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下册) 第三十二章

小说:过客匆匆(下册) 作者:飘阿兮 更新时间:2024-08-21 19:57:30 源网站:乐文小说网
  天长地久

  有时候,我们不可理喻地执拗,不过是为了得到一句可以令自己安心的话而已。

  第二天是正常上班日,沈安若被闹铃叫醒,挣扎着起床去洗漱。程少臣侧卧着,还在沉沉地睡。她怔怔地看了一会儿,意识到昨晚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做身体上的纠缠,以至于错过了一个可以不动声色地兴师问罪的机会。但她很快甩掉了不安的念头。他们俩的关系,每一次有进展,每一次转向,其实主动权都不在她,她根本左右不了他,至多能死撑着自己的尊严而已。

  程少臣翻了个身,似乎是醒了。沈安若问:“你要不要起床?已经不早了。”

  “他们都以为我今天下午才回来。”他揉着眼睛,像小孩子一样嘟嘟囔囔,“你也不要去了,请一天假,好好休息。”

  沈安若没听从他的建议,准时去了公司。按计划她应该十一点出发,先去汽车站,再乘车去码头,即使算上等候的时间,下午三点前也可以到达目的地。她将自己不在期间的工作一一安排好,正在做最后的检查,张总亲自打了电话过来,“到董事长办公室去解释一下那份策划书。”她心中顿时生出疲累的念头,看一眼时间,十点半。

  策划书不会有问题,她带领团队做了几天,她自己一字字地核准过,而且程少臣从不在这些事情上吹毛求疵,也不会越权,即使有问题都只会通过张总传达,所以他找她,原因只有一个。只是没想到,他出长差归来,不去安凯总部,竟然先到了这里。

  “拖泥带水,不够简约,为一个很单纯的目的用得着绕那么大的圈子吗?”言简意赅,很好的开场白。

  “我们小组成员认为细节的适当烦琐会有更好的广告效应,毕竟我们要的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行而不是自娱自乐。”安若先是解释,又从文件夹里抽出一份文件递过去,“备选方案,这个或许比较符合您要求的简约。”

  他的目光直直地射过来,沈安若别开眼睛环顾四周,不去正视他的眼睛。这间办公室,他来得本来就少,她进来的次数更少,算起来,也不过是第二次。不自在啊。

  程少臣把第二份策划书丢到桌子上,并不看,大概没料想到她还有这一招。他吸一口气,再吸一口,不冷不热地开口:“我刚听说,你要出去培训很久?”

  “是,十一点出发。十天,不算很久。”

  “我怎么不知道?”

  “这种事只需要张总审批通过就可以,程董您本来也不需要知道的。”

  “沈安若!”程少臣的声音不再那么从容。

  “哦,昨天我忘说了。”沈安若淡淡地回答。虽然她是故意不说,可事实上,昨晚他也没给她什么说话的时间啊。

  隔了一米多的距离,他们俩四目相对,各怀心思,偌大的空间被安静的沉闷塞得满满。

  多有趣,这就是成年男女,几小时前拥抱着、纠缠着仿佛全世界只剩了彼此,现在却可以把空气僵持成森冷的凝固。

  沈安若看着落地钟的指针一秒秒地颤动着,决定先开口:“我还有十五分钟就要出发。”

  程少臣又沉默了良久,手中的笔拿起又放下,然后再拿起,最后终于挤出一点勉强的笑意和几个字:“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沈安若直到上了船才觉得神经平缓了一些。海上有微风,吹来温润咸湿的气息,一直吹进嘴角。她抹了一下,竟然是眼泪在不知不觉中流了下来。都怪这海风太潮湿,令她的眼睛不适应。

  竟然让她遇上这种八点档与二流电影的烂俗剧情,而她连模仿片中女主角决然离去的勇气与力量都没有。比起以折腾自己做代价成全一场悲壮的烈女之歌,她更贪求现世安稳,所以该怎样就怎样吧。

  本想暂时离开,寻求一点清静,虽然算不得壮烈,至少也是从容优雅的,可老天连这么小小的要求都不愿意满足她,偏偏让她在出发前被拆穿,最后走的姿态都洒脱不起来,而且很显然,程少臣介意的不是她想要离开这个事实,而是她要离开竟然不通知他。他的权威受到挑战,这才是他恼火的原因。

  她才不是因为伤心难过而哭。她只是觉得,连这么戏剧化的事情到了她自己身上,都变得如此乏味,这无奈又无趣的生活,可真令人感慨。

  沈安若到达培训基地报了到。岛上没有高层建筑,每个方向都看得到海,她的房间窗户向着正东方,起得够早甚至可以看海上日出,开窗便可随时听到涛声。在视野辽阔的地方人心变得微不足道,她渐渐忘记自己郁闷的原因,又觉得困倦,因为昨晚根本没休息好,洗过澡倒头就睡,一直睡到满天星斗。

  手机里有两个未接来电,是程少臣的,之前她睡觉时,将手机调到了振动模式,想来是睡得太沉,没听到。犹豫了一下,拨了回去,不想跟他玩拉锯游戏,她没力气折腾。无非是问她一路是否顺利,住宿和饮食是否能忍受,例行公事一般,不像情人之间的问候,倒像上级对下属的关怀。他的声音没有情绪起伏,她也掩不住的疲累,连敷衍都觉得辛苦,一会儿便无话可说。

  “为什么突然要走?”都准备挂电话了,程少臣突然问。

  “正常工作而已。”

  “沈安若,我不是今天才认识你。”

  “我想出来呼吸点新鲜空气,最近气管不好。”

  “你有事躲着我。”半晌后,程少臣丢来这么一句。

  “我累了,想休息。”

  “你那么喜欢没事找事,整天闹别扭,打哑谜,你不累才怪。”

  他成功地勾起她的火气,“当然,别人永远都是错的,你才是真理,地球大概都跟着你姓。我挂了,再见。”她把手机扔到一边。

  几秒钟后,程少臣的电话又打了进来,“我跟你说过没,我最讨厌人家随便挂我电话。”

  “那你先挂。”

  他的声音也染上倦意:“沈安若,你到底想要怎么样?你不愿结婚我就再也不提,你说我对你漠视所以我现在死缠着你。这一回你又闹的什么别扭?你能不能干干脆脆说明白了,好让我及时地反省检讨悔过?”

  他再多说几句,他就该改名叫“情圣”了。沈安若咬着牙,想了又想,总算说出那几个字:“你的小恋妹妹还好吧?”

  他在电话那头似乎愣了一下,“你突然提她做什么?她从来就没有好的时候。”

  “那样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被你这样利用,她能好得了才怪。”

  程少臣停顿了几秒钟,然后说:“沈安若,你把话讲清楚,钟恋晨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种事不关己的漠然,沈安若觉得很无趣,“不是都要联姻了吗?竟然说跟你没关系,你真淡定啊。”

  他咦了一下,“小恋会跟你讲这个?她回心转意了?”

  沈安若的火气腾地又蹿了起来,“这个问题你自己慢慢去研究。我累了,再见。”她觉得自己应该去念几遍清心咒了,她最近火气很旺盛。

  “不许挂电话!”她正准备切断通话,听到程少臣的声音传过来,不大,但隐隐透着怒气,竟让她怯了一下。

  他们在电话两端沉默,她几乎听得到程少臣在电话那边极力压抑着的呼吸声。时间一秒秒地溜走,他终于开口,恢复了惯常的镇定,但是声音冷冰冰:“沈安若,你不要跟我说,你以为要娶她的是我。你千万别承认。”

  沈安若窒息了一下,立即意识到自己这次要认栽,但仍是一头雾水,她谨慎地选择闭紧嘴巴不说话。四周真是安静,只有海浪轻轻拍打岸边的声音,她自己的心跳声,还有程少臣的呼吸声,听得那样清楚,仿佛他就在她身前。

  “原来这才是你突然不声不响跑掉的原因。可是有人明确地对你说过,是我要娶钟恋晨吗?谁跟你说过这句话,你把他的名字告诉我。”他顿了顿,见沈安若不说话,又继续说,“你若不提小恋的名字,我打破脑袋都想不明白你这次又为什么翻脸。你连向我求证这么简单的事都懒得做,就直接走掉。”

  “我现在难道不是在向你求证?事情本来就很巧,我恰好被误导。”

  “你这也算求证?你根本就是直接定了我的罪。我若不追问,还不知要含冤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你还能做出什么别的事来。”

  她无话可说,只听得他的语气越来越平静,而她也越来越紧张,就像暴风雨来临之前,闷热潮湿,不同寻常的安宁,不知何时就要劈下雷电。

  “沈安若,我有一个堂弟,你不记得他了吗?他可一直记得你,每次打电话时都会问起你。三月份的时候,他和小恋在筹备婚礼时闹翻了,婚礼取消,两边家长们一厢情愿地等着他们俩回心转意。”

  她可真的忘了还有这么一号人。程少融,程少臣那位在省里颇有地位的二叔的独子。他是一名年轻军官,常年在外,在她的印象里似乎只有他们结婚当天见过他。

  原来如此。这么大一个乌龙,可谓是无巧不成书,老天好像存了心要跟她作对。总之是她理亏,还是老老实实地认错为好,她诚心道歉,程少臣却不依不饶。

  “对不起?你莫名其妙地演了一出逃跑的戏码,你觉得一句对不起就够了?沈安若,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你哪怕肯稍微用一下脑子,你觉得我至不至于做得出这种事情?”他那副腔调不阴不阳,恨得人牙痒,又让人从心里发寒,“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在你心中,我一直就是这样一个卑劣的人,一边跟你纠缠不清,一边又去招惹别的女人,在向你求婚的同时又与别人有婚约,为了利益连自己都可以卖。怪不得你不肯嫁给我,总不肯相信我真心实意地打算跟你过一辈子。原来你不相信的并不是婚姻本身,只是信不过我而已。你不爱我,不想嫁我,都没有关系,但我们总算相识这么多年,做不成夫妻也算是朋友,你竟把我的人格贬损到这种程度,你真让我感到绝望。”

  他罕见地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一时间似乎喘不过气来,呼吸急促。

  “拜托你不要这么上纲上线。我没打算离乡背井,隐姓埋名地跑掉,我只是出来培训而已,我现在的位置离你还不到三百公里。就算我真的误会了什么,我也没做什么过激的事吧?我不过是老老实实地等着你亲自向我解释而已。”

  “我宁可你哭闹着向我求证,跟我讨说法,骂我负心和无耻,随便怎样,也胜过你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你闹至少还表明你很在乎,可你从来都是气质修养比其他更重要,永远装得若无其事。怎么,你打定主意要把我送给别人吗?你是不是还觉得你自己的行为很神圣、很崇高?其实根本原因就是你并不介意我打算娶谁,反正与你无关。你当然不会因为这个就真的抛弃现有的一切出去流浪,我在你心中可从来没那么重要过。至于就近跑到一个小岛上去躲几天,权当鄙视我的一种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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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算是不小心打开潘多拉的匣子了,没想到程少臣长篇大论的时候这么有文学男青年的风采,平时可看不出来。真是风水轮流转,河东河西各三十年,就在不久前她也是这样振振有词地把程少臣说得哑口无言,令他郁闷了好几天,竟然转眼轮到她。

  “沈安若,你坚持说我对你的态度像对待宠物。那你对我的态度呢?我在你身边时你并不怎么抗拒,有时候看起来甚至是心甘情愿,但我不在时,你也从没觉得少了什么吧,说不定还大大地松口气。其实我也一直很想知道,你又当我是什么呢?路人?嫖客?”

  “程少臣,你够了啊,不过是被冤枉了一下子而已,你至于这么夸张吗?”

  “被诬陷的不是你,你当然可以说风凉话!”

  “你又不是没……”沈安若把已经到嘴边的话又滑了回去,决定不继续招惹他,“是是是,我真的错了。你无辜又纯洁就像大天使,我就是嫉妒你太完美所以心灵阴暗扭曲总是伺机找你的碴。时间不早了,我去面壁思过痛改前非,您老洗洗睡吧。”

  沈安若躺在床上又没了睡意,大概因为换了床,也因为她下午因体力不支睡了太多。睡不着很难受,心脏有一半犯着堵另一半空落落的,事情明明解释清楚了,她却更闷了。程少臣也没怎么冤枉她,之前她的确气愤远大于伤心,恼火程少臣竟然也会玩这么低级的政治策略,更疑心他在试探她、报复她,所以她才决心不让他看了笑话去,令他的虚荣心得逞。她强抑着不要去了解实情免得自虐,也不让自己去在意,依赖谁都不如依赖自己来得安全可靠。可是他们以前吵归吵,但吵得她这么理亏的时候却没有过。

  程少臣今天真是气得不轻,说到最后声音都发抖。在她的记忆里,这算是他最生气的一回了,就连很久之前的那一回暴力行为,其实他都没有那么气,当时他只是喝得有点多,并且被她刺激到,而她又没像以往那样纵然不想配合也半推半就地顺从。

  看看时间,这个时候他通常还没睡,她暗暗叹口气,把电话又拨了回去,但竟然遭到了拒听。

  培训课程安排得非常满,晚上还常常有活动,一天下来十分辛苦,回到饭店洗漱完毕倒头就睡。岛上手机信号不太好,时断时续,而程少臣竟真的不给她打电话,她也索性不给他打。这个男人,自尊心薄得像糯米纸。上一回她挖苦过他之后,他也很多天都对她爱答不理。这一回他占了理,当然就更加有气势。那么爱耍大牌,干脆让他自己慢慢复原,她才不去给他舔伤口。

  也通过两回电话。

  一回是岛上起了暴风雨,险情不小,手机信号都中断了,他们回到饭店时,大堂经理说有人留言要她回电话。她用固定电话回过去,程少臣冷冷淡淡地说:“我只想确认你没被风刮走。”

  沈安若不跟他计较,语气柔软地问他吃过晚饭没,因为他一个人时常常忘记吃饭。他说一句“不用你管”就挂了电话,沈安若对着电话无言以对。

  另一回是培训结束的当天,她打电话给他说要在岛上多留一天去考察一下当地的渔家民俗小旅店。

  明明是晚上,他却说在开会,声音都透着不耐烦。

  “沈助理,你这算不算假公济私,公款旅游?”

  “报告董事长,我请了五天的公休假,所以从明天起是我私人的假期。”

  “那你爱玩多久就玩多久,告诉我做什么,又不属于我的管辖范围。如果你要延长假期就去向张总汇报。”

  这个小气巴拉爱记仇的家伙,她气得一口气都提不上来,立即决定要在这里度完她的全部假期。

  沈安若租了渔家的房子住,每日的大部分行程只是看海。没有工业的地方,海水与天空都呈现出不同寻常的蓝,不染纤尘。她的日子过得轻松自在又健康,跟修行一般。五天加上周末两天,她可以在这儿整整住上一周。

  不过这么清闲的日子还没过满两天,岛上就来了不速之客,竟是钟恋晨,见到她还做出一副惊讶状,“啊,安若姐这么巧,原来你也在这里。”

  本来沈安若住的那个渔家小院已经客满,但是钟小姐一来,她隔壁的客人立即搬走,那客人明明说了要住两周。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我对这里人生地不熟,离你近一点会有安全感。”她声称自己是来观光旅游,其实倒像是来监督沈安若的,总是不离她十米之外,又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在东聊西扯的时候不小心提及程少臣:

  “少臣哥最近十分忙,谈芬姐说他晚上有时候住公司。

  “少臣哥胃病犯了,很严重的样子,但他不去医院也不吃药。

  “他心情不好,对我比以前更凶了。

  “他看起来瘦了。”

  她每过一小时提一次程少臣的名字,沈安若被她搅得头痛。

  第二天,她的头就更痛了,因为程少融来了,风尘仆仆,行色匆匆,军装还穿在身上。

  “嫂子。”他客气地喊沈安若,见她表情不自在,摸摸头讪讪地笑,“习惯了,改不过来。”他的五官与程少臣有几分相似,但一脸的正气凛然,可比程少臣那副正邪难辨,变幻多端的模样忠厚英武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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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恋晨见了他扭头便走,程少融去拉她的手便被她一把甩开了,“滚开,别烦我。”

  沈安若迅速回避。

  那对冤家一聚头,她这清静的修行般的假期可算彻底泡了汤,一不小心就能欣赏到这对毁婚男女吵架的现场直播。

  沈安若记得婚内一段时间她与程少臣也是见面就吵架,最后为了不吵只好不见面,吵的内容是什么总也记不得,无非鸡毛蒜皮的小事,若是大事,那就吵不起来了,比如最后那件事。当时无聊到想扔东西,现在想想竟觉得有趣。当然她还记得她出差到云南,那时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而他追了过去,如同现在的程少融。可如今不过相距两百多公里,他们连话都懒得讲,他不给她台阶下,她不想也不愿回去。

  “看在祖国和人民的分上,你也该对刚从四川回来的英雄客气点啊。”程少融忍辱负重,沈安若都看不下去了。

  “我对他够手下留情了,若不是这个原因,他还想这么完整地留在岛上?”钟恋晨的话里透出浓浓杀气。

  “少融看起来很忠厚、很老实,出生在这种家庭他这种个性更难得。”

  “是啊,他忠厚老实极了,睡着时念着前女友的名字,钱包里留着初恋情人的照片。男人们没一个好东西。”

  沈安若忍笑忍得很辛苦。

  晚上她散步回来,恰好赶上这一对开战的尾声。

  “要打要骂都随你,但我们回家去闹可以吗?你干吗要当着我二嫂的面让我下不来台,你想害我以后没脸见她啊?”

  “臭男人,你还有脸跟我谈条件。噢,我都忘记了,你暗恋安若姐可不止一年两年了。”

  “钟恋晨,你怎么含血喷人啊?”

  “是谁当初很兴奋地跟我说,你二哥的新娘完全符合你心目中妻子的形象。”

  “你还暗恋我二哥呢,你都暗恋了十年了,还哭着闹着坚持改这么一个暧昧的名字向他示好,别以为我不知道。可怜啊你,我二哥根本不领你的情。”

  “程少融你快去投海自尽吧。”

  然后是含含糊糊低闷的声音,不知是动了手还是动了口。

  这儿绝对是个是非之地,沈安若决定还是快闪的好。她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当天就向他们告别,胡乱编了个理由,免得他们多心,也免得他们通风报信。

  假期还剩好几日,沈安若决定回家陪父母,连夜乘了火车。买票时只有慢班车,一路摇摇晃晃,走走停停,她在半梦半醒间总见到站台上明黄色的灯光,终于到达目的地时,才四点多,天刚蒙蒙亮。

  沈安若本想吓父母一跳,并未提前告知,可是家里没有人,那老两口大概又清早去爬山晨练,还好她总随身带着家里的钥匙。她将房间挨个转了一下,最后觉得累,趴到父母房间的大床上恍恍惚惚地睡过去,醒来时天已大亮,翻身便看到侧面上的照片墙。父母大学毕业后一起来到这座城市,在本地没有别的亲人,便把所有家人的照片一一挂到家中偏厅,占了一大面墙。沈安若抗议这种装饰风格令人大脑凌乱,所以他们就把照片墙整体挪进自己的卧室,因为这里她极少有机会来,看不到,也就不会念叨他们。其实大多数都是她的照片,从百日照直到上个月回家与他们的合照,还有几幅她与程少臣的结婚照,竟然也一直没被他们撤下。

  安若走近了打量,她与程少臣都喜欢简约,墙上连画都挂得少,完全没有照片,所以这些照片,她自己也少见,每一幅都装模作样,他不笑,而她笑得制式,像装酷的杂志封面。其实并没有真的过很久,不过才一千多天,无论她还是他,都和照片上的人不太一样了。

  父母仍未回家,沈安若试着联系他们,一番盘问下,才惊讶地得知父亲病了,今天正在医院等待手术。她匆忙赶到医院。等电梯的人太多,电梯又慢,她干脆爬楼梯,一口气跑上六楼。她跑得太急,呼吸失常,汗水湿透衣服,找到病房时见到父亲已经换好了手术服,立即掉下眼泪来。

  “你从小就不爱哭,怎么现在反而跟水捏得似的?”安若爸慢声细语地安抚她,“只是个很小很小的手术,两三天就出院。你难得休个假出去玩,哪舍得打搅你。”

  这句话让沈安若眼泪掉得更多。若不是这样凑巧,父亲做手术时她还在度假消夏。

  “咱家女儿哪次掉泪不是为小事情,真若是大事她就哭不出来了。老沈,你刚才用词不对啊,水怎么能捏呢?”安若妈说。

  “老林,看在我身上马上要被开洞的分上你让着我一点成不?安若,乖女儿啊,我错了还不行吗?下次有什么事我一定及时向你汇报。不哭了啊,我的心都快被哭碎了。”安若爸被女儿哭得心慌意乱,拍着她的肩,摸着她的头发,手忙脚乱地哄劝,“唉,这些孩子们就爱大惊小怪,少臣那天也是,脸色那个白,害得小护士还以为他是病人呢。”

  “谁?”沈安若愕然抬头。

  “哦,那个……”

  “你们搞错没?宁可让他知道都不告诉我?你们还当我是女儿吗?”她也顾不上哭了,愤然抗议,突然被母亲踩了一脚。

  沈安若收到暗示,立即噤声,知道大概有人来了,迅速抽了张面纸打算抹一下汗水和泪水再回头,却愕然听到妈妈柔声说:“少臣你来了?不是说过不用过来吗?这么远的路,今天天气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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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关系。我正好在这边有事情。”

  她蓦地转身。真是见鬼,她忘了自己此时脸上挂着泪,额头淌着汗,鬓角的头发都是湿的,样子很狼狈。不过他也不好看,一脸倦容,而且看起来真的瘦了不止一点。

  他们两周没见了,竟是在这种情况下见面。程少臣见到她也微微地诧异,两人都不说话。

  安若妈站在她的后面,又暗暗地去掐她的腰,示意她开口打招呼。沈安若吃痛地抖了一下,正落入程少臣的眼里。她扔给他一个白眼,他把眼别开。还好麻醉师跟手术助手们此时已经进来推安若的爸爸进手术室,时间是八点整。

  他们一起在手术室外等候,沈安若与妈妈坐在一起,程少臣安静地坐在对面椅子上,低着头,似在仔细地研究自己的手指。

  “你爸突然觉得不舒服,我就陪他一起到医院来,主治医生正好是少臣的大学校友,参加过你们的……那,所以就认出了你爸,然后少臣知道了,当天就赶了过来,就是前天。那孩子担心得很,折腾了几个专家,最后连院长都惊动了。其实就需要一个小手术而已。喏,你看,并不是我们主动告诉他。”

  “哦。”

  “你爸想等手术结束后再告诉你,免得你担心。少臣说没个小辈在身边总是不好,我们家在这儿也没别的亲戚,所以他说他过来陪着我。我不让他来的,但还是来了。”安若妈低声地解释,“你瞧少臣那样子,看起来比我们俩更紧张,大概想起了他父亲。程老最初也是你爸现在这毛病,因为没在意,所以后来恶化了。唉,可怜的孩子。”

  沈安若抬头看一眼程少臣,他面色苍白,刚才说话时嗓子也有些哑。这也难怪,他这个时间赶过来,凌晨三点多就需要出发。他最爱睡懒觉,从来不愿早起,而且医院是他讨厌的地方,他晕血晕针晕药还晕消毒水的气味。

  安若妈说:“有些男人一辈子也不会说甜言蜜语,比如你爸。但如果他能像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对待你的父母,不管你怀疑和担心什么,你都该相信他对你是认真的。”

  “您以前说过,摔过跤的地方应该绕路走,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回的人是笨蛋。”

  “我还教过你做人别任性,做事要三思,不许拿婚姻当儿戏呢,你都记住了?少臣比你清楚多了,他回国不久就来探望过我们,坦诚说当时离婚太轻率,倘若还有弥补的机会,请我们不要阻拦。话说到这份儿上,我和你爸觉得,我们没理由拒绝他。”

  沈安若愣了愣,抬头看一眼坐在远处的程少臣,他仍低着头,似在想心事,“阴险。”她低声念一句。

  “不可救药。”安若妈被女儿噎到,又拧了一下她的腰,“要说少臣这孩子不过是长得帅了点,钱多了点,唉,还有,脑子也过于聪明了点,除此之外,倒也真没什么别的大缺点了,你怎么就不惜福呢?”

  “妈,您越来越有幽默感了。”沈安若捂着腰直吸气,想来那里要被母亲掐出瘀青来了。

  “跟你这种智商低的人真是没法交流啊。可怜的你爸,平时连打针都怕,这回遭这份罪,倒不如我进去替他,换他在外面担惊受怕。”安若妈念念有词地撇了女儿,到程少臣那边去坐下了。

  安若爸的手术很顺利。程少臣在手术结束后就离开,快傍晚时又回来看望了一下,顺便告别,说要返回去。他是自己开了车来的,几小时的车程,而外面下了很大的雨,不时伴有雷电,高速公路大概已经封路,只能走城与城之间的乡间公路。安若妈以太过危险以及他起得早没休息好为由,坚持不许程少臣独自回家。她看向安若,“你是不是昨晚也没睡好?一下午就没见你提起精神来,跟少臣一起回家歇着吧。”

  “我要在这里陪我爸。”

  “你在这儿净碍事,快走快走。晚上有专业看护,保姆会过来送饭,而且医院不许留很多人。”

  沈安若还想坚持,母亲用“你不是我生的”眼神瞪她。她又望向父亲,指望他流露挽留她的意思,却见父亲闭了眼睛装睡。她只好很没面子地走掉。

  程少臣走得快,步子也大,她反正也跟不上,就在后面慢慢磨叽,一会儿就见不着他了。等她蹭到一楼大厅,却穿过人群见程少臣直直地立在门口,大概因为外面雨太大,而他没带伞。

  从早晨到现在他们就一直没说过话,手术结束后仍是稍稍混乱了一下,安若妈一忙就顾不得监视他们俩。

  程少臣接过伞撑了就走,不知是想撇了她跑掉,还是打算把车开过来。为保险起见,沈安若小步跑到他身边,跟他一起挤到伞下面。风很大,雨是斜的,虽然有伞也仍是淋了两人一身,凉冰冰地贴着身体非常冷,她挨他更近一些。

  “那个,谢谢。”她努力地放低姿态。

  “我是关心我自己熟识的长辈,跟你无关,你犯不着感谢。”

  她在火车上一晚上没睡好,又虚惊了一场,白天也没休息,此时没力气生气,于是选择闭嘴。

  安若家那个小区不好找,而且外面白茫茫的一片,但程少臣很快就开到了楼下,停了车,定定地坐着,等她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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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去饭店还是想按计划返回?你若冒雨赶回去,会害我被我妈骂死。”

  他斜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地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跟她一起下了车,并没如她所想的补一句:“你挨骂关我什么事?”

  进了家门,沈安若去找干的衣服,出来时不见他人影。她父母家的房子不小,她找了半天才在厨房找到他,见他从冰箱里翻出矿泉水拧了盖子就喝。

  “胃病犯了干吗还喝冰镇的水?”她递过去衣服和毛巾,把水顺手拿了回来,然后用电壶烧热水。

  “知道我犯胃病了你还在外面玩得兴高采烈也不回家,由着我自生自灭?”程少臣没好气。

  “那么一大群人捧着你,你自生自灭得了吗?再说难道不是你让我不要回家,在外面好好玩的?”

  “你什么时候突然变得那么听我的话了?我还跟你说过不许跑掉以及跟我结婚这样的话,你怎么都不听啊?”真晕,他才跟母亲在一起坐了一小会儿,现在说话的口气就跟她老人家一样了,沈安若周身冷了一下。

  “程少臣,你别得理不饶人啊。以前你冤枉我的时候,我有你这么崩溃吗?你竟然还自虐,幼稚。”

  “哼。”他从鼻子里发出声音回应她。

  后来他吃饱了饭,心情似乎没再那么坏,甚至还在她洗碗的时候帮了点忙,因为她精神不好,不小心洒了一地水。他去找来拖把,把水渍都擦了。

  “你下午去哪儿了?你来不是真的为了洽公吧?”

  “我找了一家饭店补眠,今天起得太早,困。”他诚实地回答。

  “你若不困是不是下午就走了?”

  “你很希望我滚得越快越好吧?你多可怜,好不容易逃回家一次,竟然还是没甩掉我。”

  “我都说了好几遍对不起了,你还没完没了啦?你一个大男人怎么那么脆弱,一点委屈都受不了?”

  “你道歉的态度根本就不诚恳,我为什么要原谅?”

  “小气鬼,我才不稀罕你的原谅。”

  沈安若不再跟他说话,专心地削水果。

  “你打算在家里住几天?回去时我过来接你。”过了片刻,程少臣问起。

  “你这是演戏给我爸妈看呢。我培训的地方离这一半的路都没有,也不见你去接我,还拆我的台,害我自己也不能回去。现在装的什么劲?”

  “我才不会惯着你那个逃家的坏毛病,将来一不高兴就跑,越跑越远,那我的日子还有法过吗?”

  他们俩坐在客厅里,安静地各自占据沙发的一角。程少臣没形象地瘫在沙发里,一边翻杂志,一边斜瞄着沈安若削苹果。她削得极熟练,薄薄的果皮细细长长地卷下来。程少臣看得全神贯注,一心一意地等着那果皮断掉,结果一直削到最后也仍是完整的一条,于是他又低头翻杂志,突然很轻地骂了一声,把杂志扔到一边去,又斜眼看她,似乎想起了什么,自顾自地笑了一声,笑得沈安若感到诡异,抬眼看他,顺手把手里削好的苹果递过去。

  他冲她暧昧地笑了笑,“我突然记起你那天晚上的样子了。亏得我竟然认为你是因为想念我才变得那么热情。你那时是不是恨我恨得直咬牙?若是手里有刀子,说不定直接打算在我身上开口子了。”

  他一提那晚,沈安若从头到脚都开始发烧。她一把抢过那本杂志,想看看他刚才看了什么内容,原来是一桩离奇的八卦逸事——一个远行很久即将归来的男人对一直在等他的女友说,自己已经爱上了别人,并且要娶那个女人。女友状似平静地答应分手,去赴他最后的约会,在他打算掏新女友照片给她看时用暗藏的刀刺穿他的心脏,其实那所谓照片不过是一面小镜子,根本没有别的女人。这么一个浪漫的玩笑,这么洒狗血地以悲剧收场。

  “你这是在后怕呢?放心好了,我那么胆小,哪做得来这么勇敢的事?”

  “你若真的爱我到这种程度,我也可以死得心甘情愿了。”程少臣嘀咕了一句。

  沈安若斜他一眼,闭紧了嘴,停了半晌还是没忍住,“又不是儿童,讲话怎么那么无忌?”

  “其实你心里还是在乎的吧。”

  “横竖都是你有理。那天是谁怨天怨地指控我从来就无视你的存在。”

  “我那时候真的快要气死了,上一刻还觉得自己在天堂,转眼就掉进地狱,像做自由落体运动一样。换作是你难道不生气?”

  她不予置评,程少臣又说:“这些天我倒也弄明白了一些事。你觉得跟我在一起没安全感,不肯相信当初我是真心娶你,也不相信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一辈子,所以才不肯同意再嫁我吧?”他不等她回答,又接着说,“其实我跟你在一起才没安全感,你老是那么一副游离状态,什么事都无所谓,哪有打算真心要跟我过一辈子的样子?”

  “你这些天都在进修文学素养呢,现在讲话都一串一串的了。”安若无力地说。

  “总之,你的态度就是让我觉得,如果我太恋家无疑是自杀行为。你说我们这样算不算扯平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挖苦,一口气讲完。

  某人诡辩的功力已经出神入化了,安若无语问苍天。她干笑两声,“你看我以前没说错吧,我们当初能凑到一起去简直是奇迹,到底谁在祸害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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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了,随便丢掉就太可惜了。所以再嫁我一回吧,有什么好顾虑的,总不会比以前更糟不是?”

  “我不要。程少臣,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是真的不喜欢那一张纸以及害怕那一种仪式?就像卖身契一样,盖上章,便完全失了自主权,之后的日子再由不得我掌控。而你,你就是由不得自己失了控制权,所以才这样执着。”

  程少臣叹气,“你就是吃准了我拿你没办法,所以才敢这么强硬。”过了一会儿他自己却想开了,“算了,反正我也想通了,至少当初你没嫁别人而是嫁了我;如今你虽然不肯嫁我,但并不排斥与我在一起,甚至在我不在的时间里都没被别人拐走。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

  “我只不过没遇到更顺眼的而已,我才没等你。”沈安若正色道。

  “你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说,我就是你最喜欢的男人?”程少臣笑了起来。

  “你非要那么自我陶醉,我也没办法。”安若撇嘴。

  他突然拦腰抱起了沈安若,将她放到自己腿上,松松地圈住了她。安若挣扎着退开,结果只是跪坐到他的腿上,这样就比他高了许多,程少臣需要仰头才看得到她的眼睛。

  此刻他直视着她,“你是喜欢与我在一起的,是吗?”

  沈安若低头直直地望进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神很坚决,等着她开口。他们俩的视线纠结了很久,她终于低低地说了一句:“是。”

  程少臣似乎松了口气,把她放得低一些,将她完全掌握在他的怀里,这样他平视便能看到她的眼。很显然,仰视这种姿势他不习惯。

  “我只要这么一句可以让我安心的话就够了。只要你是在乎的,心里有我的存在,那么我就有勇气等,一直等到你不再恐惧婚姻,真心地要嫁给我。”

  “无论多久你都肯等?”

  “一辈子都可以。”

  番外一

  程小二是这样得逞的

  我是贺秋雁,JJYY杂志社传说中的拼命三娘,相亲女王以及八卦小强。

  话说那一天,我到一个不幸的家庭采访,刚出来,天上便下起了瓢泼大雨,我躲闪不及,一身湿透。正是下班时段,可怜的老娘我竟连出租车都拦不到。本来也差点拦到一辆,但那车越过了我,停在我五米之外另一位女士身旁。匆匆一瞥间,那女士其实比我更年老、更色衰,可是她的衣领比我低,裙子比我短。对不起,容我鄙弃地骂一声。

  我正在凄雨冷风里被虐得楚楚可怜,脑中灵光一现,啊,这里离沈安若那死女人工作的地方不过十分钟的车程,现在她应该正在回家的路上。

  不好意思啊各位,我知道我是啰唆了点,但是打了整本书酱油的我做一回主角容易吗我?不多浪费点胶卷实在对不起我的人生。

  朋友就是要互相利用以及互相陷害的。一个电话,那女人在十一分十一秒后准时到达我身边。

  车上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感动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事实上我是被雨淋感冒了,“亲爱的,今晚到我那儿去陪我睡吧,你那奸夫不是又到外面去寻欢作乐了?你自己正独守空闺吧?”

  沈安若见怪不怪地从车镜里看我一眼,随手扔给我一个袋子,“换下来吧,我刚买的衣服,还没穿过。”她将车停到无人处。

  我的鼻涕流得更肆虐,“安若,可惜我不是男的,而你又不是蕾丝边,白白让程少臣那家伙得了便宜去。”

  安若说:“淋得这么惨,还这么有娱乐精神。你真的打定主意这辈子都不学开车了?”

  老娘我小时候遇过一次重大车祸,侥幸捡回一命,那时我发誓,我这辈子都不学开车,免得去祸害别人。于是我郑重地说:“是。据我看小言得来的经验,不会开车的女人正常艳遇的概率通常更大一些。开车的女人大多碰上的是逃犯跟流浪汉。你今晚到底去我那儿不去?”

  沈安若斜睨了我一眼,“他今天就回来,现在应该快到家了。你晚上也到我家吃饭吧,我做鱼丸汤。”

  我知道沈安若一直是美丽的,柔和清浅的美丽,可是刚才她睨我那一眼,竟然说不出的妩媚妖娆,连我都心跳加速了几拍,怪不得程少臣那强势的家伙竟然心甘情愿地吃回头草。

  我说:“你的眼神怎么那么勾人?自从上个月你从那小岛培训归来,就成天这么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刺激得我等大龄女青年没法活了。我是不是也该请假去那里修炼一下,指不定回来后就桃花朵朵开了?”

  沈安若不理我,专心地重新上路。我又说:“都这样了就赶紧去登记结婚呗,连咱们阿伟哥跟嘉玲姐都结了。”

  “他们不是处了二十年才结的吗?”

  对不起,容我再骂一声。沈安若这女的,从小就比我乖巧,比我安静,比我懂事,比我理性,比我保守,比我……这些我都认了,但是为什么她竟然同时可以比我先失身,比我先结婚,比我先离婚,现在还可以这么时髦地跟前夫同居不结婚?而我还在充满了荆棘与泥泞的漫漫相亲路上步履蹒跚、迷惘彷徨、犹豫徘徊。相比之下,我的人生,那叫一个灰暗着的失败!

  路上塞车严重,走走停停,交通频道的DJ如小学生念课文一般播报路况信息——某某路段车拥堵,某某路段畅行……放音乐。

  “咦,这曲子怎么这么耳熟?”我说。

  “《布拉格之春》的插曲。”沈安若随口说,她记性也一向比我好,然后她仿佛自言自语,“竟然放这么不合时宜的曲子……”

  “怎么不合时宜了?”我问。

  “结局是大家一起出车祸了嘛,在交通频道播就是给人添堵。就你这水平,还文学系毕业呢。”

  “我中文系的,外国文学跟我有半毛钱关系!”沈安若最近好像刻薄度见长,我得好好说说她,可她的手机恰在这时响起,她低头看一眼,转头对我说,“麻烦你帮我接一下,说我一会儿会给他回过去。”她的确不敢接,此刻满路的车子正塞作一堆一点一点地挪,全神贯注都难免出状况。

  我合了手机,“不用回了,只是跟你说一声,你奸夫有点事情,回家会晚一些,你自己吃饭吧。”

  沈安若诧异,“是他打来的?刚才明明是……”

  “不是他。那男的音色还不赖。奇怪,那声音怎么就那么熟呢?”

  “不就是不幸被你放了两回鸽子的林虎聪同志吗!这次他跟程少臣一起出差。”

  “怪不得。他以为我是你的时候,那么温柔有礼,一听到我的声音,立刻就变了腔调。看风使舵的臭男人!”

  “全是你自找的,怨得了人家吗?”

  交通频道那声音腻得跟猪油似的小妞儿又开始出声:“四十分钟前,从机场路通往市区的××隧道发生九车连环相撞事故,目前伤员已经全部送往医院抢救……”唉,这位DJ女同学,人家都死伤未明了,你还在这里发什么嗲?真是受不了,伸手把广播关了,却见沈安若弹簧一般地拿起了手机。

  她拨的是程少臣的电话,始终是关机,后来她终于想起来应该拨小气林的电话,刚拨通就不停地问:“你们在哪儿?”

  我隔了半米都能听见那男人在一遍遍地重复:“我们没事,真的。他手机没电了,他现在真的不方便接电话。哎,你得相信我,我们真没事,我若骗你我就是猪八戒,我们全家都是猪八戒。你在开车吗?你要过来?拜托你换辆出租车吧。”

  我常常佩服沈安若的敏锐,虽然有时候未免有点神经质,可大多时候都十分准确。我心惊肉跳地看着她把车一路加速地开到医院,陪着她一路小跑地冲进急诊大楼。

  医院里一团混乱,形色匆匆的医护人员,痛哭失声的家属,还有很多大盖帽。有手术车从我们身边推过,一路淌着血。我抓紧了沈安若的胳膊。

  我们遇见了传说中的那一只林虎聪。他看了我一眼,轻轻点一下头,然后就只顾着跟沈安若说话了:“跟你说不要来了,这又不是什么好地方,他本来不想让你知道。真的没事,他现在有点情况走不开而已。”

  “他在哪儿?”

  “手术室……哎,你不要紧张,受伤的不是他。”

  那个看模样本该伶牙俐齿的林同学,偏偏就是解释不清这句话,哪里能怪沈安若纠缠不清呢?我倾向于他暗恋她,所以才会反应如此迟钝。不过似乎也不能怪他,连我都没见过沈安若这么不镇定,我也搞不定她。

  总之就是乱,具体细节我也记不得了。总之后来沈安若看到了一团被血浸透的衣服,偏偏有个白痴小护士说那是程先生的,沈安若抓了林虎聪的衣襟开始哭,“你说过他没事的。”

  “他真的没事啊,那不是他的血。”

  混乱啊混乱,也不知混乱了多久,终于有一个听起来能够令人神清气爽一点的声音响起:“怎么回事?不是说了不要让她知道吗?”

  我回头望见程少臣,一身洁白,脸色苍白,我第一次觉得他长得像天使。但他露出惶恐的表情,做出失态的动作,我迅速扭头,沈安若那女人竟然晕倒了,还好没摔倒,而是倒进林虎聪的怀里。也算上帝同情他的暗恋之苦,给他谋了那么一丁点的福利,虽说很可能是饮鸩止渴。对了,林同学抱住沈安若的那一瞬间,脸上露出狰狞的表情,噢,错了,是痛苦的表情。后来才知道,原来林同学的胳膊本来就受伤了。得,看在他带伤救了我姐妹的这种英勇行为的分上,我对他就既往不咎了。

  好了,趁沈安若那没出息的还晕着,我快速解释了一下这事件。林虎聪啊,即使我对事情真相还不算太了解,也不至于弄得像你那么白痴地越描越黑。

  首先,这两个幸运的家伙真的没受伤,哦,没受重伤。姓林的笨蛋的胳膊伤了一下下。其一他们的车子在外围,其二他们的车子性能好。这一点说明,同等条件下,一般来说,贵的车子比便宜的车子在关键时刻更能够保全性命,大家要切记啊切记。

  其次,程少臣那家伙身上的血的确是别人的,据说这家伙见义勇为了一回,在交警还没到的时候从一辆马上要起火的车子里拖出一名重伤员,结果染了自己一身的血。这一条说明,同学们,有时候眼见和耳闻的未必就是真实的啊,一定要经过调查才有发言权。

  再次,程少臣这家伙血型很特殊,正赶上有重伤员,血库告急,所以就很高尚地去给人献血了。对了,在这里友情提醒一下,捐献的血不能马上用到病人身上的,大家可千万不要被电影电视骗成了傻瓜啊。我刚才说到哪儿来着?哦,谁能料到这看起来那么强势的家伙竟然晕血呢,救人时弄了自己一身血已经在强撑着,再从身体里抽走更多,于是很快他也需要被急救了。这一条说明,耶耶,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他也总有像纸老虎的时候。所以当我们遭遇挫折和失败时,我们要信心百倍地期待,总有一天,对手会比我们更挫折、更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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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之所以他没亲自给沈安若打电话,第一是因为他手机真的没电了,第二他不想让沈安若知道了担心。至于为什么后来事情败露了林虎聪也没让他出面说句话以安抚住沈安若呢?林虎聪不是说了吗?他在手术室。重症手术室怎么能随便进人、随便讲电话呢?至于他为什么会在手术室,对不起,这个问题我没能力解答,请咨询医院,或者无聊的作者某。

  作者某:请大家要有小言精神,不要凡事追根究底,不然这戏还怎么继续往下唱啊?

  林虎聪:大家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总是解释不明白了吧?我的智商是正常的,好歹大学时也得过一个半个诸如最佳辩手之类的小奖,但是我受到了无良作者的胁迫啊。

  楼上的二位闭嘴,抢镜头是很没有道德的行为你们知道吗?我当一回主角容易吗我?虽然只是一个区区番外的搞笑主角。诸位读者,不理他们俩,咱们继续,继续。

  接下来的剧情大家用脚指头都能猜到了吧?什么?你猜不到?这么程式化的桥段你都猜不出来难道你是第一次看小言啊?什么?读者就是上帝……呃,好吧,就当我前一句话没说。

  沈安若这笨女人当然是怀孕了,所以才这么容易紧张,这么容易激动,这么容易晕倒,还这么刻薄(作者啊我谢谢你让她倒进林虎聪的怀里而没让她倒在地上,你就是亲妈、亲姑妈、亲姨妈,我要收回之前几个月披着马甲对你进行的挑衅与谩骂)。以下省略本该记述这历史性的一刻的前因后果复杂过程三千字以及描述程少臣那个笨男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的一分钟内那副变幻莫测的白痴表情两千字,因为小气的作者说胶片有限让我省着点用免得我们搞不到结尾就得Cut。

  后来当然沈安若醒了,知道了,低着头,一言不发,而程少臣的神经质有越发严重的趋势。沈安若坐起来,他紧张兮兮地说:“你躺着,千万不要乱动!”

  她咳嗽了几下,他差点按了紧急呼救,在屋里走来走去,每过半分钟就要发布一条命令:“明天我陪你到公司把事情安排一下,然后就不许再上班了。林经理,你帮她做一下交接。”

  “贺小姐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请几天假到家里来陪一陪她?”

  “我后天就去把你爸妈接过来,你觉得我们住在一起好,还是在我们附近另外准备一套房子?他们一定不会反对的是吧?”

  我看得出,沈安若一直处于一种隐忍的状态,在他打算发布下一条命令时终于很小声地开口:“我没说我要生。”

  她声音非常的轻,但我们还是都听见了。我惊出了一头汗,看一眼林虎聪,他躲在最远最避嫌的角落里,与我面面相觑。

  程少臣没发出声音,但站在我的方向,恰能看见他摆着口型,无声地对沈安若说了两个字:“你敢。”

  呃,好怕怕,貌似我再继续看戏下去,马上就要成炮灰了。好汉不吃眼前亏,看风使舵是英才,我立即去扯了林虎聪的胳膊,他丝丝地抽了口气,噢,我忘记这厮受伤了。

  “你好你好,林虎聪先生是吗?久仰久仰,认识您我太高兴了。可否赏脸请我出去喝杯长岛冰茶?”

  “不胜荣幸。”

  我挽着林虎聪没受伤的那只手,优雅地向男女主角行了个礼,姗姗退下。

  其实我们还没走出五米远,我立即甩了林虎聪的手,踮着脚回到那间病房门口,小心地将耳朵贴到门上。

  他们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清楚,但我是谁?我是八卦小强贺秋雁,别人听不清的我也能听清。

  我听得正起劲,林虎聪突然过来拍我肩,我做贼心虚,吓得差点就叫出声来,怒视着他,把一根手指狠狠地竖到他的嘴上,示意他不许添乱。我的眼神清楚地透露出一个信息——挡老娘窃听者,死。

  真是不好意思,后来我才发现,我用来做手势的那根手指,竟然是中指。

  他们的声音太轻了,累得我耳朵疼。我听到的差不多就是下面这些内容:

  沈安若好像又哭了,“程少臣,你算计我。”这女人,这么没出息,让我说她什么好。

  程少臣说:“我发誓我没有。你那天那样诱惑我,我哪里还顾得了别的。”哎呀,这一句少儿不宜,请无视,请无视。

  沈安若又说:“你还狡辩,明明就是你趁我神志不清陷害我。”哦哦,这一句……真是让人浮想联翩。

  吱吱啦啦……信号中断……信号继续……

  程少臣说:“明天我们就去登记。等妈和大哥、静雅他们回来,我们再举行个仪式……不会有很多人,我们只请家人。”

  “我不结婚。”

  “沈安若,你想让我的孩子成为私生子吗?”

  好吧,我收回之前说了那么多沈安若比我强的话。以前从没发现她这么没出息,这么爱哭,她竟然又哭了。

  她的哭声越来越低,越来越弱,程少臣好像一直在说话,声音也越来越小。见鬼了,我竟然一句也听不清了。再后来,一丁点声音都没有了。

  真无聊,还是撤吧。没想到林虎聪一直在十米外等着我。

  后来我问:“哎,你拍我做什么?看不惯啊?没见过工作状态中的狗仔队啊?”

  “你千万别误会。当时我只是想问问你,需不需要我去帮你借听诊器,据说那样好像能听得更清楚一些。”

  “你怎么不早说?”可恶,那样的话,我可能真的能听清程少臣后来到底说了什么了,扼腕啊扼腕,那些话应该真的很关键,因为第二天他们真的去办了登记。

  很久很久以后,林虎聪终于忍不住问我:“那天你到底偷听到了什么?”

  我朝他勾勾手指,他把头俯过来。我扯了嗓子对着他的耳朵叫:“打死我也不说!”

  这个伪君子,竟想坐享其成,他想得美。

  当然从此以后我嫉妒沈安若的事情又多了一条,奉子成婚,多么浪漫的人生。我没事就在心里碎碎念啊碎碎念,听得正开着车的林虎聪闲闲地说:“你想追上她的速度是有点难。不过功夫不怕有心人,你若从现在就开始努力付诸行动的话,估计也不需要多久就能实现目标。”

  “你说什么?”

  “非法同居啊,奉子成婚啊什么的,你刚才说的难道不是这个?”

  不会吧?难道我竟然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我连续朝他抛了数十个白眼,“你放下一百二十颗心吧,就算全世界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打算找你合作的。”

  “我不担心我自己,我只担心你。如果不考虑我,只怕你倒贴了你全部的家当也没人敢接手这份慈善事业,你的第一个计划还好说,但第二个应该是有时间限制的吧,再晚上几年,你可能再没什么机会实现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贺女士。”

  我……我……我提了几次气终于提上一口气,“停车!”

  无良作者:Cut。贺秋雁,跟你说过不要啰唆的,你看,这下可真的没胶片了。

  贺秋雁:飘导,你要想想办法啊,这故事若是卡在这儿,我会被读者和观众扔还没下锅的西红柿炒鸡蛋的。

  无良作者:(摆出一张亲切伪善的笑脸,其实在内心嘀咕:你以为你谁啊?大家只关心程小二得逞了没,结果一出立即就换台了,谁管你的下场如何啊?)放心吧,小贺,我有办法让我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停车以后,林虎聪和贺秋雁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欢迎大家参与无奖竞猜活动,请编写短信YY 相应的字母发送到250250250250。

  A、贺秋雁愤然下车,与林虎聪就此绝交。

  B、贺秋雁出手胖揍了林虎聪一顿。

  C、他们把车正好停在大型超市门口,一起进去买生活必需品。

  (Over)

  番外二

  江月年年望相似

  (一)

  认识向楠是在一家夜总会,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那时刚与男友正式分了手。再多的海誓山盟到底经不起时间与距离的考验,彼此一句“对不起”,勾掉的是十年岁月。

  我跟老板说:“晚上的应酬带我一起去吧。”

  “今晚我去夜总会,哪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要去钓一只金龟。”

  程少臣斜我一眼,“那里怎么会有好男人?”

  多坦率,连他自己一起骂。

  最后还是去了。客户是肥头大耳的朱总,不笑的时候凶巴巴,笑的时候色眯眯,看见我眼睛一亮,“好清秀的小家碧玉啊。”

  “谈芬是我远房表妹,觉得闷,出来见识一下。”程少臣在朱总的大手马上要拍到我的背上时,将我轻轻拉出他的魔掌能触及的范围。师兄当老板就是这点好,除了被压榨,也少不了关怀和照顾。

  的确是纸醉金迷,乌烟瘴气的地方。大致看一眼,这儿的男人们基本可分三类,除了服务生。

  三类男人如眼前的朱总,物欲横流,左拥右抱,与眼下这环境相得益彰。二类男人如我左边十米外的那一个,活活一副被逼良为鸭的凄苦相,有女子主动近身便做出嫌弃表情,放到外面去必是坚贞不屈的好男人,在这里就很可笑。还有一类男人,从容不迫,悠然自得,如坐在自家茶室听琴品茗,被人投怀送抱外加上下其手都能保持最得体的微笑,如我家上司,还有他的朋友向楠。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推开了已经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艳女,起身时脸上有不易察觉的一丝波动。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连我在这里都闻得见,何况对一切浓烈气味过敏的他。

  突然觉得男人们也可怜,到底谁在卖身谁卖笑?

  他才离开不到十秒钟,朱总已经一屁股坐到我身边,几乎要压着我的腿,胳膊也环过来。我慌张回头望,程少臣果然也看过来,送我一个表情,大意是“你活该”,我领命,本来就是我自找的。

  还好向楠也在,拉着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终于忘记我的存在。

  就这样与向楠认识了。那时他刚加入家族企业,与我们公司业务往来甚多,于是渐渐熟稔。后来工作之余也会找我,“我想逛一逛周边的风景区,但又人生地不熟,谈小姐可否做向导?”

  一直走到可以见家长的地步。我无父,母亲与大哥在国外多年,几乎忘记国内还有一个我。但他的家庭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庞大,声名显赫,对我摆出一副三堂五审的架势。其实连堂审都算不上,那个至少很郑重。当时场面更像是选秀的海选,一群毒舌评委铁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这么糟糕的开始,当然撑不久。身心疲惫地要求分手,向楠说:“谈芬,你不爱我,从来不爱。”

  我爱他,可是从没爱到可以放弃尊严,从没打算把他当作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实在没有必要解释,他的控诉并不冤枉我。

  晚上还是陪上司去应酬,这次是正经的客人。不知道怎么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来,都对前一晚的事情毫无印象,明明没有喝太多。但从那以后,再跟老板出去,每次开席前,程少臣都会淡淡地对主宾说一句:“谈小姐不会喝酒。”然后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我偶尔还是会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记了初恋。每一段恋情即使无结果,也不会毫无用处。瞧,我曾经那样介怀我的十年,但是现在,我终于放下。但想起向楠时,心口有一点钝钝的痛,需要一些力气一些时间才可复原。

  (二)

  每当这时便会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时看到她,仿佛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却是同途殊归。她身上有某种我欣羡的特质,学习了很久,到底学不来。

  我很喜欢沈安若。就算不为别的,只为她能折腾到我那无所不能的师兄及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见她,容貌秀丽、声音清柔,个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欢她,也找不出讨厌的理由。但她也并不特别,把这些年来在程少臣身边出现过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并不起眼。

  我感兴趣的是她的态度。她从不曾打过程少臣的办公电话,也不曾到公司来。按说,我那上司常常会闹失踪,遍寻不到。程少臣当她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她其实也当他是,不冷不热,若即若离。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纵,那她可真是厉害至极,因为我家上司才是玩这游戏的个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对抗的人,即便商场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没有算计。

  倒是没想到他们真的结了婚,当然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离婚。我本以为他们那样的波澜不惊,才更有可能天长地久。

  离婚后程少臣出了国,走得甚为仓促,不像是要去谈公务,倒像是逃跑一般。

  女子总会是受伤更严重的那一个,因为真的担心她,或许也有一点点原因是替我上司做侦察,那时总找了机会去见她,有时借口公事,有时制造巧遇。不想她过得那样好,人虽然清瘦了些,但面色娇柔,笑容娴静,眼神甚至更加清透,清透到读不懂其中的任何情绪。程少臣中间回来了两次,却是日益憔悴。

  “累,水土不服,时差颠倒。”他仔细罗列理由,竟忘记自己一向最讨厌向别人解释。

  再后来,程少臣回国,重新接近她,屡碰钉子。这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做过的最有耐性、最花心思的一件事。我们公司遭遇重大的危机,我们洽谈金额巨大的合同,他都不曾这样用心过。

  从常理推断,这该是男人的劣根性作怪,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可我上司按说不是这种无聊的人,他甚少做不产生效益的事情,谁若给他派头吃,无论男人女人,他连回击动作都懒得做。他说:“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当他不存在。”

  据说沈安若没有无视他,而是鄙视他,我猜想他其实很享受被人鄙视的过程,因为他每次碰了钉子后都看似心情愉快,只不过,也很受挫折就是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种不怕死的话不是我说的,虽然我很想说。我以为周安巧这次捋到虎须了,结果只有一声悠悠的叹息,“谁都有大脑抽筋的时候啊。”

  “没想到那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竟是他的天敌。”周安巧经常这样感慨。我想沈安若之于他或许就是那一盆放在炉上的清水,他是水里优哉游哉的青蛙。盆下慢慢加温,他毫无察觉,兀自自在,等想到应该跳出来时,已经失了力气。

  不过幸运女神总是眷顾程少臣,他的词典里从来没有“失败”二字,甚少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有的只是因失了耐性和兴趣而“放弃”而已,所以他一向是胜利的一方。比他自己预计的还要早许多的时候,沈安若就不得不重新嫁给他。

  倒也难说究竟谁是真正的胜者。那天中午他一直在等的快件到了,知他中午从不午休,所以第一时间送了过去。进了他办公室,听他正在打电话,口气柔得要化掉,“今天胃口好点了吗?午饭吃过没?吃的什么?吃了多少?走路不要那么快,出去的话不要自己开车……”

  屋里太安静,即使我努力地不偷听,也隐隐听得到听筒里传来的声音,“你今天已经打了三个电话了,你怎么这么闲?你烦不烦?”

  我忍着笑,快要憋出内伤,被我们领导白了一眼,“你敢在这里笑试一试。出去出去,午休时间你进来干吗?”

  这下子,我噗的一声就真的笑出来了。

  “你们女人真麻烦,不识好歹。”

  做上司的出气筒以及代上司家属受过有时候也是我们下属的工作职责之一,所以我不敢抗议。只是后来实在忍不住告诫他一句:“适可而止啊,领导,过度的殷勤只会令尊夫人觉得,你是因为她肚子里的孩子才突然转了性,这个结论会令她格外生气。”

  “就算是那个原因,也是因为孩子的妈妈是她。”

  “这么煽情的表白,你应该回去跟程夫人讲,跟我讲做什么?”

  回办公室思忖了十秒钟,难道领导的意思又是要我代为转达?不是吧,这个闷骚男,我敢打赌他不曾对她说过“我爱你”,99%的把握。当然,她跟他说这句话的可能性则更小些,也就0.1%吧。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这三个字,初恋以及向楠,他们都对我说过。当时以为它珍贵如金,如今知道它的价值有时是负数。

  (三)

  很早就认识了江浩洋,在饭局上。其实在我们混熟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是在吃饭,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场。

  他们两人有一点很神似的气质,彬彬有礼,实则疏离,拒人于千里之外。只不过,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凉通透像多棱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许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则随和许多,温润如玉。他们俩的相处客气而冷淡,彼此话不多,极少互相注视,但有一种奇异的默契。

  只有一次单独的相处,时间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礼,因为仪式并不在本地举行,所以只请了极熟悉的朋友,客人并不多。江浩洋竟然也来了,最早的一个,送上礼金,寒暄了几句便借故告辞,连新娘都没见到。程少臣将他送到楼梯口,因客人陆续前来,他不能走远,于是吩咐我:“谈芬,帮我送一下江处长。”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无礼,只好没话找话。我不认为他与程少臣熟到这种程度,想来是新娘的好友。

  “对,我们是大学校友。”

  原来如此。

  “新娘知性美丽又温柔。”背后说人坏话不可取,但说好话总是好的,何况我本发自内心。

  “对。”江浩洋顿了顿,“当然。”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这句话多么的多余。

  后来江浩洋换了部门,职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随着程少臣换来换去,与他联系得也渐多,但仅限公事。

  那阵子出了个小车祸,人没受伤,却吓得不轻,很久不敢再开车。因为是与出租车相撞,所以连出租车也不敢轻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实实地步行穿过大半个小区,再走十分钟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车。突然有车从身边停下,车主放下车窗,“谈小姐去公司吗?正好顺路,我送你一程吧。”直到这时才知道,竟然与江浩洋做了邻居。

  以后便常常碰见,在超市、在物业处、在社区医院。早晨并不经常见到,后来发现,其实他上班的时间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后来,他会刻意地早走一刻钟,我出门时,他刚好把车开出来,顺便送我。

  按说我该受宠若惊,心如小鹿乱撞。可是我没有,只有一些感激。因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没有欢喜,没有波动,连欣赏的目光都没有,为我早起十五分钟当车夫仿佛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有一回我暗示他不必这样麻烦,江浩洋说不要介意,这个月刚好轮到他值班,每天必须提前到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饭局上一群人都喝到东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关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两个还算清醒。后来我家上司单独敬他酒,感谢他为我们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声音不大,但我仍听得清楚。他说了一句:“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

  啊,这是怎样一段精彩的故事?还有,程少臣竟说得出这种话,我努力忍住开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红雨的冲动。

  当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与人性化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几小时以后才意识到,他哪里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装疯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几天后我便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天我们看见江浩洋与沈安若单独约会,虽然保持着得体的距离,没有任何的亲昵姿态,但也足以让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趁机陷害多喝了许多酒。

  后来有机会时我曾问过:“是否曾经后悔过,当初放弃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绪淡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你若回头,还有机会,那时才有资格后悔。至于其他人,只能遗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真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可没有他那样能想得开。向楠要结婚,周末接到喜帖的我,在家里闷到大脑与心脏的血管似要一起破裂,必须要找人说说话,翻出一瓶红酒,打电话给江浩洋,“你有空没?我请你喝酒。”

  那时候也算熟了,偶尔一起吃个饭。他也是个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务员小区,他却宁可住到这一处清静地,每天浪费许多的时间与汽油,大多数时间一个人,偶尔也会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从未在小区内出现过。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卖,我还动手做了个沙拉。除了泡面,我也只会做这个了。红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地暗,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盖着毛毯。头疼得快要炸开,起身去洗脸时,发现眼睛肿得像桃子。我只记得自己说了许许多多的话,也不管他是否愿意听,却不曾记得自己竟然哭到这么失态。这下子没脸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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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既然醒了,起来喝点粥。”江浩洋在门口说,没有进屋。

  他的粥煮得相当不错,会下厨的男人总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并不愉悦,身体难受还是其次,失了面子的痛苦才最令人无法忍受。

  “哭是一种很好的养生方式,可以锻炼心肺腹肌,还可以排毒。”

  这话多么抚慰人心,我笑,“我都说什么傻话了?”

  “没说傻话,只陈述了一些事实。你生气的原因不是他结婚,而是他都要结婚了还存心让你不好过。如此而已。”

  我竟然连这个都说了,酒可真不是好东西。我的确生气的成分大于伤心。向楠在电话里说:“谈芬,对不起。可是当初你如果肯坚持一下,哪怕只有一点点,都会给我足够的信心和勇气,让我可以为我们俩的未来与家人抗争到底。但你那样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你的生命里有我没我都一样。”

  重新回想起这句话,我又郁闷了一下,仰头把一大碗稀饭全喝了,其豪爽程度就像武松在景阳冈上喝着大碗的水酒,我的确忘了放在我面前的本是一碗稀饭。我这维持甚久的淑女形象今天算是彻底破了功。

  江浩洋又给我盛一碗,见我再也不肯抬头,仿佛自言自语:“今天你哭的时候我在想,当时她若也曾为我这样伤心流泪过,那我一定不至于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

  “可我是为我自己哭,不是为别人。还有,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大人哭与孩子哭,从来都不一样的。孩子们哭,是因为他们知道哭会令他们得到想要的。而大人们哭,通常是因为永远的失去,不可能再得到了。”

  就这样渐渐地熟起来。都不是擅长玩的人,至多一起吃顿饭,看场电影,周末就更加无事可做,天气又这样热,在屋里吹空调才是正确选择。他不爱收拾家,通常请钟点工去帮忙,但书房和卧室是不让别人动的,于是有时我会去帮忙,顺便蹭他一顿饭,江浩洋有一手极好的厨艺。也有时到我那里去,反正只是几步路而已,我备好食料,洗好切好只等他来下锅。如此简单而纯粹的关系。

  程少臣与沈安若的儿子出世后,我去看了几次,因为老板那阵子常常旷工,我不得不到他们家去请示汇报。那小婴儿实在太可爱,粉嘟嘟的胳膊腿儿,水汪汪的眼睛,小鼻子小嘴,像爹也像娘,看得我爱心泛滥,恨不得自己也立即弄出一个养着玩。

  第一次看那小婴儿回来,我心潮澎湃地向江浩洋形容那个孩子,长得像个小天使,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婴儿,完全忘了本该出于人道主义顾及一下他的感受。他淡淡地说:“替我选份礼物,下次帮我带过去吧。”

  “你不去看一下?”

  “我记得我们家乡那儿有不成文的规矩,男性友人不该在满月之前去探望。”

  “哦,我从没听说过这种怪规矩。你想买什么?”

  “你看着买吧,你更清楚他们喜欢什么。”

  “他们什么也不缺。依我看,你不妨送你跟安若的合影,或者你们当年的通信,刺激一下程先生。”

  “好主意。其实还真没怎么有,我们没拍过几张照片,姿态也不亲密,信也没几封,没有肉麻语句。再说了,程少臣难道会在乎?”

  “我想他会装出一副在意的样子,以表达他对程夫人的重视。”

  后来我再满眼红心地提及那个宝贝小婴儿,江浩洋就说:“既然那么喜欢小孩子,不如早些结婚,自己生一个。你的年纪也不算小了。”

  “哪有那么容易?找个协助女人生孩子的男人不是难事,但要为孩子找个爸爸却不简单,总不能太差劲,总得看着还顺眼,工作不要太差,长得不要太丑,性格也不要太坏……至少能跟我凑凑合合地过完这一辈子吧。”

  “原来你的要求只有这么点?”江浩洋微笑,“如果你觉得只要不差劲,还算顺眼,能凑合就成,那不妨咱们俩凑合一下,也免得你辛苦地另外去找。你的这些条件我应该都符合吧?”

  我愕然地愣在原地。我们俩一直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而这求婚来得太突兀,一时分不清真心或是假意。

  时间一秒一秒地流走,屋里静得令人尴尬。江浩洋轻咳一声,“是或否,总该有个回应。这么吊着可真让人难受。”

  僵局一旦打破,我也终于有了语言能力,“你给我一点点时间,我正在思考……我若说‘好’,我担心你在逗我玩,或者觉得我不矜持,以至于你会因此鄙视嘲笑我。但是我若说‘不’,又担心过时不候,如此大好机会白白错过。”

  “这个复杂问题由我来解决。就当刚才你已经矜持地拒绝了我,所以我再求一遍婚,我是认真的,谈芬,你是否愿意嫁给我?”

  当然愿意,虽然这求婚来得突然。我怕什么呢?最差的结果,不过是凑合着过一辈子。

  番外三

  孕妇孕夫二三事

  (一)安之若素

  孕妇沈安若的日子近来过得很有规律性,吃了吐,吐了再吃,睡了醒,醒来又睡,对其他事情几乎没了概念。

  这种新生活模式她适应得很快,甚至能够自得其乐,但她的凄惨光景令某人甚为郁卒。

  某日,安若面色苍白,程某人面色更苍白。

  程某人:“怎么会吐的比吃的都多?”

  沈安若:“没关系,吐啊吐啊的就习惯了。”

  程某人:“你一天睡眠超过十六小时难道都不会头晕?”

  沈安若:“会,所以才要继续睡,睡着了就不晕了。”

  程某人:“……”

  (二)隐居食神

  周末程少臣带沈安若到郊区海边的别墅去度周末,因为那里空气清新又无人打扰。

  安若近来闻不得油烟味,所以中午请了阿姨来做饭。结果她才吃几口,就连早晨的饭一起吐光。

  她见程少臣一副无可奈何状,十分受用,摸摸他的头哄他继续吃,自己又摸到床头睡觉去了。

  沈安若是饿醒的。肚子咕咕叫时,她意识到自虐本无罪,但虐待胎儿很有愧,于是去厨房找东西吃。

  厨房里有摆放整齐的清粥小菜,看起来赏心悦目,吃起来清淡爽口,她一口气吃了许多竟也没反胃。

  她肚子填饱了便心情极好地洗碗,乒乒乓乓的声响把程少臣引了出来。他说:“我来。”口气与动作小心翼翼,生怕惊吓到她。

  贺秋雁的最新一期专栏上说,男人的记忆是具有强烈选择性的。果然如此。

  以前她曾无数回抗议关于他喜欢从她背后突然冒出声音的恶习,从不见他记住过半回,如今可是记得牢。

  程少臣洗碗的动作很高贵、很优雅,像艺术家在创作,所谓气质天成。沈安若打着哈欠,又换了个位置和角度继续欣赏。这种场景出现频率等同海市蜃楼,几年等一回。

  “你换了做饭的阿姨?”

  “你怎么知道?”

  “中午那位的水准离这一位差大了。把她请回家去给我们做几个月饭吧。”

  “啊?”

  “多付些费用应该可以吧,又不远,她可以天天回家。”

  “让我想想……”

  沈安若凝思了几秒钟。没办法,孕妇的反应总是迟钝的。

  然后她半信半疑地开口:“你可别跟我说这饭是你做的。”

  “……”

  “程少臣,你竟然会做饭!我认识你这么久,你连煤气开关都从来没碰过!”沈安若的声音接近惊声尖叫。

  “做饭有什么难的?食谱上都写得明明白白的。”

  “那你还装出一副君子远庖厨的假清高状?”这是赤裸裸地欺骗欺诈加欺压。

  “会做饭和不喜欢做饭,这两件事又不矛盾。”

  “你强词夺理!”

  “你从没问过我会不会做饭。”程少臣面不改色。

  “骗子!”

  其实最令沈安若恼火的是,她认识这厮这么多年了只见他做了这一回饭,竟然就做得比她好吃又好看,几乎可媲美大厨。

  她颜面何存?

  (三)胎教A

  这是传说中的胎教时间。沈安若坐在钢琴旁边的一把软椅上,一边懒懒地翻着一本厚厚的乐谱,一边点菜一般懒懒地念:

  “巴赫《C小调前奏曲与赋格》。

  “肖邦《幻想即兴曲》。

  “停,再换一首,贝多芬《G大调奏鸣曲》第一乐章……”

  程少臣(头上乌鸦飞):“你确定这些是胎教曲目?”

  沈安若:“无所谓啊,你不是总说你孩子的天赋一定会比别人高许多?”

  程少臣:“也是你的。”

  沈安若:“好吧。我的孩子天赋当然要比正常人高。”

  程少臣:“我们的。”

  沈安若:“……你找碴啊。”

  半小时后。

  沈安若:“这位同学,技巧非常好,指法很漂亮,但太欠缺熟练啦。”

  程少臣(额上冒黑线):“沈老师,我至少有十年没完整弹过一支曲子了,而且你挑的好像都是钢琴考级的十级曲目……”

  沈安若:“所以才需要好好练一练嘛,荒废了太可惜。来,给‘我们的’孩子做个好榜样,继续继续,把《平湖秋月》再弹两遍……不喜欢?要不弹《钟》?”

  程少臣倒在钢琴上,趴着装死(神啊,救救我吧)。

  沈安若用脚趾挠他的腰窝,“快起来,不要耍大牌,你都不知道你有多荣幸。我连郎朗和李云迪的钢琴演奏会都懒得去听,却在这里听你用这种破水准弹了一个多小时了。”

  (四)胎教B

  沈安若每天睡前认真朗读五分钟的童话故事。孙姐姐说,这样会令孩子头脑聪明,口齿伶俐,心气平和,并且有想象力。

  这晚她正读着《狐狸列那》,程少臣从浴室里擦着头发走出来,躺到她身边,听了半分钟后说:“这故事不好,太现实。”

  于是她改念《阿凡提》。

  “这故事超龄了,他听不懂,等幼教的时候再念吧。

  “《小红帽》里的狼外婆会吓到他。

  “我不喜欢《拇指姑娘》。

  “《灰姑娘》这种故事多弱智。”

  沈安若忍得辛苦,“你是胎儿啊?我又不是念给你听的。”

  “你念得辛苦,当然多一个人听会效益比较高。”

  “那你想听什么?”沈安若暗暗地磨着牙问。

  程少臣想了想,“《小蝌蚪找妈妈》?”

  “书里没这故事。”

  “怎么这么教条?随便讲一讲就行啦,反正只是为了助眠。”

  沈安若丢开童话书,把薄被一下全扯到自己这边,背朝着他躺下,躺下时恨恨说了句:“流氓!”

  “我怎么流氓了?我明明什么都没做。”程少臣大呼冤枉。

  五秒钟后,程少臣终于明白了沈安若又羞又恼的原因。

  “这么丰富的想象力,这么快的反应速度。我们俩到底谁更流氓啊?”

  沈安若努力地装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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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四

  我的爸爸和妈妈

  (一)醋坛子

  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温柔美丽的妈妈,大家都这样说。这些“大家”包括我外公、静雅伯母、恋婶婶、任爷爷、陈奶奶、白老师、张爷爷、李叔叔、陈叔叔、孙阿姨、崔阿姨、张婶婶,还有所有见过我妈妈的小朋友,许许多多的人。

  不过,不包括我爸爸。

  因为有一回我跟爸爸说,我同学的爸爸夸我妈妈美丽温柔,爸爸说:“那些比你妈妈温柔的人没有她漂亮,比你妈妈漂亮的人没有她温柔,她就是加权平均数比较高而已,而且具有很深的隐藏性和欺骗性。”

  爸爸老是欺负我比他念书少,总跟我说一些绕口令和外语一样的话,害我听不懂。但是有一件事我懂了,我爸在吃醋。

  对了,我叫程珈铭,这名字是妈妈取的,也是爸爸取的。据说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本书里有一个男的名字叫程家明,妈妈非常喜欢他,所以想让我也叫这个名字。本来爸爸也同意,虽然他觉得这个名字很俗气,但他很尊重妈妈的意见。可是后来爸爸一不小心知道了这个名字的由来,非常的气愤,一定要给我改名字。爸爸和妈妈谈判了好几个小时,所以最后我的名字就成这样了。

  爸爸可真是醋坛子,虽然他常常装出一副根本不在乎的样子。

  (二)大豆腐

  昨天妈妈不理爸爸,爸爸也不理妈妈,都很有骨气。到了晚上,妈妈来我房间给我讲故事,哄我睡觉。爸爸也过来哄妈妈:“别生气了,算我错了不行吗?”

  妈妈说:“什么叫算你错了?本来就是你错了。”

  爸爸说:“是是是,您说得对,确实是我错了。”

  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在装睡。因为妈妈每次以为我睡着时,都会轻轻地摸我的鼻子、眼睛和头发,每当这时我都会感到非常的幸福快乐,所以我喜欢在妈妈哄我睡觉时装睡。

  爸爸简直一点男人的立场都没有。这哪是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根本就是大豆腐。

  不过爸爸只在妈妈面前像大豆腐,他在别人面前都很像大丈夫,尤其是在我面前,每次训我时,都要一直等我露出很害怕的样子,才肯放过我。

  爸爸不训我的时候,我还是很爱他的。

  (三)榜样的力量

  爸爸教育我,身为男孩子,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比如说,不能打女生,不能动不动就哭,不能没有正当理由不去幼儿园,不能挑食,不能说谎,更不能一见不到妈妈就到处找她。

  可是……

  周末爸爸趁我不在他眼前的时候打电话给正与秋雁阿姨逛街的妈妈,“你们都逛一天了,不累啊?晚上你们还要一起吃饭?改天再吃好了,今天早点回来吧,珈铭都找你一整天了。”呜呜呜……我发誓我没有找妈妈一整天,我只找了她一次。明明是爸爸自己想找妈妈,竟然还说谎。

  有一回我发现爸爸吃饭时把自己碗里的香菜、姜和肥肉都挑出来偷偷扔掉。我也不喜欢这几样东西,而且我发现爸爸挑肥肉的动作非常帅,所以我也学习了一下。可妈妈说:“珈铭小朋友,你若不吃这些就长不成高个子啦。”我不想惹妈妈生气,只好含着泪忍受那些难吃的东西。

  后来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只要是妈妈做饭,爸爸的碗里就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三样东西。哼哼哼……妈妈偏心。不过,爸爸已经够高,似乎用不着再长高了。

  终于有一回……那天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出去吃饭,面条里又有很多细细的小肥肉。正好妈妈到外面去了,我看爸爸开始动手挑肥肉,我也立即开始挑我自己的。爸爸看了我一眼,没说话,然后妈妈回来了,见到我挑出的肥肉,轻轻说:“好孩子不可以挑食。”

  我说:“可是爸爸也不喜欢吃肥肉。因为我是他的儿子,所以我也不喜欢吃。”

  妈妈说:“谁说的,你爸爸才不挑食。”然后扭头看爸爸。

  于是,我很高兴地看着我亲爱的爸爸,用一种吃全天下最苦的药的表情,当着我的面,把很多的小肥肉全塞到嘴里,连嚼都没嚼就吞下去了。

  中场加映:业余幼齿狗仔队

  我是《飘啊飘啊飘7 1卦小报》前方特派业余小记者程珈铭,我的领导以及老师是聪明、美丽、高雅、知性、温柔、贤惠的飘阿姨,我的主要任务是挖掘我爸和我妈那些见不得人的隐私给飘阿姨,这样飘阿姨就向我保证她绝不会乱写剧本祸害我爸和我妈分手。不过飘阿姨对我的工作好像一直不是很满意……我很郁闷。

  (A)

  小小程:爸爸,你为什么要跟妈妈结婚?

  小小程爸:因为我很想和你妈妈结婚啊。

  小小程:妈妈,你为什么要跟爸爸结婚?

  小小程妈:因为……我们要养珈铭小朋友啊。

  小小程:……(大人们说话好奇怪啊)

  (B)

  小小程:妈妈,如果我跟爸爸一起掉进海里,你先救谁呀?

  小小程妈:我不会游泳……

  小小程:爸爸,如果我跟妈妈一起掉进海里,你先救谁呀?

  小小程爸:你不是已经学会游泳了?当然是我们一起去救你妈。

  (C)

  小小程:爸爸妈妈你们很相爱吧?

  小小程妈:这问题去问你爸。

  小小程爸:小孩子怎么可以问这么不健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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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小小程:爸爸,你觉得妈妈很漂亮吗?

  小小程爸:程珈铭同学,做男人不可以这么肤浅,看女人一定要看内在,你听懂了吗?

  小小程:可是难道你不觉得妈妈很漂亮吗?

  小小程爸:呃,很漂亮。

  小小程:(指指电视里刚当选的环球小姐)妈妈和这位阿姨谁更漂亮?

  小小程爸:……在我心中……当然是你妈。

  小小程:妈妈,你觉得爸爸很帅吗?

  小小程妈:我没怎么注意……应该……还好吧。

  小小程:(指指电视里天字第一号YY公司力捧的据称美到惊天地泣鬼神赛过火星人全宇宙第一美人的整形男)爸爸跟他,谁更帅?

  小小程妈:程珈铭,你不能这么侮辱你爸。

  (四)夫唱妇随

  妈妈爱跟爸爸唱反调,我早就发现了。

  比如妈妈会拿两盆她刚插好的花给爸爸看,“你书房里摆黄色的好看,还是白色的好看?”

  爸爸说:“黄色。”

  妈妈说:“可是我觉得白色好看。”所以最后爸爸的书房里摆的是白色的那盆花。

  爸爸真笨,连哄女生都不会。花是妈妈亲手插的,连我都知道,这时候应该说“都好看”。

  有一天妈妈又拿了两盆花问爸爸,爸爸这次很聪明,立即说:“都好看。”

  可是妈妈说:“这花有香气,你最近支气管不好,还是不要摆了。”那两盆花最后被放到阳台上了。

  但如果跟爸爸唱反调的人是我,妈妈就立刻站到爸爸那边,一点也不帮着我。

  有一天我犯了一点小小的错误,真的只是小错误,结果爸爸把我提进书房教育了我至少三百秒,又要我回自己房间面壁思过一小时,写一篇超过三百字的检讨,要去跟小阳承认错误,还不许我明天到小薇家玩。

  我不敢吱声,垂头走出书房,正好碰见妈妈,我立即抱住她哭,“妈妈,妈妈,爸爸又重罚我,明明是小阳的错误比较多。爸爸执法不公,你要为我主持公道。”

  妈妈还没来得及说话,爸爸的声音又冒了出来:“再加两条,一星期不许吃巧克力和冰淇淋,不许玩电脑游戏。”我回头一看,爸爸什么时候站在书房门口了?他刚才还坐在屋里呢。

  刚才我那是假哭,这下子我真要哭出来了。爸爸为什么不学习小阳的爸爸,直接用棍子抽我一顿算了?长痛不如短痛。

  我眼泪汪汪地像可怜的小狗一样看着妈妈,心想:妈妈你要替我说句话,让爸爸把最后两条惩罚收回去,实在不行把最后那条收回去也行。

  妈妈摸摸我的头,捏捏我的脸,很温柔地说:“可怜的小乖,快按你爸说的去做。”

  (五)冷暴力

  阿愚是我堂姐,正式的中国名字叫程浅语,总是仗着比我大三岁,在我面前装成熟,还给我起了个小名叫“阿笨”。我一抗议,她就说:“你是我最最亲爱的弟弟啊,既然我叫阿愚,你当然要叫阿笨。”得,她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爸爸说过,我们男生不能跟女生一般见识。

  阿愚姐每次回国都要装模作样地给我上课。这一回她说:“阿笨阿笨,大人吵架叫作‘家庭冷暴力’,对我们少年儿童的身心成长十分不利。”

  按照她的说法,那我家也有很多“家庭冷暴力”的,可我一点也没觉得很冷很暴力呀。爸爸妈妈也吵架,不过都是在外公外婆没住在家里的时候吵,而且小心地躲着我。比如前一秒钟他们还在争论,一看见我来了,就朝我微笑,又互相假笑,装什么事都没有,爸爸还很温柔地去搂妈妈的肩膀。

  电视上的叔叔阿姨都是很好很好的时候才抱在一起,可是爸爸一当着我的面抱妈妈,我就觉得,嗯,他们俩肯定刚吵过架。

  我挺喜欢他们吵架的。他们每次吵完架,就会两个人一起带我去游乐场,或者电影院,陪我玩很长时间。

  平常他们不吵的时候,都是外公外婆带我出去玩。外公外婆也吵架,他们吵完后外婆就会去做我最爱吃的东西,外公带我出去买我喜欢的玩具,都比平时更宝贝我。我也很希望外公外婆经常吵架。

  所以我觉得浅语姐说得不对,大人们要经常吵架才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

  但是我第一次不小心看见爸妈吵架时很担心,我很怕他们像我的朋友小洁的父母一样离婚,都不要我了。后来我发现妈妈没睡在他们俩的房间里,而是自己睡在另一个房间,我又觉得很高兴,因为我终于可以和妈妈一起睡了。妈妈又软又香,我睡在她旁边的时候,做的梦都是甜的。

  我搂着妈妈正做着好梦的时候,爸爸突然出现了,提着我的领子把我丢回我自己房间的床上。他常常这样以大欺小,像我们小朋友抢玩具一样跟我抢妈妈,我又打不过他。而且妈妈还睡着,我怕吵醒她。

  我从门缝里偷偷看爸爸想干吗,看见爸爸把妈妈抱回他们原来的房间去了。妈妈一定还没醒,因为她没挣扎。

  第二天早晨妈妈没出来吃早饭。我要去看妈妈,爸爸不让,说妈妈病了,会传染我,他自己却去看妈妈,还把早饭给妈妈端进屋里去了。

  妈妈肯定是被爸爸气病的,所以爸爸要去喂妈妈吃饭。可是他都从来不喂我,不管我怎么耍赖他都让我自己吃饭,外公外婆要喂我他也不让,说要锻炼我自立。哼,重女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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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的病好得很快,脸色像红苹果一样好看,中午还亲自下厨为我做了我喜欢吃的鱼丸汤。吃饱了以后我想起一件事,妈妈可能不是为我做的,而是为爸爸做的,因为爸爸比我更爱吃鱼丸汤。

  第二天爸爸妈妈带着我开车去了很远的地方爬山。那座山以前外公外婆带我爬过一回,我自己爬上去的。可是我想替妈妈出气,所以才爬了一点,就装作没有力气的样子,抱住爸爸的腿,不肯再自己走路。于是爸爸一直把我抱到山顶,后来又把我背下来。

  山很高,天气很热,我把爸爸搂得很紧,爸爸后背的衣服都湿了。我有点不忍心,差一点就要开口说爸爸我可以自己走,但是我忍住了,谁让爸爸欺负妈妈呢?哼!

  妈妈我爱你。有我在,谁也不能欺负你。

  后记:下山后爸爸对妈妈说他的脖子和肩膀疼,所以我们回家时是妈妈开的车。到了晚上,妈妈一直在帮爸爸捏脖子、捶肩膀。爸爸可真娇气。唉,我明明是在惩罚爸爸,为什么又累到妈妈了呢?真是的。

  番外五

  青梅竹马

  1988年

  爸爸单位每逢新年都会有档叫作《阖家欢乐晚会》的讨厌节目,我年年都被他们当作洋娃娃骗去又唱又跳像小丑。今年还好,因为程少臣跟我打赌输了,所以他不得不陪我一起演出。他弹钢琴,我拉小提琴。

  我还是跟以前一样没出息,一公开演出就出差错。这次又漏拍又忘谱,还好少臣够机灵地即兴变奏,帮我盖住了每一处错误。事后还有人特地来夸我们编排得够别致。

  只是免不了又要被少臣鄙视到底。管他呢,排练时因为总扯他后腿,已经被他鄙视了无数回。

  少卿哥也来了。我上台前,他摸了摸我的头发说:“别担心,能发挥到你练习时八成水准就可以。”因为他的这句鼓励,我勉强发挥到了八成一。

  我知道他是来看少臣演出的,但我假装当他是为了我专程前来。

  演出结束,我换衣服的时候听见妈妈和萧阿姨在外面聊天。

  萧阿姨说:“这两个孩子今天的配合默契得很。”

  妈妈说:“他们俩从小感情就好。萧姐,如果以后我们两家真成了亲家就太好了。”

  “嗯,知根知底最好不过,但愿如此。孩子们现在还小着呢。”

  大人们真是搞笑。我跟程少臣是真正的哥们儿,是彻底消除了男女差别的那种友谊。为什么人们总是乱给我们俩配对,而从来不把我跟少卿哥扯在一起呢?

  后来我把这当笑话讲给少臣听,他“哦”了一声说:“如果你将来真的嫁不出去,我做点善事也不是不可以。”

  “呸,我才不想嫁你。我喜欢少卿哥那种又成熟又稳重给人安全感的男孩子。”

  程少臣上下打量了我几眼,“那你得从现在起抓紧时间改造,外表、举止、气质、内涵都要改。我哥可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模样。”

  我气愤,“你胡说,少卿哥明明很喜欢我。”

  “他那是把你当妹妹。可你的目标难道不是首先要当他的女朋友?”

  温静雅的自我改造工程就从那一天开始。虽然不太成功,可是我一直很努力。

  1990年

  当我写完自测数学试卷最后一题的答案时,程少臣也刚好灭掉屏幕上那只最大的魔王。他只用了半个晚上的时间,就把我玩了一个月还停留在第五关的电子游戏玩到通关。

  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比如说,以前我们学乐器,他每天练琴时间不足我的一半,除小提琴永远比我拉得好之外,还比我多学了一样钢琴。再比如说,今天他用四十五分钟做完的满分试卷,我花了一个半小时,还错了一大堆。

  每到临近考试时,我都在他家与他一起写作业,方便随时请教,比如现在。

  “少臣少臣,为什么倒数第三题我重算了三遍答案都是35,而标准答案是3?”

  “你的倒数第四步又把公式弄错了。”

  “哇,真的啊。你看都没看怎么会知道?”

  少臣白了我一眼,我装没看见。

  “能帮我讲讲最后一题吗?你写的步骤我看不懂。”

  “大小姐,同样的题型我给你讲过四遍了。”

  “可我还是不明白啊。”

  少臣做出一副“我真受不了你”的表情,站起来说:“我教不了你这种笨蛋,我去看看我哥有没有空。”很快他就回来了,“我哥让你过去。”

  少卿哥还有几天就要参加高考,我很不好意思去打扰他。

  其实我也不是真那么笨。连老师都说少臣的解题方式太诡异、太匪夷所思,所以我弄不懂也是正常的。

  少卿哥才给我讲了一遍,我就全明白了,他甚至耐心地把这种题目的几种可能变形都给我列举了一遍。八点半,少卿哥拍拍少臣的房门,“静雅要回家了,你去送送她。”

  少臣说:“我刚刚把脚扭了。”

  我连忙说:“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我送你,女孩子不要一个人走夜路。”少卿哥说。

  我们两家住得很近,才五分钟的路程,一眨眼就到了。我多希望这条路能走上五十分钟。

  考试结束后,我帮程少臣写两篇暑期作文写到烦。一篇是酬劳,另一篇是利息。

  “无耻的剥削阶级!你只动了动嘴皮子,花不了你三秒钟,但我付出的劳动超过了三小时!”

  “那是‘我哥陪你回家’的价值,而不是‘我动嘴皮子’的价值。你认为不值吗?那以后我就不多事了。”

  我哑口无言。

  1992年

  文理分科开始了。虽然我讨厌背政治和历史,但考虑到我惨不忍睹的数理化成绩,只能选择文科。

  同桌紫嫣说她选择理科班。

  “开玩笑!你历史与政治课成绩那么好。你根本就长了一副文科班女生的样子呀。”

  说起来,我与秦紫嫣从初中起就是同班,但直到高中才真正认识。

  她是极美的女生,美得惊心动魄的那一种,柔弱而冷淡。

  女生不愿跟她亲近,因为无论谁站在她身边,都被比下去。男生倒是积极,但碰过无数回钉子后,也渐失兴致。她沉默寡言,很少参与集体活动,但成绩很好。她敏感而善良。

  紫嫣说:“我喜欢物理和化学。”其实她这两科的成绩并不太好,至少不如她的历史与政治成绩那么亮眼。

  高中开始有晚自修,实在是讨厌。大多数人都在课桌前将课本堆成一长排,形成一道坚固的长城。

  我写完作业,趴在桌子上一边背数学公式一边恼恨。每天放学后即使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家,那部已经追了二十多集的连续剧也只能刚刚赶上片尾的字幕,太可恨了。

  紫嫣还在专心地写东西,把头埋得很低,不时抬头看一眼敞开的笔盒里的镜子。

  美成这样何须照镜子,是不自信还是太自恋?我偷笑。

  她向镜中观望的次数越来越多,每看一次又低头写写画画,还用演算纸半掩着。我终于好奇,顺着她的方向往镜子中瞧了一眼,然后,我瞥见了她的秘密。

  在我们课桌左后方,程少臣那家伙公然趴在桌子上睡觉,枕着胳膊,露出半张脸,头发半掩着额头,睫毛长长。

  紫嫣在那张纸上,将他画成少女漫画的男主角。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紫嫣总是一边上课听讲,一边在纸上画一些奇怪的,像砖墙一样的装饰花边,一排排,一列列,画满一张扔一张。现在我知道了,那分明是一排排首尾相连的“臣”字。

  怪不得她要报理科班。

  班主任很厚道,每次进教室前都在门外轻咳两声。

  紫嫣迅速将画纸藏到课本下面,我则飞快地将演草纸揉成一团朝程少臣脑袋上砸去,想把他砸起来。他的书呆子同桌今天请假了,没人提醒他。

  但是他将脸转向另一边,继续睡。

  好吧,一会儿活该他被训。

  老师走到少臣身边,又咳了两下,他终于很给面子地揉揉眼睛爬起来。

  “少臣,你不舒服吗?”

  “没关系,老师。”

  “别硬撑着,不舒服就早点回家吧。成绩很重要,身体也同样重要。”胖胖的中年女老师一脸心疼地离开。

  真是没天理,长得帅成绩好就可以享受这种特别待遇?

  他之所以这么困,是因为昨晚玩新游戏玩到下半夜。早晨上学时他对我说的。

  我偷看紫嫣。她已经翻开历史课本,可惜拿倒了,她白皙得近乎透明的脸颊上浮起一层红晕。

  后来我对少臣说:“我知道有个女生暗恋你,你想知道是谁吗?”

  “喜欢我的女同学多着呢。”他兴致缺乏。真是自大狂。

  “可是我同桌是个大美女,公认的全校最漂亮的女生。你一点都不心动?”

  “你同桌是哪一个?我们学校还有美女?”

  真受不了他。

  我有一点难过,我想到了我自己。

  你那样喜欢一个人,喜欢了那么久,对方根本不知道,而你又不敢说出口。

  这种失落,再多的新衣服和巧克力都无法弥补。

  1994年

  虽然我跟少臣不同班了,但每天下了晚自习,还是由他送我回家。

  听说西街公园有街舞比赛,我硬拖了他陪我一起看,我们朝着离家相反的方向走。

  但是那天没看成街舞,反而看见两个流氓调戏良家少女。一直骑自行车上学的紫嫣这日车坏了,步行回家时有人堵住她的去路。

  这个时段这条路,行人很少。

  少臣把外套脱掉丢给我,“拿着,躲到安全的地方。”

  我发着抖拉住他,“你别去,他们会打死你。我们去报警吧。”

  “见死不救多难看。”他轻松地从高阶跳下去。

  我在远处看见巡警大哥,喜极而泣地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去报案。

  当我们一起回到案发现场时,紫嫣缩在树边,那两个流氓倒在地上呻吟着,少臣揉着手腕。不知是他深藏不露,还是两个流氓太烂菜。

  警察大哥对他说:“别动,举起手来!小姑娘,怎么就一个人?你不是说有两个?”这位大哥大概是新来的。

  那天少臣扭伤了手腕,可能是他揍人揍得太过瘾了。

  紫嫣过意不去,主动地每天替他抄好几门功课的笔记,他们俩在一个班。那是个累人的活儿,可是她很高兴。

  我也替紫嫣高兴,起码少臣知道她的存在了。

  高考时,我考得还不错。

  这得感谢程少臣。他复习得不耐烦时,翻着我的模拟卷子,将每一科都标出三十道大题目,逼我即使打破脑袋都得弄明白。结果考试的时候,他标出的那些知识点大多数都涉及了。

  少卿哥也放暑假了,他承诺等我拿到录取通知书时,可以向他要求一样礼物,只要他能办得到。

  我计划告诉他我喜欢他,请他至少当我一天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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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马上又要回学校,下次见他要再等半年。而我不想把这个秘密一直藏到十八岁。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小心地把它藏在怀里,心中琢磨着,跑回去和打车回去找少卿哥哪个更快,因为路很近,打车也需要时间等。

  我穿过校园里那条隐秘的池塘小径,在那棵几乎垂落到水面的老柳树旁,我听到低低的哭泣声。

  哭的人是秦紫嫣,她哭得伤心又压抑。程少臣站在几米外,一脸的事不关己,但是并没离开,似乎怕她跳入池塘。

  “你留在这儿陪她,一会儿把她安全送回家,明天我就去帮你的狗盖房子。”见到我出现,少臣小声跟我达成交易。

  那天晚上,我给少卿哥看我的录取通知书。他问我:“你想要一份什么样的礼物?”

  我摇头,“什么都不需要,只要你快快乐乐的就好。”

  那句我已经演习了上百次的话,终究没有勇气说出口。与其表白被拒,不如藏在心底。紫嫣哭泣的样子我一直忘不掉。

  少卿哥笑,“那等你想好了再告诉我吧。”

  后来这件事大家都忘了。

  1997年

  虽然打死我也考不上少臣报的那所大学,但靠着歪打正着,特长加分以及长辈们的关系通融,我还是很顺利地去了与他同一座城市的一所大学。孩子孤身在外,互相有个照应,我们两家的长辈这样讲。

  紫嫣与我同一所大学。平时两个学院离得远,不太容易见面。每逢周末,我要么去找她,要么乘公交车去烦少臣。

  紫嫣还是那种内向又冷清的个性,但漂亮女生不太容易寂寞。很多男生追求她,她不强烈排斥,也从不长久,少则几天,最多一个月就分手。

  虽然我与她从来不曾成为无话不说的闺密,但比较起来,我已经算是她最亲近的朋友。

  少臣的生活倒是十分丰富多彩。不过他很讲义气,每次我去时,如果他与哥们儿有约,就把我也带去,如果他本来与女友有约,则直接放她们鸽子。

  站在朋友的立场,我虚荣心很膨胀,觉得他很仗义。但是站在女人的立场,我非常同情他的女友,觉得这家伙是浑球。

  偶尔他也来学校看我,有时碰上紫嫣,每次他都神色如常地邀了紫嫣与我们一起进餐。紫嫣偶尔会答应,神色也与他一样正常,只是吃饭时从不抬头,夹菜的手微微颤抖。

  少臣常常送我双份礼物,没说明用处时,我就把另一份送给紫嫣。

  其实他从小到大拒绝过的女生多了去了,之所以对紫嫣更有良心,或许因为紫嫣是我朋友。

  不过有一次他是真的帮了大忙。那回紫嫣被人纠缠跟踪,学校都没搞定,少臣却不知怎么帮她摆平了。

  我一度后悔请他帮忙解决紫嫣的麻烦。因为有一回紫嫣病了,我去照顾她,帮她清理废纸篓时发现,满纸篓里都是被揉成一团团的素描或者线描,每一张都是他。

  我们上大一时,少卿哥已经出国读研。我以喜欢国外盖了邮戳的邮票为借口,继续与他保持通信,在信中絮絮叨叨地讲故事。

  他最关心少臣,可是少臣讨厌写信,电话里也只是三言两语,所以我信中的内容多半都在讲少臣,近期做过什么事,胖了还是瘦了,选修了哪几科,最近爱好哪些运动与娱乐。至于我自己的事,却是很少提,以至于有一回少卿哥来信时顺便提了一句“静雅,你现在是长发还是短发”时,我激动地哭了。

  少臣总说,我重色轻友,为了私欲不惜出卖他的隐私。这话讲得真够难听。

  那时电脑已渐渐普及,但少卿哥为了我“收集邮票”的愿望,每次都换了花花绿绿的不同邮票寄信给我,其中有几张邮票,我同学说,那是绝版票,很珍贵。

  那些信是我最宝贵的物品,我小心珍藏,三年下来攒了厚厚一沓。只是信中的内容总是只有寥寥数笔,与少臣偶尔在我的信下给少卿哥附注的问候差不多的字数。

  1998年春

  大四下学期,少卿哥回国,加入自家企业。而我只想顺利毕业,早日回家,所以日日忙于实习和论文。

  少臣就在当地实习。虽然他跟我的专业跨度如此大,但我的实习报告与论文都有赖于他的帮忙,所以我很没出息地赖着他,得以与他在同一家公司实习,每天受他恩惠的同时被他鄙视,就像小时候。

  紫嫣回家了,因为她的阿姨得了重病,那是她唯一的亲人。她找了最轻松的一家单位一边实习一边照顾她的阿姨。

  紫嫣临走时,我给她一张银行卡,那里面有我四年来省下的零用钱,虽然不算太多,但也足够一个不太奢侈的同学在校园里生活四年。

  紫嫣虽然焦急又憔悴,却眼神坚定地拒绝了我的好意。

  我非常受伤。后来少臣说:“你给她我大哥的电话号码。我会跟大哥说一声,请他必要时帮忙。”

  紫嫣的阿姨一个月后去世了。她给我打来电话,谢谢我对她的关心与帮助。她说少卿哥帮她找了最好的医生,医院也给了最大的优惠,虽然没有留住阿姨的生命,却使她在最后的日子里少受了许多苦,尽可能有尊严地离去。

  少卿哥是我认识的最善良的人,甚至亲自出面帮她料理了阿姨的后事。紫嫣说,这全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因为少卿哥把她当作我最好的朋友。

  1998年夏

  距毕业不到一个月,少卿哥出差时到我们学校来看我,我惊喜异常。

  他请我和少臣吃饭,还有紫嫣。

  在餐桌上,我明白了一件事。少卿哥喜欢紫嫣,而紫嫣接受了,他们俩已经是一对恋人。

  我借口去洗手间,在里面哭泣。因为怕被人发现,我去了楼上一层。出来时,我偷听到他们哥俩的对话,原来他们也上了同一层楼。

  少臣说:“大哥,静雅喜欢了你十几年,你平时装不知道便罢,现在却选择了她的好朋友,你置她于何地?”

  少卿哥说:“她对我只是小女孩的迷恋,我也只把她当小妹妹。你不要怪紫嫣,她什么也不知道。”

  少臣沉默,少卿哥又问:“少臣,你是否还有话跟我说?”

  “……没有。”

  “你刚才明明有话要说。”

  “……你知道她是谁的女儿吗?”

  “知道。少臣,你该不会也跟爸妈一样顽固又守旧,认为父债要女还吧?当时她只是小姑娘,一切与她无关。”

  “爸妈不会同意。你本不该去招惹她。”

  “少臣,如果有一天你也爱上一个女子,你就会明白,理智与情感不可能分得太清楚。”

  “爸妈不会同意的。”

  “可是你会祝福我,对吧。”

  “……是的,大哥。任何时候我都希望你幸福。”

  少卿哥与紫嫣一起去看电影。我和少臣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少臣送我回学校。

  “想哭就哭吧,别憋着。我保证不笑话你。”少臣说。

  “我没事。你要知道,真心喜欢一个人时,会希望他幸福。”

  “拜托你别笑。你笑得比哭更难看。”

  少臣脸色煞白,嘴唇青紫,也并不比我好看到哪儿去。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半晌后说:“如果我哥受到伤害,那么罪魁祸首一定是我。现在我开始后悔,如果当初与她在一起的是我就好了。”

  虽然我的脑袋一直都不聪明,可我完全听得懂少臣的话。

  他希望与紫嫣在一起的是他自己,并不代表他喜欢紫嫣,虽然他也并不讨厌她。这样希望,只是因为,他既怀疑紫嫣与少卿哥在一起,只是因为他那肖似自己的容颜,又认定父母必会对这段恋爱设下阻碍重重,或许还有,他担心紫嫣接近少卿哥只是为了报复他们家。而少卿哥投入过深,注定受伤。

  早在几年前,少臣就对我讲过他家与紫嫣父母的纠葛。紫嫣父亲本是程家的员工,他叛离程家,陷害程家,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死于牢狱中。

  “可是她很无辜。我爸本不该这么赶尽杀绝,也许那次彻底触了他的底线。”当时少臣这样说,然后请我多多照顾紫嫣。

  如今,他亲手将紫嫣推到了他最爱的大哥的身边。他无法忍受这事件脱离他掌控的局面。

  1998年秋

  少卿哥与紫嫣的恋情,在我与少臣的掩护下,巧妙地瞒过了程家的伯父伯母,而少臣也即将出国读书。

  我同时失去暗恋的对象、最好的朋友以及一生的玩伴。今后,我没有勇气再去迷恋少卿哥,我也没有办法装作若无其事地与紫嫣继续亲密交往,甚至在我需要找人倾诉找人泼冷水时,那个人也将要远去万里。

  思及这些,我在少臣的送行宴上哭了起来。

  长辈们说:“静雅果然与少臣的感情最好,这么不舍得。”

  “早说了要她与少臣一起出国,也好有个照应,怎么她就不肯呢?”

  是的,我也后悔了。我本以为我在这里,至少可以不远不近地守着少卿哥,听他讲话,看他笑。现在我知道,为了我自己好,我其实应该躲得越远越好。

  少臣在大家的哄笑声中拉着我出去。他很少劝慰人,他只是帮我找个地方,让我可以痛快地哭。

  等我哭够了,少臣说:“温静雅,如果你我都到了三十岁的时候,彼此还没有合适的人,不如我们结婚吧,总好过跟不熟悉的人一起生活。”

  我又哭起来,“去你的,我的行情才不会那么差!”

  “随便你。只是你得擦亮眼睛,找一个爱你胜过你爱他的人,不然你一定会吃亏。”

  2000年

  少卿哥与紫嫣的事终究曝了光,因为他打算娶她。

  我不知道这其中有多惨烈,因为当时我被公司派到外地学习半年。妈妈在电话里说,向来懂事又听话,是我们这群同龄人标本典范的少卿哥,这回不知怎么就魔障了,与家里誓死抗争,程伯父几乎要与他断绝父子关系,萧伯母气得病倒了。

  “还好那个女子识时务。”妈妈说,“她接受了程家开出的条件,主动离开少卿,已经出发去欧洲留学了。”

  我的心沉到谷底。妈妈说,少卿哥被有军官作风,手段强硬的程伯伯软禁在家中,已经两星期了。

  回家后,我去看望少卿哥。他瘦了很多,全无往日儒雅的风度与翩然的神采,但是他这样憔悴的面容与神情仍然令我心动与心疼。

  在那些瞬间里我第一次恨秦紫嫣。这个男人正在为了他们俩的未来拼死抵抗,而她一句“我累了”便飘然离去。或许得到得太容易,所以她放弃得这么轻率。

  萧伯母见到我很高兴。她说:“静雅你一定替我们好好劝少卿。少臣不肯回来,拒绝插手这事,能与少卿说上话的也只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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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究还是背叛了萧伯母的信任与托付。我天天来陪少卿哥,令程宅的所有人放松警惕,所以我顺利地帮少卿哥偷出护照,替他买好机票,并亲自开车把他送到了机场。

  萧伯母,即后来我的婆婆,直到若干年后,每逢教育我时,还时不时地翻旧账,拿这件事上纲上线地给我扣帽子盖罪名,每每令我不敢反驳半句却又内心抓狂。

  直到很久以后,我也不知这件事我是否真的做得对。因为两周后少卿哥形销骨立地回来,出了一点意外,又大病一场,差点赔上性命。

  他是否找到了紫嫣,他们之间又发生了什么,他始终没有说过,或许这会成为一个永远的谜。

  在他昏迷不醒的那些日子里,我日日守在他的病床前。他说得对,我们两家这样熟,虽然无血缘关系,但我一直如同他的小妹妹。他对我只有亲情,没有爱情。

  那时我多怕他再也不会醒来。我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为他读书念报,讲我们小时候的事:有一回我和少臣在山上迷路,他一路找到我们,背着我下山;那一年大人们都不在家,我把做饭的阿姨气跑了,所以他为我和少臣连续做了一星期的煮饭公……

  因为他始终没有任何反应,所以我给他讲我从何时开始喜欢他,我记得住我喜欢上他的每一个瞬间,他在校运会上做旗手的时候,他参加演讲比赛的时候,他低头沉思的时候,他第一次在我面前醉酒的时候,甚至还有他为紫嫣憔悴的时候……

  我啰啰唆唆说了那么多,说到声音沙哑。我说:“请你振作起来。生活不是只有爱情,你的人生也不是只属于一个人。你现在这样子,何止对不起对你寄予厚望的父母和师长们,你连我都对不起,我喜欢的人不该是这个样子。”

  再后来,我趴到他露在被子外的胳膊上睡去,泪水一滴滴地落,洇湿他的袖子,洇湿他的被褥。

  我在梦里回到小时候,那时我顽劣无比,天天上房爬树,有回从树上掉下来,他来不及接我只好自己做肉垫,被我撞倒在地。他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我以为他死了,哭得惊天动地,后来他突然睁开眼睛吓唬我。

  那时候真是好,可惜再也回不去。

  我在流泪的梦中感到有一只手轻轻抚摩我的头发,从我的少女时代开始,它便再也没有这样对待过我。我继续趴在那只已经濡湿一片的胳膊上不敢动,生怕美梦惊醒,然后我听到少卿哥沙哑的声音:“静雅,如果你的心意直到现在仍未改变,那么,请你嫁给我。”

  这场婚事令温家与程家欣喜万分,只除了不知所措的我。

  但多票对一票,我微弱的反对声音淹没在长辈们如潮般汹涌的欣喜中。

  就这样随他们去吧,随命运去吧。这么多年,我那么用力地想念他,那么用力地遗忘他,现在,我已经没有力气再拒绝他。

  婚礼筹备得很快。婚礼的前两周,少臣突然回家了。

  我去找他,被告知他与少卿去打球。我心下不安,一直在少卿屋里等着他们。

  那天他们回家很晚,少卿哥被少臣扶了回来,胳膊绑着绷带,腿也显然受了伤,一回家就躺到床上,连续几天都不能正常活动。

  少卿说,打球时少臣失了准头,几次将球甩到他身上。

  我与少臣玩过网球,他那个人,如果只需五分力气,他绝不多用一分。而少卿身上的伤,如果用球来砸,那他分明是用了百分之三百的力气。

  第二天早晨我碰到正晨跑的程少臣,见到我,他也没放慢速度,我追了很久才追上,已经上气不接下气。

  “你为什么打你哥?”

  “我跟我哥的事与你无关。”

  “以前是与我无关。可现在你打的是我的未婚夫。”

  少臣停下脚步,朝我笑了笑,“那倒是。我居然忘了向你道贺,恭喜你这么早就能嫁人,并且如愿以偿。”

  “你发的什么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我只是有点意外,我还以为以后你会嫁给我。”

  “你千万不要说,你是在嫉妒你大哥!”我被他的表情与腔调气到昏头,连这么没水准的话都喊了出来。

  “你不妨就这么认为吧。”程少臣转头又大步向前跑,这一回我再也追不上他的脚步。

  少臣第二天就走了。我一度担心他拒绝参加我们的婚礼。

  但我与少卿结婚的前一天,他还是回来了,在婚宴上替少卿挡了几乎全部的酒。

  那天他与少卿在网球场的事,被好事者渲染得五颜六色,衍生出七八种版本。不过当少卿与少臣以谈笑风生、相亲相爱的姿态现身于公众面前时,大家的眼神又开始疑惑。

  酒宴散后,我问少臣:“你会祝福我的吧?”

  “当然。”

  “你为什么打少卿?”

  “早说过了,不关你的事。”

  如果可以,我的确希望永远都不知道他为什么动手打了少卿。

  我们蜜月刚刚归来,家里掀起了轩然大波,公公婆婆不知从何处得来小道消息,说有人看见少臣与紫嫣同时出现,并怀疑他们一度住在一起。

  老爷子大怒,一个电话打过去,结果少臣完全不否认,气得公公差点背气。婆婆一边抹泪,一边称少臣肯定中了邪,被妖女下了套。少卿则面色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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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多大的一桩丑闻。若不是婆婆抱着公公的腿,老爷子可能当天就想杀过去。

  他与少臣本来就常常硬碰硬,这回则是彻底走了火。

  可是他霸道一世,偏偏总拿少臣没办法,只好一想起来就在家中跳脚叫骂,还要努力地避开少卿与我。

  有时我想想,倘若把少卿换作少臣,他一定不会被逼到今天这个份儿上。如果他爱紫嫣,无论家里多么反对,他一定能够娶到她;如果紫嫣不爱他,那么无论他多爱她,他也一定能够全身而退。

  可惜少卿不是少臣。用少臣的话说,他大哥温厚、善良、忠诚又孝顺,所以受伤的总是他。

  如果我再天真一些就好了,那样我会相信这世上真的有童话。女孩爱男孩子,因为得不到回应,用相似的面孔替代。但无论如何,最后她终于得偿所愿。

  可惜我太了解少臣。以前他尚且不爱紫嫣,这种时候他更不可能背弃家族名誉与兄弟情谊突然爱上她,“爱”这东西在他的世界里排不上好名次。

  而且,他虽然并非贞洁烈男,却有奇异到接近洁癖的伦理观。比如,他绝不会与曾经是他哥们儿女友的女子交往,即使他再欣赏对方。所以,他怎么可能去与紫嫣搞暧昧?

  也许他故意气公婆,因为他对于他们插手少卿恋情的事一直不满。也许他只是为了让少卿与我安心过日子。

  但愿如此。

  2001年

  少臣回国了,却不愿回家效力。公公怒,“拧巴小子,真是我生的?随他去!”

  他搬进临时租住的单身宿舍那天,少卿正在外地,我开了几小时的车去看他,带去婆婆给他准备的一大包补品,够他吃一整年,又帮他把全部东西收拾一遍,在记事本上一一标记。

  他不喜欢别人碰他的私人物品,自己又不愿收拾,所以他屋里总是堆满箱子,需要什么就临时找。反正他记性好,永远记得住东西放在哪儿。

  我问:“紫嫣还好吗?”

  “嗯。”

  “其实你没必要为了瞒住我,自己受那么大的冤屈,让所有人误会。”

  “……”

  “那个孩子……”

  “与你无关。”

  “但是与少卿有关,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静雅,女人还是傻一点比较有福气。”

  “其实……那孩子并不是紫嫣自己不要,而是你要求她……”

  少臣的脸色变了,我知道我蒙对了。

  这样才合理。当初紫嫣主动离开少卿,但留下了他的孩子。

  少卿当时离胜利只差一小步,却选择了放弃。公婆虽然容不下紫嫣,却一定容得下他们的孙子或者孙女,而少卿却不知道。

  因为他将娶的是我,而这是我多年的心愿,所以知道实情的少臣甚至无法阻止,只能用网球砸了他以泄愤。

  然后他找到紫嫣,利用他在她心中的地位,劝说她打掉那个她本想留下的孩子。

  所以他才会心甘情愿地照顾她许久,心甘情愿地为她背负恶名。他负她两次,一次拒绝她,一次利用她,或许让家人误认为他们俩有暧昧,便是他补偿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无法再多。

  我从来不是个聪明学生,数理化很差,成绩中游。可是我偏偏很喜欢做推理题,并且准确率高。理论上说,这不太正常。

  我一度为此自豪。可是现在,我希望自己再笨一点才好。

  “你相信吗……其实我能容得下那个孩子,真的。即使那时少卿要回头,我也能承受。你不应该让少卿一直误会她,这样对她不公平。”我喃喃地说。

  “温静雅,我请求你,永远都别让我哥知道那孩子并不是紫嫣自己不想要。紫嫣自己不会说,我也不会说。”

  “那你是想让我一辈子背负着良心的罪?少臣,你本来不需要为我做这些。”

  “我不是为你一个人,我是为我们家。这世上的人对我而言只分两种,家人,还有外人。你不可以为了外人而去伤害家人。”

  “如果那孩子留了下来,他也是你的家人。”我冲动起来。

  “大嫂。”少臣低低地喊了一声,这是私下里他第一次这样喊我,“从情理上讲,或许你觉得对她不公平。可是之前她接受了我爸妈的条件,如今她又接受了我的条件,这是她自愿的交易,从形式上说,很公平。你没有对不起她,这件事上你没有任何错。可是,如果你用真相再去伤害我哥一次,再去骚扰我爸妈一次,那就是你的罪过。”

  2004年

  我与少卿的婚后生活波澜不惊,偶尔小吵小闹。

  果然距离才能产生美,天天同一张桌子吃饭,同一张床睡觉,他不再是那个斯文优雅的大哥哥,不再处处顺着我,我也不再是那个活泼甜美的小妹妹,也不再什么都听他的。

  有时他被我气坏了一整天都不搭理我,我也曾经摔了门想要跑回娘家去,不过总是跑到半路又灰溜溜地回家。

  这样挺好的,以前他站得似乎太高,我总是需要仰视。现在,我的脖子不再那么累。

  公公很严厉,可是对我很慈祥。婆婆很挑剔,可我一点也不怕她。

  少卿不是温柔体贴的人,但是也会记得情人节送我玫瑰,结婚纪念日时送我礼物,偶有空闲也会带我出去观光。

  我觉得很幸福,只除了一点,关于孩子。

  少卿从我们的新婚之夜就开始避孕,万无一失。我每每提及孩子,他总是说:“静雅,你自己还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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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他的心结。他克服不了他曾失去过一个孩子的障碍。

  他甚至在南华山的香火堂里买下一个小小的牌位。他对我说那属于一位故人。

  每次去那里时,我会自觉地走开,让他可以在那里独自点上一炷香,静静缅怀。

  他从来不提往事,也不喜欢听我回忆。他偶尔忧郁并陷入沉思,但从没在梦中叫过别的女人的名字。

  当公公到邻城开会当晚回家后,我们平静的生活终于有了一点点新鲜感。

  公公乐呵呵地对婆婆说:“你给小二媳妇准备的东西可以拿出来了。”老人家提到少臣时总是两种极端,要么气愤异常,要么满面春光。

  婆婆说:“别瞎美了。他交往过的女朋友没一打也有十个。哪个你都说还可以,但是哪个都没戏。”

  “这个不一样,真的不一样。你相信我肯定没错,儿子可是我生的。他喜欢什么样的,我会不知道?”

  “你还说过他绝不可能跟那妖女在一起,肯定是谣传。结果呢,小二到现在也没否认过。”

  “你就别提那女的了,别让小雅听见心里不好受。那事挺蹊跷,不过小二现在毕竟没跟她在一块儿。”

  两天后,少臣新女友的生辰八字、祖宗八代已经被调查得清清楚楚。这回婆婆居然也很满意。

  那女子模样秀丽,举止得体,气质优雅,家世清白,工作体面,口碑甚好,无不良记录。

  “小二平时虽然任性,在大事上倒也算是有分寸。”婆婆看着那一摞资料点头,里面甚至还包括了那女子少年时代的一张考试卷。

  幸好我不用被他们这样盘查,因为我在公婆面前根本没有秘密。做程家的媳妇真是不容易,怪不得紫嫣被逼得无法回头。

  我给少臣拨电话,“恭喜恭喜。”

  “嗯?”

  “听说你快结婚了?”

  “造谣。”

  2005年

  少臣果然要结婚了,新娘没换人,是那个叫安若的、全家都看着很顺眼的女子。我很喜欢她。

  那天的婚宴上,少卿喝了许多酒,笑得也比平常多。

  晚上我扶他上床休息,帮他脱衣擦脸,突然被他一身酒气地压到身下。他目光迷离,低声说:“对不起,对不起。”

  我不知道他此刻眼中是谁,但我伸手抱住他,闭上眼睛承受他突如其来的热情。

  后来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公婆比我还要高兴,只有少卿表情一片茫然。

  起初几个月,我妊娠反应严重,他手足无措地看着我,像做错事的孩子,只有紧张与不安,而没有期待与欢喜。

  少卿的反应冲淡了我的喜悦。我可以体谅,但是我做不到视而不见。

  少臣倒是对这个胎儿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兴趣,兴致盎然地猜测究竟是男还是女,他的答案变来变去。

  其实我早就知道是女孩,但我偏不告诉他。

  某次他用手指戳在我的肚子上,被胎儿踢了一脚,立即笑嘻嘻地说:“应该是男孩,最好是男孩。”

  “你怎么也重男轻女?”

  “你们若生了男孩,从概率上说将来我们生女孩的可能性会更大些。我想要女孩。”

  “去,凭什么我生男生女都为了满足你的无聊心愿?”

  “我也是为你好。难道你没听说,男孩跟妈比较亲,是母亲的守护神?”

  “我也没见你跟妈多亲近啊。”

  “那是因为我妈够强悍了,不需要我保护。而且不是还有大哥吗?”他继续隔着厚厚的衣服戳我的大肚子,细声细气跟它对话,“喂,我是你叔叔。再来一下。”

  我一巴掌拍开他的手,“没大没小!那么喜欢自己回去生一个玩去!”

  他不再捣乱,临走时很肯定地说:“一定是男孩。”

  我的行动越来越不便。少卿很耐心,大多时候也很温柔,替我找来口碑最好的医生与孕妇助理,即使工作很忙也会陪我去做产检,甚至愿意陪着我回娘家住,每日听我爸发发牢骚,忍受我妈的唠唠叨叨。

  晚上我总是翻来覆去睡不好,少卿也被我搅醒一次又一次。白天我可以尽情补眠,而他则需要高强度地工作。我很过意不去。

  我说:“我们分开睡吧。”

  少卿说:“别耍孩子脾气。”

  2006年春

  春节这天,我与我的妯娌安若在一起,然后遇见了秦紫嫣。

  紫嫣还是那么美丽,飘然出尘,亭亭玉立,宛如空谷幽兰。我若是男人,我也会爱她同情她怜惜她。而此刻,我只觉得内心有愧,仿佛小偷作案被抓现行。

  她看向我的眼神很镇定,却在看到安若的那一刻飘忽,我突然不安。

  果然那天少臣晚归,大年初一的整个下午,他与她在一起。

  安若落落大方地替他打圆场,可我觉得她似乎心底透亮。

  我很想告诉她,事实不是你想的那样。但我曾经答应少臣,关于紫嫣的一切是永远不许再谈起的秘密。

  我不知道少卿是否知道紫嫣回来了,那晚他睡得很早。

  第二日清晨我跑到书房给只有一墙之隔的少臣拨电话。

  我说:“你现在已经是有妻子的人了,就算你觉得欠她许多,同情她可怜她,你也需要避嫌。”

  “她不会介意。”

  “你自以为是。没有做妻子的会不介意。”

  我真的担心。少臣他们两人相处的时候太平淡。有一次公公说,他们两口子在人前就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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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总要柔弱一些依赖一些,才会让男人觉得亏欠,才会让男人觉得不放心。

  我无意中抱怨少卿并不爱孩子。妈妈安慰我:“男人嘛,总要等孩子生出来,才产生父爱。”

  其实没等那么久。宝宝八个月的时候,我肿得像猪,每日只知吃和睡。少卿为了配合我,作息时间也像小学生。

  那晚我照例在睡前听着胎教音乐。当音乐开始跳跃时,小家伙也很不安分地动来动去。

  少卿说:“你睡觉前不要听这么吵的音乐,影响睡眠质量。”

  “可是宝宝喜欢……”当我说这话时,小家伙正在里面狠狠地动,害我话都说不完整。我疑心它在里面做仰卧起坐。

  “下次检查是什么时候?”少卿说话时,小家伙似乎又在滚动。

  我终于发现规律了。我急急地叫:“你到那边去,到那边。”我指着一个方向。

  少卿一头雾水地照办。

  “讲几句话。”

  “闹什么啊?”

  “再长一点的话,拜托拜托。哈哈,原来是真的……你再到那边。”

  原来小家伙对他父亲的声音产生了兴趣,并且能够辨识。只要少卿开口,他就自然地朝向他说话的方向,如向日葵朝向太阳。

  少卿也许就在这一刻爱上了这个孩子。他自己也整晚像孩子一样,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念着一些幼稚的诗,观察我肚子的凸起随着他的移动神奇地变化着方向。后来小家伙大概睡着了,不再折腾,于是少卿也躺下,整晚把手放在我的肚子上。

  孩子出生的时候很顺利,从阵痛开始到最后一共只有三小时。

  没有意外,是个健康的女孩,少臣没有科学依据的小算盘落了空。公公给她取的大名叫作程浅语,婆婆给她取了小名叫阿愚。

  在单独产房里,我一直紧紧抓着少卿的手,感到他一直在为我擦汗。听着婴儿啼哭的那一刻,我昏了过去。

  当我再度醒来,少卿仍然握着我的手,大颗的眼泪一滴滴落在我的手上,却一句话也没说。

  我认识他这样久,这是第一次看见他哭。小时候他骨折做手术时都不曾流泪。

  我用手帮他擦泪,轻轻摸他的头,突然感觉到我与他的距离似乎又近了一些,而且,因为阿愚的出世,我终于真正地得到了他,即使只是一部分。

  少卿真的很疼爱那个孩子,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搬到她面前。

  在胎教姐妹班时,朋友曾经讲:“只要男人爱这孩子,而这孩子是你生的,那还有什么可求的呢?”我觉得真的是这样。

  但我心中仍有阴影。如果紫嫣的那个孩子当时也生了下来,少卿会不会像爱阿愚一般地爱着他或者她?

  我突然能够体会少臣愿意给予紫嫣最大的关照,却在别人提及她时的那种不耐烦。这本是我们共同的罪,公公婆婆的,少卿和我的,而最终他选择了由自己一个人来背负。

  紫嫣自杀的那个晚上,或许是与她心有灵犀,我陷入梦魇无法醒来,却能隐约听到少卿接电话的声音,模模糊糊,忽远忽近,我努力去听却总听不真切,不知究竟是真实还是梦境。

  终于挣扎着醒来,少卿却没有睡在我身边。我在阿愚的婴儿床边找到他。

  他没有开灯,只借着透过窗帘的微弱光芒,目光长久地停留在阿愚的小脸上。

  他的手机放在一边,已经调到静音,始终闪烁着“有来电”的指示画面。

  我小声提醒他:“你有电话。”

  他摇摇头,“打错了,不用接。”

  那手机又闪烁了几次,终于停下,屏幕陷入寂静,与夜色融为一体。

  我等阿愚醒来,给她喂过奶,又重新躺下,睡得并不安稳,每次醒来,都发现身边的少卿躺得僵直,似乎怕弄醒了我。我知道他一夜没睡。

  我可能永远都没办法知道,少卿那晚是否与紫嫣通过电话,而紫嫣又是否是因为他而吞下过量的安眠药。

  就像我也永远没办法知道,他是否知道他曾经失去的那个孩子,紫嫣本来是打算留下的。

  那夜紫嫣最终选择向少臣求助,而少臣用了一句“她最近精神抑郁”便答复了我全部的疑问。

  那几天少卿又开始抽烟。自从我怀了阿愚,他已经很久没碰过烟。

  他在书房,一次抽掉半盒,然后洗澡、刷牙,再回来抱阿愚,但阿愚还是挣扎着不要他抱,在他怀中扭来扭去,躲闪他的亲吻。

  我说:“你去看看她吧。她一个人,很可怜。”

  其实我想说,我已经有了阿愚,即使你要走,我也不会孤单。

  少卿低头,良久后说:“静雅,你是我唯一的妻子,而小语是我唯一的孩子。没有人可以改变。”

  这算不算我等候已久的承诺?却是在这种不合宜的时候。我只想哭。

  他再也没在我面前提过紫嫣。

  其实,自我们结婚后,他从未提起过她。

  2006年冬

  这是个多事之秋。公公一手创办的企业遭遇了重大挫折,连从不插手家业的少臣都回来帮忙。只有我以及阿愚,安然地躲在他们为我们构建的玻璃房子里,每天无忧无虑。

  一切都很突然。公公猝然辞世,少臣失去他尚未出世的孩子,程家的事业危机四伏。雪上加霜的是,一个多月后,少臣离了婚。

  他回家后毫无预兆地向大家宣布一句“我又是一个人了”便回屋倒头就睡,睡了整整两天两夜,喊都喊不醒,苍白又消瘦。

  婆婆守在他房里,一会儿骂他,一会儿掉泪,请了两次医生来看,医生只说他疲劳过度。

  后来婆婆也累了,换我守在少臣房里。四处寂然无声,少臣兀自沉沉睡着,我泪流不止,“如果你不爱她,那你这又是何苦?如果你爱她,那你为什么放她走?”

  我把这话说了一遍又一遍,不知到底说给谁听。

  “温静雅,你能不能不这么吵?”我终于成功地吵醒了少臣。

  少臣为什么离婚,也成了一个谜,他从来没有说过。我一直想,或许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他从小到大就没有什么特别想要得到的东西,所以他对拥有过的一切向来看得淡然,懒得珍惜。

  而我,因为等待成为一种习惯,以至于从不曾奢望过,所以明知选择嫁给少卿会不安一辈子,负疚一辈子,仍然选择了接受。每天都仿佛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若无其事装作不知道他心中还有别人。即使是这样,我也仍然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少臣的离婚成功地转移了婆婆的悲伤。她每天中气十足地念念叨叨,他在家时在他面前念,他离家时在电话里念。落井下石的还有我,有时候我会想起曾与安若共处过的和睦时光,也会指桑骂槐,说他始乱终弃。

  少臣忍无可忍,对我和少卿抱怨:“这时候你们是不是本该对我表示充分的同情?”

  我和少卿一起摇头,不过也松了一口气。他能说出这种话,证明他已经没事了。

  这人的治愈功力一向很强。我想起当初少卿的失魂模样。他们两兄弟个性差很大。

  晚上,少卿说:“少臣够烦了,你不要总挑起他的伤心事。”

  “他那没心没肺的样子我看着来气。你不知道,他连初恋女友的名字都记不住。”

  “还不到时候,他的痛觉神经一直比正常人迟钝。而且,初恋女友怎么能跟妻子比?初恋是装饰品,妻子则是身体的一部分,失去了,人就残缺了。”

  听说公司依然很混乱。少卿对我说:“静雅,如果为了这个家,我必须做出牺牲,你能够体谅吗?”

  “你指什么?”

  “如果我这次不得不坐牢,我不知道需要多久。你愿意和小语一起到国外去吗?”

  “你不是说,我是你唯一的妻子,你也是我唯一的丈夫?你在的地方就是家,你要我到哪儿去?”

  “真的有可能很久,而等待太漫长。静雅,你还很年轻。”

  “少卿哥,你知道我等了你多少年吗?从八岁那年我与少臣在山上迷了路,只有你找到我们,将我背回家开始算起,到我嫁给你时,我等了你十七年。我不在乎再等这么久。”

  2008年春

  少卿担心的那种情况并没有出现,虽然家里紧张了很久,虽然他仍然承受了很多委屈,但我们毕竟不必分离。

  少臣当时说:“大哥不会有事。”我以为他只不过是安慰我,但他果然做到了。

  那年出国的是少臣,一年多后他回家,接手了程家的事业。这是公公生前最大的心愿,可惜当它实现时,老人家却见不到。

  而少卿将带着我和阿愚,还有婆婆,我们一起去英国,避开那些不想见到的人,离开那些令人不快的事,一切重新开始。

  婆婆说:“少臣,总要有人照料你,我才能放心走。”

  “我以前也是一个人。”

  “那不一样。一直一个人无所谓,但是如果你已经习惯了另一个人……”

  少臣无语问苍天,以带阿愚出去玩为借口,火速离开,很久才回来。

  婆婆就是这么狠,永远哪壶不开提哪壶,揭人伤疤,踩人痛脚,挖人隐私,乐此不疲。

  晚上阿愚天真地问婆婆:“奶奶今天要叔叔做什么,把叔叔吓跑了?”

  “奶奶想要你叔叔结婚。”婆婆答。

  “可是他结过婚了呀!上次您给我看过那些漂亮照片。”

  “他被抛弃了。”

  “叔叔好可怜。不过不要紧,等我长大了,我可以嫁给叔叔,我最喜欢叔叔了,我一定不会抛弃他。”

  我把口里的水喷了。

  2008年夏

  我们在伦敦生活得很好。少卿在这里反而更能发挥所长,闲暇时,他带我们四处游玩,捺着性子陪我练英语口语。

  我那不值得炫耀的学习能力再度体现出来,所以多数时间都留在家里种花,养狗,指挥帮佣收拾房子。反而是婆婆与阿愚,很快就与外国邻居打成一片。

  重新适应一个新环境,接受一份新工作,或许很艰难,但我感受不到,因为留给我的永远都是一片玻璃屋顶之上的蔚蓝天空。

  学了那么多年的英语,却无法与人正常交流,虽然很丢脸,却也不是坏事。因为这样我总喜欢闷在家里,少卿反而愿意抽更多的时间来陪我。

  婆婆说,少臣与安若应该很快就能复婚了。她与前任以及准下任亲家通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越洋电话后,仍是掩不住喜上眉梢,千载难逢地亲自下厨为我们做了一桌子中西结合的菜。当晚,少卿与阿愚都闹肚子。

  我拨电话给少臣,把他大大地嘲笑了一通,他一句话也没反驳。

  总之,一切很美好。

  2009年

  四月,草长莺飞,春暖花开。

  安若生下一个漂亮男孩。我们与婆婆一起回国两周后,她仍不舍离开小孙子,打发我们回英国,自己继续留在那儿当只帮倒忙的闲职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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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我们一家开车经过海底隧道去法国游玩,顺带参加少卿朋友筹办的慈善游乐会。

  阿愚对那个比她的布娃娃还小的小婴儿念念不忘,声称长大以后可以“娶”他,这样她就跟她亲爱的叔叔关系更亲近了。

  最初对她的这种惊人言论我总惊诧莫名,如今已经见怪不怪。我笑笑说:“少臣当初那套‘男孩亲母’的理论正好可以适用于他们家,等小珈铭大上几岁,就可以保护安若不受少臣欺负了。”

  少卿说:“没人帮忙时少臣也只勉强与安若打个平手。再加一个小帮手,那他准定只输不赢。”

  那种场面值得期待又令人嫉妒,我一想起来就想笑。

  安若真好命,哪像我,一对一已经不是少卿对手,结果还有个阿愚永远跟他同伙。

  慈善会结束时,少卿去取车,我与阿愚在休憩区等待,赫然在人群中见到一抹熟悉的倩影,长裙飘逸,笑容优雅,岁月似乎从未在紫嫣身上留下过痕迹。

  我静驻片刻,抱着阿愚上前打招呼。阿愚主动与她握手,将抱在怀中的几个毛绒玩具送她一个。她平时对人很少这么友善。

  “真是漂亮可爱的小姑娘,长得像你也像他。”紫嫣微笑着向我们告别,然后离开。

  在车上,我对少卿说:“我看见了紫嫣。”

  他说:“我也看见她了,还有她的未婚夫。”他说这话时神色平静,仿佛在谈论一个多见未见只是泛泛之交的普通女同学。

  “她看起来还不错。”

  “对,比以前好了许多。”

  我们俩停住这个话题,但是阿愚奶声奶气地说:“妈妈,刚才那位阿姨,真是漂亮。”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少卿说:“你妈妈也很漂亮。”

  每次一同出游,回程总是我开车,因为累了的阿愚一定要她爸爸的怀抱当摇篮。

  此时她又昏昏欲睡,少卿脱下外套把她裹起来,将她安全而舒适地安置在自己怀中。我将电台的音量调小。

  车上的中文电台里响起一首名字叫作《全世界我最爱你》的老歌。第一次听这首歌时,我年纪还很小。

  阿愚把脑袋往少卿怀里拱了又拱,半梦半醒地撒着娇,“爸爸,全世界你最爱的人是不是阿愚?”

  “那你打算把你妈妈排到哪儿去呢?”

  “那就最爱我们俩吧,我是这根手指,妈妈是这根手指。”她拖着少卿的两只手,掰着他的拇指,然后伸出细细的小指,强行地与她爸爸拉钩,“就这样说定了,全世界你最爱的人是我和妈妈。一言为定哦,一百年不许变。”

  “好,一言为定。”少卿说,顺从地伸着手被她摇来摇去。

  我专注地开着车,装作不去理会那一大一小的童言童语,但是笑意从嘴角悄悄地蔓延到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这就算是表白了吧?虽然形式有点特别,来得又有点意外。

  执子之手,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