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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三章 嫉妒生恨

  她语气夸张,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沈余萝的脸:“你长得可真俊啊!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这话一出,旁边的顾煜霆立刻像是被点中了骄傲的开关,下巴都抬高了几分。

  “那是!”他一脸与有荣焉的得意,声音清朗,“我嫂子可漂亮了!”

  嫂子?!

  这两个字,像两根烧红的钢针,狠狠扎进了刘美红的耳朵里。

  她藏在身侧的手,倏地攥成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进了掌心。

  心口像是被一块大石头堵住,闷得发慌。

  可她脸上,却依旧挂着那滴水不漏的笑容。

  “原来是你嫂子啊!”

  她的声音拔高了些许,听起来更热情了。

  “哎哟,我还以为是你姐姐呢!你嫂子看着可真年轻!”

  这句恭维,像是一根裹着蜜糖的刺,扎得人说不出哪里不舒服。

  刘美红紧接着又说:“我叫刘美红,红旗村的知青,同志你们怎么称呼?”

  沈余萝看了她一眼,平淡地报上自己的名字。

  “我叫沈余萝。”

  “我叫顾煜霆!”

  顾煜霆倒是没什么心机,爽快地自报家门。

  刘美红在心里默念着这两个名字,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她一边走,一边状似同情地叹了口气。

  “唉,说起来,你们做军属的也真够辛苦的。”

  “常年跟亲人分隔两地,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面,这日子可真难熬。”

  她这话,像是说给沈余萝听,又像是在说给自己听。

  话锋一转,她立刻将话题引到了自己身上,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恰到好处的委屈。

  “不过我们做知青的也难啊。”

  “刚下乡的前两年,政策规定了,连个探亲假都没有。”

  “想家想得不行了,也只能自个儿躲在被窝里偷偷抹眼泪,都不能回家看看亲人。”

  她说着,还真的挤了挤眼睛,仿佛眼眶都有些红了。

  顾煜霆听了这话,有些好奇地插嘴:“你们不能回去,那家里人能来看你们啊!”

  刘美红被他这天真的话噎了一下,差点没背过气去。

  她心里翻了个白眼,嘴上却耐着性子解释:“哎哟,小同志,你想得太简单啦!”

  “咱们这地方,离家里十万八千里的,来回一趟多折腾啊?”

  “大家在城里都有工作,有自己的事情要忙,谁有那个闲工夫,跑这么远过来看我们?”

  她这话说得理所当然,满腹心酸。

  可顾煜霆却压根不这么想。

  他微微皱起了眉,用一种十分不解的眼神看着刘美红,语气里带着少年人特有的、不容置疑的认真。

  “那可不一定。”

  “要真是心里特别想孩子了,别说十万八千里了。”

  “那再远,也总会想办法来看看的。”

  这话,轻飘飘的,不带一丝一毫的恶意。

  却像是一把淬了冰的刀子,精准、狠戾,不偏不倚地捅、进了刘美红的心窝子里。

  她的脚步,猛地一顿。

  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碎裂。

  周围林间的风声、鸟鸣声,在这一刻仿佛都消失了。

  她的耳边,只剩下顾煜霆那句天真而又残忍的话,在反复回响。

  ——要真是心里特别想孩子了,那再远,也总会想办法来看看的。

  所以,她爸妈从没来看过她,是因为……不够想她吗?

  那个瞬间,刘美红几乎要维持不住脸上的表情。

  心底却有一个声音在尖锐地反驳。

  不!

  才不是不够想!

  要真是心里有孩子的父母,怎么可能舍得让亲生骨肉来这种穷乡僻壤受苦?

  早就砸锅卖铁,也要在城里给儿女谋个好出路了!

  哪里会眼睁睁看着他们把大好的青春都耗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

  这些念头如同翻滚的毒汁,在刘美红的心里灼烧。

  可她嘴边,却硬生生又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嘛。”

  她飞快地转开这个让她难堪的话题,目光在沈余萝和顾煜霆身上打了个转。

  “话说回来,你们来这边多久了?”

  “这林崖山附近啊,还是有不少好玩的地方的。”

  这话成功地勾起了顾煜霆的兴趣,他立刻忘了刚才那个不愉快的小插曲。

  刘美红见状,眼底闪过一丝了然,语气也变得热络而神秘起来:“就说我们红旗村吧,村子旁边就有一条大河。”

  “那河里的水啊,一年到头都特别平缓,清澈见底。”

  “我们村里的妇女们,洗衣服、淘菜,都在那儿。”

  她描绘的画面,带着一种城市里绝没有的鲜活气息。

  “河岸边上,还有一大片望不到头的芦苇荡。”

  “听村里的老人说,那芦苇荡深处,藏着不少野鸭子呢!”

  “要是运气好,还能在草窝里摸到热乎乎的野鸭蛋!”

  “河里呢,还能钓鱼!巴掌大的鲫鱼,多的是!”

  刘美红一边说,一边比划着,说得活灵活现。

  顾煜霆的眼睛,瞬间就亮了,像两颗点燃的星辰。

  就连一向沉静的沈余萝,心湖里也漾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野鸭蛋?

  钓鱼?

  这些东西,对于他们两个从小在沪市里长大的孩子来说,简直就像是故事书里的情节。

  太遥远,也太有吸引力了!

  沈余萝更是如此。

  她上辈子在沪市娇生惯养,没比这辈子多活几个月,当时离婚后就直接去了纸醉金迷的港城。

  乡下生活对她而言,完全是一片未知的、充满了新奇色彩的领域。

  刘美红将他们脸上那毫不掩饰的向往,尽收眼底。

  她心里最后一丝疑虑也消失了。

  果然是城里来的。

  还是那种蜜罐子里泡大的,没吃过一点苦头的“人上人”。

  这个认知,让一股更加浓烈的嫉妒,像藤蔓一样缠住了她的心脏,勒得她喘不过气。

  凭什么?

  凭什么她们就能过得这么好?

  她嘴角的弧度却拉得更大了,笑容灿烂得像山间的野花。

  “怎么样?听着是不是很有意思?”

  “你们要是真感兴趣,改天可以来我们村里玩啊!”

  她热情地发出了邀请,姿态自然又大方。

  “你们要是来了,我带你们去河边转转,保管你们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