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座城 第十七章组建长枪队

小说:我在明末有座城 作者:大能猫FL 更新时间:2024-08-31 19:18:19 源网站:乐文小说网
  男人都会对自己第一个女人念念不忘,新晋亿万富豪朱信江也不例外。

  安娜虽然明确表示不要他的钱,可再次穿越明朝之前,他还是决定先把这个有点可怜的女孩安排好。

  她的高中是一所教会福利学校,教学质量不是很好。

  朱信江又花了五万美元,找人把她弄到最好的私立高中去。

  当然了,他也留下了一点生活费给安娜,数量虽然不多,但足以让她头晕目眩。

  生活的如此剧变,安娜无所适从。

  她从来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

  很难想象,一个罗刹国偏远地区的漂亮女孩,到了高中快要毕业的时候,居然还是处女!

  这比在鸡窝里找一只天鹅还难!

  朱信江要走离开罗刹了,安娜有些异样的感觉,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情。

  这个人用金钱购买了自己,可是却讨厌不起来。

  与很多同龄女孩比,安娜觉得自己足够幸运了。

  至少,拿走她第一次的是一个年轻、温柔的男人,而且似乎对方也是第一次,想想也不觉得亏。

  更何况,跟同学几百卢布便把自己出卖了相比,朱信江为了得到她,前前后后花了几十万美金。

  按照王哥的话来说,这小子泡妞花了血本。

  但他不知道的是,朱信江之前跟他说的话一点没有吹牛。

  金钱对他而言,确实只是一堆数字而已,有了系统,世界首富都比不过他。

  ……

  告别了安娜,他马不停蹄的来到位于港口不远处的仓库里。

  这里除了堆了不少枪支、军服之外,还有几千吨的粮食。

  在罗刹国这个地广人稀的地方,粮食比华夏便宜的多。

  虽然口感可能不是很好,但明末那帮人连观音土都吃,也没什么可挑剔的。

  值得一提的是,系统空间从最初的十立方增长成了五十立方,约等于长途大巴车的内部空间。

  这个空间可以做的事情比之前要多得多,装完了武器、服装,他把剩下的空间全部装了面粉。

  白光一闪,朱信江人已经在山贼老窝中。

  换上新的被子,点上无烟炉取暖,他美美的睡下。

  第二天一大早,陈一堂带着十几个手下下山,去完成朱信江交给他的重要任务。

  在朱信江的印象中,这个时代的人非常厌恶当兵,更别提还是土匪的队伍!

  卫所制度下,所谓不费朝廷一钱、一米,完全是建立在压榨士兵的基础上,明朝灭亡跟这个制度的腐烂有重要关系。

  老百姓都看不起当兵的,自然抗拒当兵。

  但理论结合实际,这句话永远不过时。

  当陈一堂带着快两百号人上山的那一刻,朱信江很是吃惊。

  这些人可不是老弱病残,是这个时代真正的青壮。

  看起来都很年轻,表情也是庄稼汉那种憨憨的样子。

  “陈师爷,这些人是从哪里找来的?”

  陈一堂抹了脑门子上的汗,喘了口气道:“根本不用找,这年头大家都要饿死了,我还没说饷银的事情,就提了每天管饭,而且管三顿,附近村子里的大小伙子们一窝蜂全来了。”

  他说的没错,其实本来还不止这么多人,陈师爷又把看着不老实的家伙给剔除了。

  “很好,非常好!”

  朱信江很高兴,拍了拍陈一堂的肩膀。

  “师爷如此用心,理应奖赏,这个东西本世子送你了。”

  说完,他拿出一条紫江宁,扔给了对方。

  接过这条烟,陈一堂左看右看,愣是没看出这是啥玩意儿。

  不过既然是上仙送的,肯定是宝物,差不了。

  本想着自己拿回去供起来,谁知道朱信江直接拆开包装,抽出一根烟递用打火机点燃递给他。

  “这……”

  第一次见到打火机,他的表情不比二娃子淡定多少,也以为是法器。

  朱信江抽了一口,让他照着模仿。

  没想到,陈一堂这个家伙抽的还挺开心,丝毫没有生疏感。

  原来,明朝的士绅早就有抽烟叶的习惯,对于这种味道并不陌生。

  “好,果然是神仙才能抽的烟叶,小人感觉脑袋晕乎乎的。”

  陈一堂已经有点语无伦次,却依然在不断的抽着。

  眼看自己即将培养一个大烟枪,他心里没有一丝愧疚感。

  不仅如此,他还计划着将来要大力推广烟草,这玩意儿不管在现代还是古代,都有巨额利润,用来敛财再好不过。

  ……

  二百多号农家子弟站在朱信江面前,除了二娃子之外,现场没有任何卧龙山的人。

  这些人是他即将组建的长枪队班底,是他的亲兵、心腹,在明朝的安全以后得仰赖这些人,决不能让其他人插手。

  “咳咳,诸位兄弟,哪个能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要来这里?”朱信江清了清嗓子,尽量用容易理解的话大声说道。

  现场二百多号人一片寂静,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瘦高个怯怯的说道:“那位先生说,俺们能有饭吃,还管三顿,所以俺们就来了。”

  话音刚落,朱信江大声说道:“没错,你们来这里就是为了吃饱饭,不仅如此,我还要给你们每个月二两银子。”

  “哗啦。”

  此话一出,二百多人一片哗然。

  居然还有银子拿!

  这年头能吃饱饭的都是能人,连官府都发不出饷银来,卫所里的士兵跟要饭花子一样……

  “你们不用惊讶,我给你们吃饱饭、发银子,你们给我卖命,很公平!”

  底下人顿时窃窃私语,不一会儿,马上就有人说道:“如今想活命不容易,只要能管我吃饱穿暖发银子,我这条命就卖给您了。”

  旁人纷纷附和。

  这年头,人命如草芥,打仗的风险抵不过吃饱饭的诱惑,绝大部分男人都愿意拿钱卖命。

  “很好,非常好。”

  朱信江招手让二娃子过来,认真对他说:“现在,你就是他们的教官,负责教育他们认字,我要求不高,十天内认识这份东西上的字,做好了我就提拔你当他们的头!”

  二娃子眼前一亮,忙不迭点头道:“师父,我一定能办到!”

  朱信江点了点头:“你安排他们先去吃顿饭,下午在教他们认字吧。”

  说完他转身离开。

  看着朱信江背影离开了视线,二娃子拿出那张纸,上面是非常工整的打印繁体字,顶头写道:长枪队细则。

  长枪队?这是什么东西?

  二娃子没啥见识的脑瓜子,彻底陷入了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