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警惕地看着林宇,眉眼中尽是恐惧。

  这人是何方神圣,不但电光石火间解决掉所有手下!

  自己率领的情报组虽然比不上去城里收集物资的探索组那么精锐,但也个顶个的都是高手啊。

  可这人竟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解决战斗,甚至还能做到只伤不杀!

  这份实力,实在令人胆寒。

  “这位兄弟,今天是我们栽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不过还请兄弟报个名号,让我们死得明白些。”

  林宇轻笑,这是要跟我盘道呢。

  还好上辈子在末世里跟三教九流的人都接触过,盘道的规矩也略通一二。

  “我叫林宇,从青岚小区里闯出来的。”

  一号更加警惕了几分。

  青岚小区是绿城鼎鼎有名的小区,从那里到西江,就是和平年代也得开好几个小时的车才能到。

  如今都处都是怪物,遍地都是丧尸,这个叫林宇的小子竟然一个人从那里杀出来,实力可见一斑。

  “原来是林宇兄弟,我叫粱序,江坞外围防御组组长。”

  “兄弟你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溜达了一整天,就是为了引我们出来吧?”

  林宇挑挑眉,忍不住多看了粱序一眼。

  怪不得这家伙能当组长呢,就是比高萧两人敏锐,竟然一眼就看出了自己攒的局。

  “没错,你们不也配合得很好,都出来了吗?”

  他这副云淡风轻的模样,看得粱序牙痒痒,

  什么叫配合得好,这不是上了你的当吗?

  该死的,这家伙究竟想干什么?

  “我能问一句你的目的吗?”

  林宇道:“活在这鬼年头,除了想要加入你们,还能有什么目的?”

  粱序立刻皱起眉头:“你想加入江坞?”

  林宇坦然点头:“要不然呢,难不成你以为我是来灭你们的?”

  “江坞的势力就算在末日前也不算小,单凭我一个人能做到吗?”

  粱序都快被气笑了,你要加入组织不知道提前“拜码头”吗?

  末日世界,人就是最大的资源。

  江坞恨不得越多人加入越好,犯得着攒个局吗?

  “如果想加入我们,你大可以直说。”

  “为什么要设局收拾我们一顿?”

  林宇无奈地摊摊手:“‘拜码头’加入不得从基层干起?我觉得以我的能力,完全可以跳过这个阶段。”

  粱序这下总算是明白了,合着林宇搞这么一出是立威来了。

  先展示自己的实力,然后再入会,如此一来江坞想不重用他都不行了。

  不过这办法虽然好用,却实实在在地得罪人,他就不怕自己给他穿小鞋?

  林宇看出了粱序的腹诽,快步走到了船厂的角落,用力掀开一块帆布。

  帆布之下,林宇白天开的那辆车赫然出现,车上装的满满当当的物资食品,更是让粱序等人看直了眼睛。

  “刚刚多有得罪,还请各位见谅,为了表示歉意,这一车物资就送给各位了,就当是我加入江坞的投名状。”

  刚刚还有些不忿的粱序瞬间变了脸色,一脸笑意地走到林宇面前。

  “林兄弟这说的是什么话,刚才的事情都是误会,兄弟有一身好本事,是我们不济了。”

  “来,掌声欢迎林宇兄弟加入我们江坞的大家庭。”

  粱序说着,就想要带头鼓掌,可动了半天发现自己右手还脱着臼,根本连举都举不起来,更别说鼓掌了。

  一时间尴尬地站在原地。

  林宇连忙上前帮他接好手臂。

  两人相视一笑,冰释前嫌。

  在一大车物资的面子下,这群初次见面就打了一架的人,很快便熟络起来。

  粱序仰头干了一大碗肉汤,鲜得都快说不出话了。

  “爽!真没想到,这年头竟然还能喝到这么美味的羊肉汤。”

  “林宇兄弟你这羊肉是哪儿来的?我们这边别说羊肉了,羊都变成吃人的怪物了。”

  林宇笑着又帮他添了一碗,顺便还多舀了几块羊肉。

  “我运气好,住的地方附近就有一个冷鲜场,我在搜集物资的时候发现了许多真空包装的羊肉,就抢了不少。”

  “兄弟们要是喜欢,以后我们天天喝羊汤。”

  众人一听这话,眼睛都亮了起来。

  “林宇兄弟义气,哥们服你。”

  “什么兄弟,叫哥。”

  “对对对,林宇以后就是我哥了,你们对我哥放尊重点。”

  粱序苦笑一声,夹起一块羊肉用力嚼了两口。

  “我也想天天都吃羊肉喝羊汤啊,可所得物资要上缴八成,落到我们手里还能有多少呢?”

  高萧等人闻言,刚刚才荡漾起的笑容立刻落寞下来。

  林宇看了众人一眼,打起了圆场。

  “怕什么,不就是几块羊肉吗?”

  “这些玩意儿城里多得是,大不了以后咱们再去拿就是了。”

  “你们大家当我是兄弟,我自然也不会亏待大家。”

  粱序哈哈一笑,用力拍了拍林宇的肩膀。

  “好兄弟,我果然没看错人。”

  “那老哥以后就要多指望兄弟你了。”

  林宇颔首:“那是自然,梁哥,既然我已经加入了江坞,不知什么时候带我去‘拜码头’呢?”

  粱序用力一拍胸膛:“兄弟放心,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大家快点儿吃,吃好了就带林宇兄弟回总部。”

  “咱们风风光光地迎接林兄弟。”

  ……

  酒足饭饱后,粱序安排好自己带来的五个小弟。

  与高萧黑蛋一起坐上林宇的车,朝总部的方向开去。

  车上,林宇从副驾驶的柜子里拿出几瓶可乐递给三人。

  “黑蛋,你也是异能者吗?”

  黑蛋吃了一惊:“林哥,你难道也是?”

  林宇点点头:“红雾降临前,我打死了一条发了疯的金毛,它身上的晶核强化了我的感知能力,所以才能发现你的行踪。”

  黑蛋恍然大悟:“难怪刚刚我一走到你背后立刻就被发现了,我还以为是不小心碰到了什么机关。”

  林宇笑而不语,可不就是机关吗?

  刚刚他休息的时候,在办公室的门把手上绑了一根细线,线的另一头就连在自己的小拇指上。

  一旦有人开门,细线就会立刻绷紧。

  林宇就算已经睡熟了,也会立刻惊醒过来。

  当然,这种事情他是不会说出来的。

  末日里,异能者更需要小心谨慎,如非必要,绝不能随意透露自己异能的信息。

  否则一旦敌人掌握了情报,那可就不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