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真不让人省心。”

  钟箐戴着老花镜,在窗边的小木桌上摆弄一台旧收音机,螺丝刀、小零件在绒布上排开。

  滋啦……滋啦……收音机里断续冒出杂音。

  “影视圈那些人,可比咱们唱歌的黑心多咯。”

  影视行业是大钱、大权、大资源,水更浑、更深、更难看清。

  不是说音乐圈干净,而是两者的商业模式、资本体量、参与方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搞音乐靠作品、舞台也能火,对“某个人给不给机会”的依赖没那么绝对,但在影视圈,向上爬只有一条路……

  余惟要真想整顿影视行业,所遇到的阻力,绝对要比之前老老实实唱歌大得多。

  “你这老古董,还能响么?”

  叶盛禹没回她的话,只是盯着对方手边的老式收音机出了神……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争风吃醋?”

  钟箐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这收音机是当年陈平送的礼物,她留着倒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留个念想。

  眼瞅着余惟那小子打算搞事,这家伙理都不理,还搁这哪壶不开提哪壶,合适吗?

  叶盛禹还是没理她,只是自顾自叹了口气,“咱们就像这台老式收音机,旧了,再怎么修也没用。”

  他是担心余惟没错,但也打心底里支持余惟。

  国内的文娱产业,是他们这群老东西一砖一瓦建起来的,临了临了,他就想看到这片土壤重新焕发生机。

  曾经的内娱也辉煌过,在陈狗的带领下,他们也曾开创了一个时代,站在潮头之上。

  但这一切,却都在陈平逝世后,被那群别有用心的人窃取了……

  他离开的第三天,名流与资本家的电话便开始响个不停,遗作尚未蒙尘,觊觎者已拿着尺与秤,蜂拥而至。

  金曲被精心挑选,商人取走最鲜艳的一块,去包装时代的落幕;政客抽走最灰暗的一条,裱进新闻的注脚。

  他的形象被刊登在每一处,生平变成各大媒体的标签,深沉的叹息沦为宴会间隙一句无人在意的引用。

  从业者们瓜分了业内地位,将他的名号绣上旗帜,迎风招展。

  那些被资本精心包装、营销、吹捧的传奇,在圈内不断增值。

  而他的名字,像一个被逐渐刮去的、无关紧要的水印,在一次次交易中淡成透明的影子。

  最终,他毕生凝成的那个完整、精采的文娱帝国,被彻底地分销、陈列、消费殆尽。

  没有一块残屑,属于他自己……

  虽然一直管陈平叫陈狗,但叶盛禹从未嫉妒过他,相反,他一大把年纪了还坚守着不愿意退出,只是想替陈平留住仅存的成就。

  余惟如今所做的,恰恰是他一直想做却没有能力完成的事,只有改变,才能让这片土壤重新活起来。

  当然,余惟并不需要重现往日的辉煌,他只需要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娱帝国。

  叶盛禹不聊这个,只是因为他早就做好了决定,全力支持余惟的事业,哪怕他等不到那一天……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我来吧。”

  叶盛禹在旁边坐下,顺势用镊子夹起一粒小电容,对着光眯眼看,“说一千道一万,总之支持余惟就对了。”

  钟箐闻言一愣,自是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他所说的支持,可不只是口头上认可那么简单。

  要真的出了什么事,叶盛禹会毫不犹豫地站在余惟一方。

  他轻轻吹掉电路板上的灰,“嗞”一声,电流通畅了,沙沙的背景音里,淌出遥远的戏曲声。

  “别看老了点,修一修还能挺几年。”

  一时间,钟箐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说收音机,还是在说他自己……

  她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握住对方的手,窗边的阳光挪了一寸,静静盖在两人之间的地板上,空气里浮着旧时光的尘埃,和无需多言的妥帖。

  正当场面有些温馨之际,叶盛禹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打断了宁静的氛围。

  不过两人并未觉得扫兴,毕竟在一起后,像这样的情形只是他们的日常……

  “巧了,这小子的新歌刚发。”

  叶盛禹和钟箐已经过了冲浪的年纪,也不关注余惟的跟整活,但他的歌两人倒是一首不落。

  活到这岁数,也就只有余惟能给他们带来久违的新鲜感了。

  不过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首歌有着与他们年纪不相符的明快,甚至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女音清亮亮地蹦出来,紧接着是男声那带点R&B转音的松弛接唱。

  “春暖的花开带走冬天的感伤

  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

  每一首情歌忽然充满意义

  我就在此刻突然见到你。”

  这首轻流行元素的歌,显然更适合年轻人市场,对于他们来说多少有些闹腾。

  “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

  创造幸福的生活

  昨天已来不及明天就会可惜

  今天嫁给我好吗。”

  歌里的世界是那样鲜亮、直白,充满笃定的许诺,花是春暖的,风是微甜的,季节的变换只为一场盛大的仪式做注脚。

  两人对望了一眼,都没说话,他们年轻那会,哪有这样的歌?

  从风格来说,这首歌绝对是不符合两人审美的,但其浪漫与明媚,又让他们完全无法忽视。

  “这歌……真好听。”

  钟箐摘下眼镜,用指尖按了按眼角,似是有些涩。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单纯在说这首歌,还是歌里描绘的场景。

  “嗯。”

  叶盛禹闷声应了一句,他耳朵里还回响着那句“昨天已来不及,明天就会可惜”。

  他们有多少“明天”呢?掰着手指头数,都嫌奢侈。

  可他们的“昨天”却充满遗憾,哪怕现在已经走到一起,那些时光终究也是错过了。

  一种混杂着遗憾、歉疚,以及更汹涌的温柔冲动,在这个平常的午后,被余惟的一首流行歌催发了。

  两人对视一眼,明显都受到了触动,最后还是叶盛禹先开口,借着这首歌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咱俩……办个婚礼吧。”

  过去的遗憾太多,但现在也不算晚,都到这岁数了,再不办以后就没机会了。

  “你看歌里唱的,昨天已是过去,明天更多回忆。”叶盛禹难得说这么文绉绉的话,脸有点红,但眼睛很亮。

  “咱俩这年纪,是不兴这些,我就想着,能不能……不留遗憾,不用大,就咱俩,再叫上几个朋友,给咱们的明天,多留点能摸着、能看见的回忆。”

  他有些语无伦次,似是担心钟箐不同意——她素来喜静,都一大把岁数了,估计不想“丢人现眼”……

  但钟箐并没有拒绝,只是低下头,很久没做声。

  叶盛禹心里开始打鼓,半晌,她抬起头,眼圈是红的,嘴角却是弯的。

  “什么叫不用大,就得办的热热闹闹的才好,把所有能请的都请来,把礼金都收回来。”

  “好,好,请,都请!”

  叶盛禹一迭声地应,心里那块石头落了地,涌上来的是酸楚的甜。

  这首歌里唱的是青春的邀约,是向前奔赴的憧憬。

  而他们在生命的黄昏,也决定用一场迟来的仪式,回首致敬那仓促的岁月,也郑重地为所剩无几却依旧珍贵的“明天”,注入一份崭新的期待。

  余惟的歌,终究为两人送上了最后的助攻。

  当然,在这场迟来的浪漫之下,还有两人无需宣之于口的默契,他们眼中所有能请之人,都会是日后余惟身后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