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短缺?我靠打猎顿顿吃肉 第676章

小说:粮食短缺?我靠打猎顿顿吃肉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5-12-27 00:59:08 源网站:2k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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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水蚂蝗差了不止一星半点,真要是拿来入药,效果微乎其微。

  再者说,山蚂蝗本身个头就细,肉量少得可怜。

  就算费劲吧啦地,把它们收集起来。

  处理干净再晒干,最后也出不了多少干货。

  费了半天劲,落不下多少东西,根本不划算。

  正经的药典里,压根不会把山蚂蝗列入药材名单。

  山蚂蝗除了让人恶心,咬人吸血。

  半点用处都没有!

  周安眼角余光扫过周围的草木,心里忽然咯噔一下

  察觉出不对劲来了!

  这些密密麻麻的山蚂蝗,压根不是瞎转悠着乱爬。

  它们的运动轨迹,根本不是随机的。

  反倒像是有明确的目标,一股脑儿地往一个方向凑。

  往一个方向凑!

  他眯着眼,屏住呼吸仔细观察。

  突然,周安后背冒出一层冷汗。

  心头狠狠一跳,一个惊悚的念头冒了出来:

  “好家伙,这些玩意儿,居然是冲着我来的?!”

  周安喉咙发紧,心里有些惊悚。

  蚂蝗主动追着人跑,他还是头一回遇上。

  这玩意儿也太恐怖了吧,竟然还会跟踪目标!

  山蚂蝗之所以能跟踪人的踪迹,可不是靠眼睛看。

  这玩意儿压根看不清东西,它们靠的是两样本事。

  闻气味和感温度。

  这两项能力厉害得很,精准度高得吓人。

  山蚂蝗的嗅觉特别灵敏,比野狗还要灵几分。

  人身上出的汗味和气息,它们都能精准闻到。

  顺着气味,就往目标跟前凑。

  人身上散发出的热气,对它们来说也是最明显的信号。

  周安突然想起,上一世在网上看到过的一个新闻。

  那新闻很是吓人,直到现在想起来,都让他心里发怵。

  新闻里说,有个女生去云南深山里徒步。

  结果走到一半,不知怎么就跟外界失联了。

  家里人急得不行,赶紧报了警。

  之后救援队立马组织人手,进山搜救。

  找了好久,才终于在一处山崖下找到了人。

  可找到的时候,人早就没了气息,已经不幸坠崖身亡。

  最让人头皮发麻的是,在女生坠崖地方。

  满地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山蚂蝗!

  黑褐色的一大片,把周围的草叶泥土都盖住了。

  那场景光是想想,都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难以想象那个可怜的女生,在生前到底遭受到了,多么可怕的经历!

  搜救队赶过去的时候,也被这些山蚂蝗给整得够呛。

  听新闻里说,队员们只要在那片区域稍微一停留。

  就有好几十条蚂蝗,跟闻着味儿似的往身上爬。

  黏在衣服上,露出来的手腕脚踝上,甩都甩不掉。

  所有搜救队的队员,没一个能躲过去的。

  全被蚂蝗叮得身上冒血!

  就连跟着去的搜救犬,都没逃过。

  搜救犬被叮得浑身鲜血直流,连眼睛都被蚂蝗叮伤了。

  “这该死的蚂蝗,实在是太可恶了!”

  周安咬着牙骂了一句,这玩意儿哪是虫啊。

  简直是惹人厌的“吸血鬼”!

  只要是活着的生物,不管是人还是动物。

  一个都不放过,沾着就往死里叮。

  他低头看了眼脚边,那些蚂蝗已经离他非常近了。

  周安心里清楚,情况不对。

  再在这儿停留半分钟,怕是就得被这些蚂蝗围上来吸血。

  他赶紧扭头,冲身后的大福喊。

  “大福!快跑!跟着我跑!”

  大福一听他这急吼吼的语气,立马支棱起耳朵。

  “汪”地叫了一声,紧紧跟在周安身后。

  一人一狗跟逃命似的,慌慌忙忙往林子外围冲。

  周安脚步迈得又大又急,大福也撒开腿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眼前的树木渐渐稀疏。

  两人才终于冲出了老林沟深处,到了山林的最外围。

  周安扶着棵树干弯下腰,大口大口喘着气。

  缓了一会儿,他直起身子,开始检查自己的身体。

  先扯起袖子看胳膊,又掀起衣角看腰腹。

  连脖子后面都摸了好几遍,就怕有山蚂蝗偷偷钻进来偷袭。

  检查了一圈,周安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这些玩意儿没喝着我的血。”

  就是裤腿上还爬着好几条,正黏在布面上。

  周安皱着眉,猛地一扯把它们揪下来。

  往地上一扔,抬脚狠狠踩下去。

  自己检查完了,可不能忘了狗子。

  这山蚂蝗凶得很,才不管是人还是狗。

  只要是活物,有血可吸,就绝不会放过。

  “大福,我看看你身上有没有那玩意儿。”

  大福听懂了,乖乖任由周安检查。

  周安先摸了摸大福的后背,它一身长毛又密。

  顺着毛根扒拉着看,没瞧见蚂蝗的影子。

  又检查了四肢和脑袋,也没发现异常。

  他心里刚松了点劲,手指摸到大福肚子的时候。

  忽然碰到个黏糊糊,软乎乎的东西。

  他赶紧低头去看,果然,一只山蚂蝗正牢牢吸在大福的肚子上!

  身子已经粗了一圈,显然是已经吸了不少血。

  周安暗骂这蚂蝗真会找地方!

  狗肚子上的皮肤,毛长得又稀又短。

  大部分皮肤都暴露在外,最容易被蚂蝗盯上吸血。

  他下意识抬起手,想直接一把把这蚂蝗拽下来。

  快碰到蚂蝗的身子时,他忽然猛地顿住。

  脑子里闪过,以前看过的科普视频。

  那些视频里特意说过,被山蚂蝗咬伤之后,千万不能硬扯硬拔!

  要是硬生生把蚂蝗从皮肤上拽下来。

  很容易把它用来吸血的口器扯断,留在皮肤里头。

  到时候不仅伤口会一直流血止不住,还容易感染发炎。

  想到这儿,周安赶紧收回手,从空间里拿出一盒火柴。

  抽出一根火柴,擦着了火。

  他拿着燃烧的火柴,凑近蚂蝗的尾巴。

  用火苗烤着蚂蝗的尾巴。

  那蚂蝗最怕热,刚感受到热气,原本吸得紧紧的身子,就开始扭动。

  最后“啪嗒”一声,蚂蝗缩成一团掉在了地上,再也没了动静。

  掉在地上的那只山蚂蝗,越看越觉得膈应。

  它吸饱了血之后,整个身子胀得老粗一根。

  差不多跟**的小拇指头一样粗,圆鼓鼓的。

  浅褐色的身子,此刻已经变成了暗红。

  “真是恶心透顶了!”

  周安皱着眉,抬脚就朝着那蚂蝗狠狠踩了下去。

  “啪叽”一声,蚂蝗被踩得稀烂。

  他转头看向大福,心里纳闷:

  刚才蚂蝗吸了那么久的血,这狗子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全程乖乖的,似乎压根没察觉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