庭!!!”
开庭!!!
霎那间,现场所有人精神一震,不等他们反应过来,石山便扭头看向被告席。
“请被告方对您方诉求做出陈述。”
闻言。
所有人目光聚焦在张浩身上。
张浩硬着头皮站起身。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记者,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张浩,权限范围”
“我为被审人段飞鹏杜泽做”
说着,他微微一顿,开口道:
“减刑辩护!”
减刑辩护?
那这是真想说些什么了!?
霎时间。
原告席上的徐良眯了眯眼,并未说话,而是安静看着对方发挥。
张浩此时继续开口道:
“一审中,法院判定被审人段飞鹏与杜泽,因故意杀人而导致受害者死亡。”
“但,经过进一步调查,我发现12月6号,案发当晚八点,被审人并非故意杀人,而是”
说着,张浩开口道:
“意外致人死亡!”
意外致人死亡?
霎时间,现场有些哗然。
故意杀人和意外致人死亡,两者间虽都是导致他人死亡,可判决起来却天差地别!
况且。
就现场那个样子,哪来的意外之人死亡!?
石山皱起眉来。
他也是看过徐良给出的监控的,案发现场分明是意图明显的凶杀!
石山当即沉声说道:
“被告方,请陈述你的依据。”
张浩点点头,他咽了咽唾沫,下意识看了眼这些眼睛。
说实话。
他确实找到一丝丝的突破机会。
但问题在于,一旦说出口百分百会招来骂名!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骂名!
但没办法。
既然自己是辩护律师,自然得守职业道德,否则直接放弃,这才最应该骂.
想到这,张浩皱起眉,梳理脑海中的思绪,随即娓娓道来。
“尊敬的审判长。”
“在一审时,原告呈上的证据显示,江海、杜泽、段飞鹏三人在‘桂花大街’将受害者凶杀致死。”
“但,根据我进行梳理,发现一件事,那便是”
张浩逐渐进入状态,他最擅长的便是从细节处找出破绽。
眼下的案子,他要说的虽然有点强词夺理,可怎么说,也是可以尝试的突破口!
“被审人的杀人动机!”
张浩眉头一凝,他开口道:
“从视频开始到结尾。”
“因为像素问题看不清双方唇语,所以,只能看到被审人在第一凶杀现场将人杀死,随后抛尸。”
“在一审过后,我对被审人进行过细致的询问,最终发现.”
“被审人之所以对其进行殴打,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死者当时在”
说着。
张浩微微一顿,吐出一个意想不到的词。
“行窃!”
行.行窃?
现场所有人错愕。
石山凝起眉。
徐良眯起眼,饶有兴致的看着对方。
张浩继续开口说道。
“段飞鹏在2004年,12月6日晚,晚上八点途经桂花大街。”
“期间,所看到的画面是一个人影,在面包店的后门鬼鬼祟祟,翻找着什么东西。”
“同时,这人影手上还拿着一些面包店内昂贵的面包。”
“于是,三人认为对方是在行盗窃一事!”
盗窃一事.
也就是说
“被告方。”
石山皱起眉,沉思开口道:
“你方意思是,案发时,第一受害者是以一个小偷的身份出现在案发现场?”
小偷?
受害者是小偷?
“不,我方的意思是,在被审人段飞鹏的眼中,受害者是小偷!”
张浩直接否决。
“而正因这种视角,导致三人被误导,认定其是小偷。”
“随后,三人上前,本意是想将小偷进行驱赶,令其放弃偷盗!”
“但因双方信息不一致,导致起了冲突,后又互相殴斗,导致冲突加剧!”
“最终才导致死者意外死亡!”
从这种视角来看。
大概上的逻辑确实行得通。
可.
按着他人脑袋,用棍子打,也能是意外致人死亡!?
徐良的眼皮一沉,却没说话,继续听着。
张浩感受着视线投来,却依旧顶着压力,继续开口道:
“而我反复观看其视频后。”
“最终发现一件事,那便是,死者.的确构成偷盗行为!”
构成偷盗行为!?
霎时间。
所有人莫名其妙感到一股愤怒,怒视张浩。
包括审判长石山,盯着张浩的眼神也是极其锐利。
他沉声说道:
“被告方,请问你是否有依据?”
“有。”
“麻烦审判长,将一审时,原告方所呈上的监控视频,定格在案发当晚,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二十三秒!”
张浩开口,这些事他早已铭记于心。
闻言。
得到石山准许后,书记员开始将一审法庭给的视频进行回调。
不多时,对方所说的时间点便调出!
这是死者被段飞鹏殴打的时候!
现场满是打斗痕迹,**桶东倒西歪。
“麻烦书记员对倒在地上的**桶进行放大!”
张浩开口说了一句。
书记员按照其话将其放大。
这**桶是店主私人购买的,不然那地方连**车都进不去,也没什么居民,城市管理人员不可能在这放个**桶。
只不过外貌相似罢了。
但.
“各位注意,**桶上是有警示标语的!”
张浩忽的指着其中一点开口道。
众人闻声看去。
却见,**桶表面上,赫然贴着一张.黑白分明的纸张。
尽管被脏水所浸泡,且监控像素模糊,却依旧能看清上面的字迹。
这些字是
【禁止他人触碰!!!】
“尊敬的审判长。”
“根据《民法典》第 207条及物权理论,所有权的放弃需满足主观上明确抛弃意图且客观上脱离对物的控制。”
“很明显,禁止他人触摸,让这桶内的物品所有权并未转移。”
“并且,**桶的位置位于面包店后厨后门!”
“从地点,以及标语来看,**桶内的东西,所有权依旧属于面包店!”
张浩一口气将这些话说完。
最终,他才撂下定论。
“所以,2004年,12月6日晚上七点半。”
“从法例上来看,死者侵犯了面包店的利益,对其进行了如偷窃一类的行为。”
“正因如此,所以,才会出现后续被审人与死者的矛盾,最终导致死亡。”
“被审人在第一案发现场,并无故意伤人意图,应当改为意外致人死亡”
面包店,甚至是一些大型餐饮店的私人**桶都会贴上这种标语。
原因便是因为撇清责任。
因捡**而吃坏肚子的,无法对这些店进行索赔。
只要所有权并未转移。
那在法例上,这些**并不算**,依旧属于私人物品。
张浩是想利用这一点,将第一死者的死亡原因,从故意杀人改为意外致死。
确实可以。
甚至说,若是抹除掉故意杀人.杜泽或许能改成死缓!
但.
吃相有点难看了。
霎时间。
整个高级法院庭审现场沉默下去,难以言喻的气氛在众人心头弥漫。
很安静,静的可怕。
直到。
石山深吸一口气,压下自己的怒意。
他扭头,冷冷看向原告方。
“原告方,对被告以上陈述,你是否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他是法官。
是公立的法官,尽管生气,但也要克制住,否则在法例上便是不公平。
徐良就不用了。
“有。”
他淡淡吐出一个字。
随即,徐良冷冷看着张浩,他气极反笑,深吸一口气,厉声询问道:
“被告方,我想对您问几个问题。”
话毕。
也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徐良脸色一变,沉声开口道:
“你的意思是。”
“死者,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外出,和野狗夺食,在**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在你方眼中.”
“是偷窃!?”
徐良死死盯着张浩的双眸。
声音无比响亮,在所有人耳旁炸响。
“请正面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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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审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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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自从04年下半年开始,就没一天消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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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
候审室内。
一群级别十分之高的法官此时聚集在这,虽不感到压力山大,却还是忍不住咂舌。
没错,他们便是高级法院,本次负责‘锦江酒店坠尸·案’二审的法官团队!
由石山担任审判长。
其余若干法官担任审判员等位置。
如说他们和赵义等人有什么区别,那便是.
专业性!
没错。
高级法院的法官一般专业性会很强,因为需要打到省级法院的几乎没有小案。
要么是十分复杂的金融案。
要么便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
前者需要动脑,后者更是得严阵以待!
至于眼下的案子.
说实话,案子不算特别复杂,可涉及到的东西却异常严重。
学校、年龄、流浪汉、虐杀
这么说吧。
随便拎出来一个,那都是会令中级法院不断休庭的因素!
可眼下,如同大锅烩一般,直接融在一起.
“二审主要看原告的发挥了。”
石山深吸一口气。
他见过徐良。
当初陈东案过后,下去处理陈建的人便有自己一个。
石山此时冷静思考道:
“被告方没有明确的证据,只是角度很刁钻。”
“如果原告发挥好,二审.不用休庭。”
想到这。
众人全都点点头。
“还有多长时间开庭?”有人询问。
石山看了眼手腕上的表,沉声道:
“十分钟。”
“十分钟后二审开庭!”
瀚海市。
中级法院,一个会议室内。
赵义守在电视机前,心中紧张万分。
他沉沉**气,目光炯炯有神的看着那还在播放广告的电视。
还有十分钟,二审就要开庭了!
“二审应该不会驳回一审,除非张浩给出什么重量级的证据。”身旁有人开口说道。
赵义点点头,内心却还是十分沉重。
二审是一审的上级。
一审判罚死刑,二审若是驳回,那一审可是得吃个挂落的!
更别说,这案子涉及到的因素还十分敏感,真要驳回一审判决.估摸着赵义得吃不少苦头。
但话也说了。
这是在驳回的情况下。
如果二审没有驳回呢!?
若是二审没驳回,这就是一次政绩!
法官也是有绩效的,判案有效,说不定还能挪一挪位置。
虽说赵义没多少上进心,基本都是被推着走。
但如果能远离瀚海市,远离徐良那他还是想升上去的!
“还有三分钟。”
看着时间。
赵义心中呢喃着。
身旁等待其余人到来开会的法官,此时也下意识看了过去。
两分钟.
一分钟
三十秒、十秒、三秒.
开庭!
霎那间,电视上忽的出现新闻节目!
所有人严肃看着。
“吱~”
岚山省,高级人民法院内。
随着法警将厚重的大门缓缓推开。
霎时间,听审席上那无数的人影出现在他面前。
潦草看去,少说是中级法院的两倍!
“所有人起立,请法官入席。”
书记员开口,声音响彻在现场。
霎时间,乌泱泱的所有人站起身。
石山深吸一口气,身穿长袍,带着团队往审判席上走去。
这么多人关注的案子.
他也没打过多少次。
但石山的抗压能力十分优秀。
石山来到审判长的席位上直接落座。
现场的众人也直接落座。
石山看了眼材料文件,沉沉开口道:
“原告方、被告方请入庭。”
霎时间。
高级法院内两个候审室中,几个人齐齐站起身,被法警带领,往庭审现场走来。
“吱~”
门开了。
霎时间,空旷无比的庭审现场映入徐良眼中。
远比中级法院要恢弘的多!
徐良面不改色,带着人,往原告席上走去。
双方落座。
石山石山点点头,开口继续走着流程。
“本庭,现审理瀚海市‘锦江酒店坠尸·案’,一审由瀚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二审,一审于2月9号判决.”
“根据材料显示,被审人杜泽、段飞鹏,于2004年12月6日,在瀚海市将”
“一审裁决如下。”
“被审人杜泽,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判处死刑!”
“被审人段飞鹏,犯故意杀人.判处死刑!”
“因不满判决,被审人依法进行上诉,现岚山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召开二审。”
“现在,我宣布.”
说着,石山的眼眸一凝,他手中锤子直接落下。
“砰!”
“开庭!!!”
开庭!!!
霎那间,现场所有人精神一震,不等他们反应过来,石山便扭头看向被告席。
“请被告方对您方诉求做出陈述。”
闻言。
所有人目光聚焦在张浩身上。
张浩硬着头皮站起身。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记者,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张浩,权限范围”
“我为被审人段飞鹏杜泽做”
说着,他微微一顿,开口道:
“减刑辩护!”
减刑辩护?
那这是真想说些什么了!?
霎时间。
原告席上的徐良眯了眯眼,并未说话,而是安静看着对方发挥。
张浩此时继续开口道:
“一审中,法院判定被审人段飞鹏与杜泽,因故意杀人而导致受害者死亡。”
“但,经过进一步调查,我发现12月6号,案发当晚八点,被审人并非故意杀人,而是”
说着,张浩开口道:
“意外致人死亡!”
意外致人死亡?
霎时间,现场有些哗然。
故意杀人和意外致人死亡,两者间虽都是导致他人死亡,可判决起来却天差地别!
况且。
就现场那个样子,哪来的意外之人死亡!?
石山皱起眉来。
他也是看过徐良给出的监控的,案发现场分明是意图明显的凶杀!
石山当即沉声说道:
“被告方,请陈述你的依据。”
张浩点点头,他咽了咽唾沫,下意识看了眼这些眼睛。
说实话。
他确实找到一丝丝的突破机会。
但问题在于,一旦说出口百分百会招来骂名!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骂名!
但没办法。
既然自己是辩护律师,自然得守职业道德,否则直接放弃,这才最应该骂.
想到这,张浩皱起眉,梳理脑海中的思绪,随即娓娓道来。
“尊敬的审判长。”
“在一审时,原告呈上的证据显示,江海、杜泽、段飞鹏三人在‘桂花大街’将受害者凶杀致死。”
“但,根据我进行梳理,发现一件事,那便是”
张浩逐渐进入状态,他最擅长的便是从细节处找出破绽。
眼下的案子,他要说的虽然有点强词夺理,可怎么说,也是可以尝试的突破口!
“被审人的杀人动机!”
张浩眉头一凝,他开口道:
“从视频开始到结尾。”
“因为像素问题看不清双方唇语,所以,只能看到被审人在第一凶杀现场将人杀死,随后抛尸。”
“在一审过后,我对被审人进行过细致的询问,最终发现.”
“被审人之所以对其进行殴打,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死者当时在”
说着。
张浩微微一顿,吐出一个意想不到的词。
“行窃!”
行.行窃?
现场所有人错愕。
石山凝起眉。
徐良眯起眼,饶有兴致的看着对方。
张浩继续开口说道。
“段飞鹏在2004年,12月6日晚,晚上八点途经桂花大街。”
“期间,所看到的画面是一个人影,在面包店的后门鬼鬼祟祟,翻找着什么东西。”
“同时,这人影手上还拿着一些面包店内昂贵的面包。”
“于是,三人认为对方是在行盗窃一事!”
盗窃一事.
也就是说
“被告方。”
石山皱起眉,沉思开口道:
“你方意思是,案发时,第一受害者是以一个小偷的身份出现在案发现场?”
小偷?
受害者是小偷?
“不,我方的意思是,在被审人段飞鹏的眼中,受害者是小偷!”
张浩直接否决。
“而正因这种视角,导致三人被误导,认定其是小偷。”
“随后,三人上前,本意是想将小偷进行驱赶,令其放弃偷盗!”
“但因双方信息不一致,导致起了冲突,后又互相殴斗,导致冲突加剧!”
“最终才导致死者意外死亡!”
从这种视角来看。
大概上的逻辑确实行得通。
可.
按着他人脑袋,用棍子打,也能是意外致人死亡!?
徐良的眼皮一沉,却没说话,继续听着。
张浩感受着视线投来,却依旧顶着压力,继续开口道:
“而我反复观看其视频后。”
“最终发现一件事,那便是,死者.的确构成偷盗行为!”
构成偷盗行为!?
霎时间。
所有人莫名其妙感到一股愤怒,怒视张浩。
包括审判长石山,盯着张浩的眼神也是极其锐利。
他沉声说道:
“被告方,请问你是否有依据?”
“有。”
“麻烦审判长,将一审时,原告方所呈上的监控视频,定格在案发当晚,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二十三秒!”
张浩开口,这些事他早已铭记于心。
闻言。
得到石山准许后,书记员开始将一审法庭给的视频进行回调。
不多时,对方所说的时间点便调出!
这是死者被段飞鹏殴打的时候!
现场满是打斗痕迹,**桶东倒西歪。
“麻烦书记员对倒在地上的**桶进行放大!”
张浩开口说了一句。
书记员按照其话将其放大。
这**桶是店主私人购买的,不然那地方连**车都进不去,也没什么居民,城市管理人员不可能在这放个**桶。
只不过外貌相似罢了。
但.
“各位注意,**桶上是有警示标语的!”
张浩忽的指着其中一点开口道。
众人闻声看去。
却见,**桶表面上,赫然贴着一张.黑白分明的纸张。
尽管被脏水所浸泡,且监控像素模糊,却依旧能看清上面的字迹。
这些字是
【禁止他人触碰!!!】
“尊敬的审判长。”
“根据《民法典》第 207条及物权理论,所有权的放弃需满足主观上明确抛弃意图且客观上脱离对物的控制。”
“很明显,禁止他人触摸,让这桶内的物品所有权并未转移。”
“并且,**桶的位置位于面包店后厨后门!”
“从地点,以及标语来看,**桶内的东西,所有权依旧属于面包店!”
张浩一口气将这些话说完。
最终,他才撂下定论。
“所以,2004年,12月6日晚上七点半。”
“从法例上来看,死者侵犯了面包店的利益,对其进行了如偷窃一类的行为。”
“正因如此,所以,才会出现后续被审人与死者的矛盾,最终导致死亡。”
“被审人在第一案发现场,并无故意伤人意图,应当改为意外致人死亡”
面包店,甚至是一些大型餐饮店的私人**桶都会贴上这种标语。
原因便是因为撇清责任。
因捡**而吃坏肚子的,无法对这些店进行索赔。
只要所有权并未转移。
那在法例上,这些**并不算**,依旧属于私人物品。
张浩是想利用这一点,将第一死者的死亡原因,从故意杀人改为意外致死。
确实可以。
甚至说,若是抹除掉故意杀人.杜泽或许能改成死缓!
但.
吃相有点难看了。
霎时间。
整个高级法院庭审现场沉默下去,难以言喻的气氛在众人心头弥漫。
很安静,静的可怕。
直到。
石山深吸一口气,压下自己的怒意。
他扭头,冷冷看向原告方。
“原告方,对被告以上陈述,你是否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他是法官。
是公立的法官,尽管生气,但也要克制住,否则在法例上便是不公平。
徐良就不用了。
“有。”
他淡淡吐出一个字。
随即,徐良冷冷看着张浩,他气极反笑,深吸一口气,厉声询问道:
“被告方,我想对您问几个问题。”
话毕。
也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徐良脸色一变,沉声开口道:
“你的意思是。”
“死者,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外出,和野狗夺食,在**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在你方眼中.”
“是偷窃!?”
徐良死死盯着张浩的双眸。
声音无比响亮,在所有人耳旁炸响。
“请正面回答我!!!”
ps:有票嘛有票嘛a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