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后,娇软知青赢麻了 第三百五十三章 养的起媳妇儿

小说:下乡后,娇软知青赢麻了 作者:微风不燥 更新时间:2025-08-19 03:35:23 源网站:2k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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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路上,杨柳开着电动三轮一路风驰电掣。

  沈焕白高大的身躯,挤在杨柳旁边的位置,显得电动车驾驶室里的空间格外狭小。

  好半天,沈焕白犹豫开口。

  “其实,咱不用开这么快的。”

  来的时候,杨柳已经把电动三轮开的风生水起,回去的时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晕车啦??”

  胃里已经翻江倒海的沈焕白,才不会承认自己晕车了呢。

  “那倒没有,稳当点儿不是安全吗?”

  不知是哪句话触动了杨柳,车速果真慢慢降了下来。

  沈焕白见此,嘴角上扬。

  看吧,对象心里有自己,就是不一样。

  两人到达岭山大队的时候,已是中午。

  许是天气冷,大家还不爱出来,路上除了遇见二太奶的小儿媳妇领着孩子回娘家以外,就再没遇见旁人。

  电动三轮车开进杨柳家院子,大白见状,汪汪叫了几声。

  狗吠声中,委屈里又带着点心酸。

  好像在说,两位主人,你们可算是回来了,都快饿死你们的爱犬大白了。

  最重要的是,女主人安排每日给我喂食的人,太不靠谱了,它要告状。

  主人走了四顿饭的时间,它就只混上了一顿。

  呜呜——

  主人,大白饿呀!

  主人,没有你的日子,大白就只有一个菜啊。

  要是蒋小年知道大白心里是这么腹诽自己的,肯定连肉汤都不会给大白喝。

  哼,这年月无论是肉还是汤都贵着呢。

  少吃一口又死不了,下次多给一点不就补回来了?

  没错!杨柳安排的照顾大白的人,就是蒋小年。

  自从杨柳回来,告诉蒋小年自己到过他家,又把蒋小年他妈给的酱菜送去了两瓶之后,蒋小娘对杨柳那是肝脑涂地。

  他总想表达一下心中谢意,这不,得知杨柳要去县城,兴许还会住招待所,就自动揽下了照顾大白的活计。

  只是,看来大白对他的照顾并不满意呀!

  进了屋,沈焕白没说别的,立马就掏出交易得来的钱票。

  那模样,活像这些钱票烫手似的。

  “还是上次的价格,这些钱票都是薛武给的,你数数,看看对不对?”

  杨柳没想到,沈焕白这么主动。

  自己还没说呢,就把钱票拿出来了。

  “呦!你倒是挺自觉啊!回来就知道把钱和票上交。”

  “那是!”

  沈焕白很是傲娇,小姑娘又夸他了呢。

  “当人家对象的,当然得有对象的自觉性。你放心,等以后咱俩结婚了,咱们家你管钱,我挣钱你花钱,这才是真两口子。”

  虽然杨柳不差钱,但沈焕白能这么说,她还是挺高兴的。

  “不过,我还是得问一嘴,那我还用给你零花钱吗?”

  “不用不用。”沈焕白连忙摆手,“我也没时间花钱啊,到时候我一天二十四小时黏着你,咱俩又不分开,我也没有花钱的地方,零花钱什么的就不必了。”

  看来——这还是个“二十四孝”好老公啊!

  “你放心,我养得起你得,其实——”

  沈焕白为表决心,犹犹豫豫的开口。

  “其实——我有一件事一直没跟你坦白。”

  “你干什么了?”

  杨柳狐疑的盯着沈焕白。

  难道这老小子以前跟谁好过?

  还是说——有什么白月光或者青梅竹马之类的?

  那些网站上的书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不是不是!我没有什么青梅竹马,也没有白月光,更没有和别人好过。我对老天爷发誓,我肯定没有什么青梅竹马。”

  村里和沈焕白差不多年岁的姑娘有之,比沈焕白小几岁的姑娘也有之,沈焕白除了成分不好,其他的完全挑不出毛病,很难不让人怀疑呀!

  “那我信你一回。”

  “肯定没有,若要硬说的话——”

  嗯?

  杨柳立马精神了。

  她要紧急撤回一个信任。

  “你还真有?”

  “你听我把话说完呢!如果硬说有的话,程立军或者程立东勉强能算。”

  杨柳气笑了,“你故意的?什么是青梅竹马?你倒好,青梅没有,给我扯出来两个竹马老爷们儿?你们那哪叫青梅竹马?勉强算是发小。说吧,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其实——”

  这几天,沈焕白一直在琢磨一件事。

  那是他的秘密,他想跟杨柳坦白。

  若是现在不告诉杨柳,以后若杨柳不经意知道,反倒麻烦。

  “你想说——县城黑市幕后的人,不是薛武是你?”

  “你怎么知道?”

  沈焕白很惊讶,他自以为瞒的很好呢!

  “我以前是没往那方面想,自从跟你处对象以后,你整天神神秘秘的,我就是不往那方面想也不行啊。”

  “那你是怎么确定的?”

  “要是没你的事,武哥能事事拉上你?要是没你的事,武哥手底下那些人包括刘柱在内,能看见你时毕恭毕敬?”

  “那你是不反对我干投机倒把?”

  杨柳没说话,沈焕白还以为杨柳介意呢。

  “你要是反对,那我就不干了,以后这一摊都交给薛武,我就在岭山大队陪你,你去哪我去哪。”

  “那倒不必,我只是觉得,黑市这一行毕竟有风险,投机倒把一旦被抓,罪名可不小。我不希望你有事——”

  杨柳的手轻轻抚上男人锋利的轮廓。

  “沈焕白,我希望我们能一起到老。”

  “嗯——”

  沈焕白轻轻嗯了一声,若是细听,声音里还有一丝哽咽。

  沈焕白发誓,这是他听过最好的情话了。

  一起到老,还是和自己喜欢的人。

  会的,他们一定会的。

  “不管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只是一定要护好自己,明白?”

  “我明白的!”

  他这一条命,从现在开始,不再是他自己的,而是面前这个娇软白皙的姑娘的。

  他定会护好自己的安全,不为别的,就为了和心爱的姑娘朝朝暮暮。

  “下午你还有事吗?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

  “山里。”

  “行,我和你去。”

  杨柳只以为沈焕白是想进山弄点猎物回来,哪曾想,两人一路从大岭山山脚进了山,便向着岭山大队的坟地走去。

  不是年节,不是清明,更不是初一十五,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往岭山大队坟地这边来。沈焕白根本就不担心,他们会被别人发现行踪。

  杨柳虽然不怕鬼啊神啊的,可大白天的,在坟地里转悠,她还是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沈焕白握紧了她的手,两人一路穿过坟地,来到了最东面的一座无名孤坟。

  “这是?”

  “这是我祖父的坟。”

  沈家在隆平县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几代人都是隆平县的大户。

  最富裕的时候,家里上千亩田,呼奴唤婢,穿金带银。

  沈焕白要是早出生三十年,那也是被人称一声“少爷”的。

  “怎么带我来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