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省高级法院。

  候审室内。

  “这两年怎么这么多事”

  “我感觉自从04年下半年开始,就没一天消停的!”

  “前两天刚处理完郑梅,现在还得打‘锦江酒店坠尸·案’,等两天估摸着还得打吴勇案仔细一想,全都是瀚海市的!”

  “唉”

  “.”

  候审室内。

  一群级别十分之高的法官此时聚集在这,虽不感到压力山大,却还是忍不住咂舌。

  没错,他们便是高级法院,本次负责‘锦江酒店坠尸·案’二审的法官团队!

  由石山担任审判长。

  其余若干法官担任审判员等位置。

  如说他们和赵义等人有什么区别,那便是.

  专业性!

  没错。

  高级法院的法官一般专业性会很强,因为需要打到省级法院的几乎没有小案。

  要么是十分复杂的金融案。

  要么便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

  前者需要动脑,后者更是得严阵以待!

  至于眼下的案子.

  说实话,案子不算特别复杂,可涉及到的东西却异常严重。

  学校、年龄、流浪汉、虐杀

  这么说吧。

  随便拎出来一个,那都是会令中级法院不断休庭的因素!

  可眼下,如同大锅烩一般,直接融在一起.

  “二审主要看原告的发挥了。”

  石山深吸一口气。

  他见过徐良。

  当初陈东案过后,下去处理陈建的人便有自己一个。

  石山此时冷静思考道:

  “被告方没有明确的证据,只是角度很刁钻。”

  “如果原告发挥好,二审.不用休庭。”

  想到这。

  众人全都点点头。

  “还有多长时间开庭?”有人询问。

  石山看了眼手腕上的表,沉声道:

  “十分钟。”

  “十分钟后二审开庭!”

  瀚海市。

  中级法院,一个会议室内。

  赵义守在电视机前,心中紧张万分。

  他沉沉**气,目光炯炯有神的看着那还在播放广告的电视。

  还有十分钟,二审就要开庭了!

  “二审应该不会驳回一审,除非张浩给出什么重量级的证据。”身旁有人开口说道。

  赵义点点头,内心却还是十分沉重。

  二审是一审的上级。

  一审判罚死刑,二审若是驳回,那一审可是得吃个挂落的!

  更别说,这案子涉及到的因素还十分敏感,真要驳回一审判决.估摸着赵义得吃不少苦头。

  但话也说了。

  这是在驳回的情况下。

  如果二审没有驳回呢!?

  若是二审没驳回,这就是一次政绩!

  法官也是有绩效的,判案有效,说不定还能挪一挪位置。

  虽说赵义没多少上进心,基本都是被推着走。

  但如果能远离瀚海市,远离徐良那他还是想升上去的!

  “还有三分钟。”

  看着时间。

  赵义心中呢喃着。

  身旁等待其余人到来开会的法官,此时也下意识看了过去。

  两分钟.

  一分钟

  三十秒、十秒、三秒.

  开庭!

  霎那间,电视上忽的出现新闻节目!

  所有人严肃看着。

  “吱~”

  岚山省,高级人民法院内。

  随着法警将厚重的大门缓缓推开。

  霎时间,听审席上那无数的人影出现在他面前。

  潦草看去,少说是中级法院的两倍!

  “所有人起立,请法官入席。”

  书记员开口,声音响彻在现场。

  霎时间,乌泱泱的所有人站起身。

  石山深吸一口气,身穿长袍,带着团队往审判席上走去。

  这么多人关注的案子.

  他也没打过多少次。

  但石山的抗压能力十分优秀。

  石山来到审判长的席位上直接落座。

  现场的众人也直接落座。

  石山看了眼材料文件,沉沉开口道:

  “原告方、被告方请入庭。”

  霎时间。

  高级法院内两个候审室中,几个人齐齐站起身,被法警带领,往庭审现场走来。

  “吱~”

  门开了。

  霎时间,空旷无比的庭审现场映入徐良眼中。

  远比中级法院要恢弘的多!

  徐良面不改色,带着人,往原告席上走去。

  双方落座。

  石山石山点点头,开口继续走着流程。

  “本庭,现审理瀚海市‘锦江酒店坠尸·案’,一审由瀚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二审,一审于2月9号判决.”

  “根据材料显示,被审人杜泽、段飞鹏,于2004年12月6日,在瀚海市将”

  “一审裁决如下。”

  “被审人杜泽,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判处死刑!”

  “被审人段飞鹏,犯故意杀人.判处死刑!”

  “因不满判决,被审人依法进行上诉,现岚山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召开二审。”

  “现在,我宣布.”

  说着,石山的眼眸一凝,他手中锤子直接落下。

  “砰!”

  “开庭!!!”

  开庭!!!

  霎那间,现场所有人精神一震,不等他们反应过来,石山便扭头看向被告席。

  “请被告方对您方诉求做出陈述。”

  闻言。

  所有人目光聚焦在张浩身上。

  张浩硬着头皮站起身。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记者,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张浩,权限范围”

  “我为被审人段飞鹏杜泽做”

  说着,他微微一顿,开口道:

  “减刑辩护!”

  减刑辩护?

  那这是真想说些什么了!?

  霎时间。

  原告席上的徐良眯了眯眼,并未说话,而是安静看着对方发挥。

  张浩此时继续开口道:

  “一审中,法院判定被审人段飞鹏与杜泽,因故意杀人而导致受害者死亡。”

  “但,经过进一步调查,我发现12月6号,案发当晚八点,被审人并非故意杀人,而是”

  说着,张浩开口道:

  “意外致人死亡!”

  意外致人死亡?

  霎时间,现场有些哗然。

  故意杀人和意外致人死亡,两者间虽都是导致他人死亡,可判决起来却天差地别!

  况且。

  就现场那个样子,哪来的意外之人死亡!?

  石山皱起眉来。

  他也是看过徐良给出的监控的,案发现场分明是意图明显的凶杀!

  石山当即沉声说道:

  “被告方,请陈述你的依据。”

  张浩点点头,他咽了咽唾沫,下意识看了眼这些眼睛。

  说实话。

  他确实找到一丝丝的突破机会。

  但问题在于,一旦说出口百分百会招来骂名!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骂名!

  但没办法。

  既然自己是辩护律师,自然得守职业道德,否则直接放弃,这才最应该骂.

  想到这,张浩皱起眉,梳理脑海中的思绪,随即娓娓道来。

  “尊敬的审判长。”

  “在一审时,原告呈上的证据显示,江海、杜泽、段飞鹏三人在‘桂花大街’将受害者凶杀致死。”

  “但,根据我进行梳理,发现一件事,那便是”

  张浩逐渐进入状态,他最擅长的便是从细节处找出破绽。

  眼下的案子,他要说的虽然有点强词夺理,可怎么说,也是可以尝试的突破口!

  “被审人的杀人动机!”

  张浩眉头一凝,他开口道:

  “从视频开始到结尾。”

  “因为像素问题看不清双方唇语,所以,只能看到被审人在第一凶杀现场将人杀死,随后抛尸。”

  “在一审过后,我对被审人进行过细致的询问,最终发现.”

  “被审人之所以对其进行殴打,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死者当时在”

  说着。

  张浩微微一顿,吐出一个意想不到的词。

  “行窃!”

  行.行窃?

  现场所有人错愕。

  石山凝起眉。

  徐良眯起眼,饶有兴致的看着对方。

  张浩继续开口说道。

  “段飞鹏在2004年,12月6日晚,晚上八点途经桂花大街。”

  “期间,所看到的画面是一个人影,在面包店的后门鬼鬼祟祟,翻找着什么东西。”

  “同时,这人影手上还拿着一些面包店内昂贵的面包。”

  “于是,三人认为对方是在行盗窃一事!”

  盗窃一事.

  也就是说

  “被告方。”

  石山皱起眉,沉思开口道:

  “你方意思是,案发时,第一受害者是以一个小偷的身份出现在案发现场?”

  小偷?

  受害者是小偷?

  “不,我方的意思是,在被审人段飞鹏的眼中,受害者是小偷!”

  张浩直接否决。

  “而正因这种视角,导致三人被误导,认定其是小偷。”

  “随后,三人上前,本意是想将小偷进行驱赶,令其放弃偷盗!”

  “但因双方信息不一致,导致起了冲突,后又互相殴斗,导致冲突加剧!”

  “最终才导致死者意外死亡!”

  从这种视角来看。

  大概上的逻辑确实行得通。

  可.

  按着他人脑袋,用棍子打,也能是意外致人死亡!?

  徐良的眼皮一沉,却没说话,继续听着。

  张浩感受着视线投来,却依旧顶着压力,继续开口道:

  “而我反复观看其视频后。”

  “最终发现一件事,那便是,死者.的确构成偷盗行为!”

  构成偷盗行为!?

  霎时间。

  所有人莫名其妙感到一股愤怒,怒视张浩。

  包括审判长石山,盯着张浩的眼神也是极其锐利。

  他沉声说道:

  “被告方,请问你是否有依据?”

  “有。”

  “麻烦审判长,将一审时,原告方所呈上的监控视频,定格在案发当晚,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二十三秒!”

  张浩开口,这些事他早已铭记于心。

  闻言。

  得到石山准许后,书记员开始将一审法庭给的视频进行回调。

  不多时,对方所说的时间点便调出!

  这是死者被段飞鹏殴打的时候!

  现场满是打斗痕迹,**桶东倒西歪。

  “麻烦书记员对倒在地上的**桶进行放大!”

  张浩开口说了一句。

  书记员按照其话将其放大。

  这**桶是店主私人购买的,不然那地方连**车都进不去,也没什么居民,城市管理人员不可能在这放个**桶。

  只不过外貌相似罢了。

  但.

  “各位注意,**桶上是有警示标语的!”

  张浩忽的指着其中一点开口道。

  众人闻声看去。

  却见,**桶表面上,赫然贴着一张.黑白分明的纸张。

  尽管被脏水所浸泡,且监控像素模糊,却依旧能看清上面的字迹。

  这些字是

  【禁止他人触碰!!!】

  “尊敬的审判长。”

  “根据《民法典》第 207条及物权理论,所有权的放弃需满足主观上明确抛弃意图且客观上脱离对物的控制。”

  “很明显,禁止他人触摸,让这桶内的物品所有权并未转移。”

  “并且,**桶的位置位于面包店后厨后门!”

  “从地点,以及标语来看,**桶内的东西,所有权依旧属于面包店!”

  张浩一口气将这些话说完。

  最终,他才撂下定论。

  “所以,2004年,12月6日晚上七点半。”

  “从法例上来看,死者侵犯了面包店的利益,对其进行了如偷窃一类的行为。”

  “正因如此,所以,才会出现后续被审人与死者的矛盾,最终导致死亡。”

  “被审人在第一案发现场,并无故意伤人意图,应当改为意外致人死亡”

  面包店,甚至是一些大型餐饮店的私人**桶都会贴上这种标语。

  原因便是因为撇清责任。

  因捡**而吃坏肚子的,无法对这些店进行索赔。

  只要所有权并未转移。

  那在法例上,这些**并不算**,依旧属于私人物品。

  张浩是想利用这一点,将第一死者的死亡原因,从故意杀人改为意外致死。

  确实可以。

  甚至说,若是抹除掉故意杀人.杜泽或许能改成死缓!

  但.

  吃相有点难看了。

  霎时间。

  整个高级法院庭审现场沉默下去,难以言喻的气氛在众人心头弥漫。

  很安静,静的可怕。

  直到。

  石山深吸一口气,压下自己的怒意。

  他扭头,冷冷看向原告方。

  “原告方,对被告以上陈述,你是否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他是法官。

  是公立的法官,尽管生气,但也要克制住,否则在法例上便是不公平。

  徐良就不用了。

  “有。”

  他淡淡吐出一个字。

  随即,徐良冷冷看着张浩,他气极反笑,深吸一口气,厉声询问道:

  “被告方,我想对您问几个问题。”

  话毕。

  也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徐良脸色一变,沉声开口道:

  “你的意思是。”

  “死者,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外出,和野狗夺食,在**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在你方眼中.”

  “是偷窃!?”

  徐良死死盯着张浩的双眸。

  声音无比响亮,在所有人耳旁炸响。

  “请正面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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