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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大勇拍着桌子,虽然不敢站起来,但气势依旧想压人一头。

  “我就讲个最朴素的理儿!”

  “这死丫……这姜瑜蓉,她是我养大的吧?啊?”

  “从小到大,她吃的米、喝的水、穿的衣裳,哪一样不是花老子的钱?”

  “现在她长大了,翅膀硬了,反过头来告老子虐待?”

  姜大勇越说越觉得自己占理,脸上那股蛮横劲儿又上来了。

  “我就算打她两下怎么了?这叫这就叫投资回报!我花钱养她,我有权管她!”

  “这就像种庄稼,我种的麦子,我想怎么割就怎么割!还要经过麦子同意不成?”

  “她现在不仅不报恩,还想把我和她妈送进去,这叫忘恩负义!这叫白眼狼!”

  这番“麦子理论”,听得旁听席上的陈平目瞪口呆,三观碎了一地。

  把活生生的人比作庄稼?

  想怎么割就怎么割?

  这得是多扭曲的心理才能说出这种话?

  原告席上。

  姜瑜蓉的手指再次触碰到了那个冰冷的纸团。

  她低头,看向自己准备的“剧本”。

  【情况D:当他们用“养育之恩”、“金钱投入”来将你物化,试图用经济账抵消犯罪事实时。】

  【对策:不要陷入情感纠结!用法律定义“抚养义务”!算出这笔账!】

  姜瑜蓉并没有像以前那样被“白眼狼”三个字刺痛流泪。

  她抬起头,眼神出奇的平静。

  “审判长。”

  “针对被告姜大勇所谓的‘养育之恩’,我有话要说。”

  姜瑜蓉拿起一张清单。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这是一种法定义务,不是恩赐,更不是投资,不是你们用来买卖人口、肆意虐待的筹码!”

  “再者。”

  姜瑜蓉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既然你要算账,那我们就好好算算这笔账!”

  “从我七岁起,我就包揽了全家所有的家务。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甚至冬天在冰水里给你们刷鞋!”

  “按照临安县当时最低家政工资标准,哪怕一个月只有三百块,这十三年,我也早就用我的劳动还清了那口饭钱!”

  “更何况!”

  姜瑜蓉盯着姜大勇,字字诛心。

  “我高中三年的学费是学校减免的!生活费是我捡破烂凑的!”

  “大学四年的学费是助学贷款!生活费是奖学金和兼职!”

  “你们所谓的‘花钱养我’,除了那每个月两百块根本吃不饱的施舍,还有什么?!”

  “你们把所有的钱都给了姜建云,却要我用血肉来偿还所谓的‘养育之恩’?”

  “姜大勇,你的麦子理论用错地方了。”

  “我不是你的庄稼,我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

  “而你,也不是什么辛勤的农夫,你只是一个吸血的奴隶主!”

  这一番话直接把姜大勇那套歪理邪说给怼得稀碎。

  姜大勇张着嘴,脸涨成了猪肝色,半天憋不出一个屁来。

  他没想到,那个以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死丫头,现在嘴皮子竟然这么利索!

  坐在旁边的刘翠芬见老头子吃瘪,立马接过了接力棒。

  她不讲钱,她讲“命”。

  “哎哟哟!真是造孽啊!”

  刘翠芬拍着大腿,换上了一副神神叨叨的嘴脸。

  “姜瑜蓉,你别跟我扯那些条条框框!”

  “举头三尺有神明啊!”

  “自古以来,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你今天把事做得这么绝,就不怕以后生孩子没py?就不怕以后下十八层地狱?”

  “你这是要遭雷劈的!”

  又是这一套。

  又是这种来自旧社会裹脚布一般的恶毒诅咒。

  以前,每当姜瑜蓉反抗,刘翠芬就会用这种神神叨叨的“因果报应”让她陷入自我怀疑,让她觉得自己反抗父母就是违背天理,就是罪大恶极。

  但今天……

  姜瑜蓉低下头,手指迅速翻过面前的证据册,精准地按住了那张早已准备好的淡黄色便利贴。

  【情况F:当被告使用“因果报应”、“天打雷劈”等封建迷信言论进行恐吓、诅咒时。】

  【对策:上纲上线!法庭是唯物主义的最高殿堂,绝不容许牛鬼蛇神撒野!直接定性为“利用迷信扰乱社会秩序”!】

  姜瑜蓉猛地抬起头,眼神中没有一丝恐惧,她高高举起右手。

  “审判长!”

  “针对被告人刘翠芬刚才的言论,我请求法庭当场记录,并对其追加一项违法指控!”

  这一嗓子,中气十足,直接盖过了刘翠芬的干嚎。

  刘翠芬愣了一下,显然没听懂“追加指控”是个什么玩意儿。

  审判席上,柳吴梅眉头一挑,手中的笔停顿:“原告,请讲。”

  姜瑜蓉站得笔直,手指直指被告席上那个装神弄鬼的泼妇。

  “审判长!”

  “这里是中****国的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庄严场所,是弘扬法治、崇尚科学的最高殿堂!”

  “而被告人刘翠芬,公然在法庭之上,宣扬‘因果报应’、‘天打雷劈’等封建迷信思想!”

  “她这不仅仅是在诅咒原告,更是在侮辱法律!是在公然挑衅我国的司法权威!”

  姜瑜蓉的声音越来越响亮。

  “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利用**、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姜瑜蓉死死盯着刘翠芬,眼神凌厉得让人不敢直视。

  “刘翠芬!你用‘下地狱’这种迷信言论来恐吓原告、干扰庭审,这就是在利用迷信扰乱法庭秩序!”

  “你以为这是你的农村炕头吗?”

  “你以为这里归阎王爷管吗?”

  “错!这里归《刑法》管!归《治安管理处罚法》管!”

  “审判长!我请求法庭,针对刘翠芬在庭审中公然宣扬封建迷信、恐吓当事人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让法律告诉她,什么才是真正的‘现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