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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既然古叔叔那边开始张罗着找明月了,应该很快能找到。

  这一阵子忙活的厉害,我们趁着这个时间休整休整。

  正好借着周明月这个由头,让古叔叔名正言顺把周志强和吴启明抓起来!”

  “我先去买点菜,这两天回来后,爸爸和晨光每天都是对付着吃饭吧?

  事情要忙碌,我们也要好好吃饭,这边的事情早点结束,我们早点回沪市……”

  之所以前后脚跟着来,辛元元也是担心公公和庞晨光两个男人在家吃饭上会不应时。

  两个人都是个工作狂,忙起来都是胡乱对付,婆婆在家里没有少念叨。

  一合计,她干脆赶来,既能帮他们也能给他们做饭吃。

  民以食为天,吃不好,多伤身体。

  辛元元到厨房转悠一圈,借口到市场买菜,从家里走了出来。

  她手里多了一张从家里找到的周明月照片,走到僻静之处,从空间度出一些大米和碎肉,同麻雀朋友和老鼠朋友开始交流。

  “都好好认认这个人,她叫周明月,帮我找到她,她失踪了……”

  “找到之后,我请你们吃大餐。只要跟着我混,我保证你们顿顿有肉有米,猪肉牛肉换着吃。想吃大米吃大米,想吃小米吃小米……”

  要想让动物朋友帮忙,那必须给他们喜欢的好处才是。

  【叽叽叽,得令!保证完成任务!】

  【吱吱吱,我见过她!我见过她!昨天晚上她被周志强送到了西山小屋,后来下半夜才回来!不等到家,又被两个蒙面人抓走了!】

  小灰老鼠一边吃着碎肉,一边吱吱吱说个不停。

  蒙面人?

  也就是说,抓走周明月的另有其人?

  他们抓走周明月能有什么目的?杀人灭口?白依云的人?

  辛元元一时间搞不清楚。

  她从空间里度出一条羊腿两根铁棍山药,又到大街上买了两张刚出锅的热乎乎大饼,准备回家炖个上药羊汤喝。

  爸爸和庞晨光都喜欢喝羊汤,将羊腿切小块焯掉血水,放到锅里炖着的功夫,开始准备其他。

  她利索把山药削皮,切断放到盆里用清水浸泡着备用。

  学着婆婆的样子,将小葱香菜辣椒和大蒜各自切碎放到小碗里备用。

  初春的京市比年前暖和了一些,可北风一吹,还是有些寒冷。

  这是辛元元第一次来京市家里。

  周伯川说,得知云野就是他儿子的时候,吕婉瑜激动的一通忙乎,他特意把原来志远住的那个大房间收拾了出来,好给他们三口住。

  周志远原来住的最东边的那间屋子,屋子里带着一个书房,房间采光好又宽敞。

  “志远喜欢看书学习,当时我跟你妈还想着,要是他愿意深造,我们支持他继续求学。可他军校毕业后,就成了一名职业军人……”

  “等他回来后,知道他有了大哥大嫂可爱的侄女,他该多开心。”

  “他一年多没回来,你妈妈收拾出这个房间,每天过来帮着通风晾晒被褥,就担心他突然回来住的不舒服……”

  “这个房间给你和云野平平住吧,志远一个人住不了这么大的房间。”

  一提到周志远,周伯川眼里满满的牵挂。

  在老伴面前,他只能各种安慰,他不能流露自己的真实感情,他怕老伴担心害怕。

  儿媳妇有能力有主见,俨然已经成为一家人的主心骨。

  他愿意在儿媳妇面前呈现一个真实的他,可以肆意宣泄自己的情绪。

  周伯川难得露出不为人知的一面。

  此时的他,不再是叱咤风云的司令,他只是一个同普通老百姓一样,对孩子牵肠挂肚的老父亲。

  “爸爸,吉人自有天相,我相信老天爷肯定会让我们一家人尽快团聚的,一定会的!

  说不定,云野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会遇到志远,兄弟两个能在外边就相认了呢!”

  辛元元笑着安慰公公道。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

  有些事情玄学的很,就像是老天爷特意安排好的似的,不服都不行。

  就像这次她带着婆婆朝阳等人来到沪市避难,稀里糊涂就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还顺带扒掉了白依云的画皮。

  冥冥中,老天爷像是在默默指引着他们,让他们一点点寻找到蛛丝马迹,陈年往事一步步浮现在跟前,露出事情的真相。

  周志远一定会平安归来,他们一家人一定会团聚,一定会的!

  辛元元住在周志远这一间,安排庞晨光住一楼的客房,收拾完毕,羊肉汤也熬好了。

  小火煨着的羊汤,咕嘟咕嘟不停翻滚着,乳白色的蒸汽不停升腾,羊汤特有鲜香味越来越浓。

  寒冷的初春晚上,爷仨各自抱着一碗熬的汤水都发白的羊汤,将撕成小块的大饼泡到汤水里,咬一口软糯满口留香。

  夹一筷子翠绿的香菜小葱碎和红红的朝天椒碎放到羊汤里,集香浓热辣于一体的羊汤下肚,那是又顶饱又舒适又暖和。

  “唉!如果寡妇坡那边的高人,能愿意跟我们回来就好了。

  她一个人吃饭肯定是顿顿糊弄,从背影看廋的厉害,她哪能喝一碗这么香浓的羊汤啊……”

  庞晨光突然说道。

  “你到寡妇坡去了?你见过高人了?”

  辛元元急忙问道。

  本来按照她的计划,她打算明天一早,送一些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送过去的。

  “嗯,我们昨天先到的寡妇坡,送了一些东西一些钱过去。

  高人是个年轻女人,喜欢做衣服做缝纫,现在住在山洞里,一头花白头发,好像喜欢养蛊……”

  “然后呢……”

  辛元元着急询问。

  这件事情实在是过于反常了。

  当时庞晨光出事的时候,她在沟底特意问过那些长久居住在这里的群狼。

  群狼说过,在此之前从来没有这么一个人。

  这位高人是突然出现的,巧合的是,就是庞晨光出事的那天出现的。

  就像是知道这里有车祸伤员似的,那高人来了之后,击退群狼就把庞晨光抱到了山洞里。

  年轻女人、喜欢做缝纫、生活习惯干净整洁、养蛊,最为关键的一点,她是晨光出事那一天出现在寡妇坡的!

  朝阳说过的,世上绝对没有那么多的巧合。

  如果巧合过多,那肯定是有人精心设计的。

  她蹭一下站立起身,一把抓住晨光的手。

  “大哥!走!去寡妇坡!这个所谓高人,有可能就是冬雨!”

  “什么?”

  刚刚还端着饭碗呼噜噜喝羊汤的庞晨光,一个猝不及防,手里的大海碗都碰翻了,羊汤都撒了一桌子。

  对!辛元元说的没错,应该是冬雨!

  否则,为什么前后那么多人从寡妇坡那儿滚落下来,只有他一个人死里逃生!

  这要是换做其他人,看到他救下的人报恩,好歹也该露露面的。

  而她却一直避而不见!

  庞晨光肉眼可见的激动起来。

  他一双手剧烈颤抖个不停,张张嘴巴,大口大口剧烈呼吸,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如果是冬雨,她怎么会那么消瘦?

  如果是冬雨,她的头发又怎么会花白?

  明明她从东岭下山的时候,一头长发如瀑布般又黑又多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