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首先进的是一家家卖中老年人服装的店面。

  这是黄清雅的提议的。

  她说:“咱们先给叔叔、阿姨买几件过年衣服吧?”

  曹胜没意见,重生前,他就习惯了每年过年,给父母添置一些衣物。

  两人走进一家女装店,给曹胜母亲挑选衣服的时候,黄清雅随口问:“你今年打算哪天回家过年呀?”

  曹胜笑了笑,“迟点回去吧!大年二十七、八,回去就行了。”

  “这么迟呀?你不想早点回家吗?”

  黄清雅有点意外。

  曹胜:“当然想,但不敢回去太早。”

  黄清雅更意外了,“为什么呢?回自己家还有什么敢不敢的?你跟你爸妈关系不是挺好的嘛?”

  曹胜有些感慨,“不是不敢回去见爸妈,而是只要回去了,家里那些亲戚,就会接二连三地登门、作客,这个找我借钱,那个找我帮忙,很烦的,头都被他们搞大了。”

  头都被他们搞大了?

  黄清雅听见这句话,却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因为“搞大了”这三个字,让她第一时间联想到肚子被人搞大了。

  这一刻,她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我怀了他的崽,他会尽快跟我结婚吗?

  她本来没这样的想法,但前几天她老妈、大嫂对她催婚,让她最近老是忍不住想结婚的事。

  “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去年才让你爸妈过来和你一起过年的吧?”

  她问。

  曹胜嗯了声。

  说话间,他觉得眼前这件棕色外套款式和布料都不错,就对一旁的销售员说:“美女!这款衣服有2X码的吗?”

  销售员点头,“有的,我拿出来给您看一下?”

  曹胜嗯了声。

  销售员去拿衣服了。

  黄清雅一边上下打量曹胜刚刚看中的这款衣服,一边问:“那你今年过年在家准备待多久呀?哪天回来?”

  曹胜目光看向别的衣服,闻言,随口说:“待一周左右吧!提前两三天回家过年,年后稍微待几天,给几个长辈拜完年,差不多就回来了。”

  黄清雅哦了声。

  见销售员去拿衣服还没回来,她忍不住低声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家现在已经没人反对我们在一起了。”

  曹胜有点意外,看向她。

  “真的?”

  黄清雅微笑点头。

  曹胜笑了笑,“你大哥呢?他也不反对了?”

  黄清雅嗯了声,“他现在也不管了,前几天我妈和我大嫂说请你去我们家做客,当时我大哥就在旁边,他肯定听见了,但他什么也没说。”

  曹胜莞尔。

  当初她大哥可是坚决反对的,逼得她不得不和他假分手。

  所以,刚刚听说她大哥不反对了,曹胜有点想笑。

  “你妈和你大嫂喊我去你们家做客?”

  他注意到她刚刚话里的这个信息。

  黄清雅又嗯了声,目光期待地看着他,“你去吗?”

  曹胜想了想,“快过年了,等年后吧!年后,等我在老家过年回来,正月初几的时候,买点礼品去你家一趟,就当给你爸妈他们拜年了,你看怎么样?”

  他和黄清雅在一起,时间也不短了。

  既然她家人主动请他过去做客,那于情于理,他都该上门一趟。

  黄清雅闻言,面露笑容,“好呀!那到时候你提前一天给我打电话,礼品不用你买,我来准备,到时候你提着它们去我家就行了,好不好?”

  曹胜失笑,摆摆手,“不用不用!第一次上门,礼物怎么能让你买呢?我又不是吃软饭的!你告诉我你爸妈他们喜欢什么就行了。”

  黄清雅还想说什么,刚刚去拿衣服的销售员拿着衣服,小跑回来。

  “帅哥!这件就是2X码的,你看看行不行。”

  说着,就把衣服递到曹胜面前。

  ……

  次日上午。

  《洪荒演义》繁体版三四两集,出现在湾湾、香江等地的书店书架上。

  前一天还人气寥寥的各大小书店,今天在《洪荒演义》新书上市后,很快就热闹起来。

  不少年轻人,像嗅到血腥味的鲨鱼一般,涌进一家家书店。

  有些人是买书。

  更多人是去租书店租书。

  但租书店进的《洪荒演义》数量有限,属于绝对的僧多粥少,速度最快的人这这两集新书租走后,其他人赶来就只能扑空。

  扑空了怎么办?

  经济不宽裕的,只能耐心等,等租了这两集新书的人看完后,还给租书店。

  但畅销书刚出版的时候,是很难租到的。

  往往第一个人租完,刚还给书店,很快就被第二个人租走,然后第三个、第四个……

  命短的,可能都等不到能租到的那天。

  所以,经济条件好一些的,一个忍不住,可能就跑进书店,买新书。

  而这,就是一些畅销书的销量能超过湾湾、香江所有租书店数量的原因,相比之下,一些不温不火的作品,一般很少有读者去买新书,基本上都是去书店租看,这样的作品,销量基本上全靠租书店进货,租书店的数量,往往就是这些作品的销量。

  三四两集的《洪荒演义》好看吗?

  湾湾,暂时没租到这两集书的林海,这天晚上在论坛上发帖询问。

  发这个帖子的时候,他想着:如果很多人都说这两集不好看,那我就不急了,可以耐心多等几天,等出租屋有这两集书的时候,去租。

  这个帖子发出去没多久,就先后出现了几条回复。

  第一条回复的内容是:“呵呵,楼主是来搞笑的吗?中原一点灰的新书,你问好不好看?这么说吧!三四两集的剧情,比一二两集精彩多了,至于精彩在哪儿?我就剧透一句:巫妖两族开始频频发生冲突了,巫妖争霸已经出现苗头!”

  第二条回复是:“妖族在帝俊的统领下,开始号令天下万妖,包括男主角,但男主不服帝俊号令,所以,帝俊派了一波接一波的高手来对付主角,这一场场大战,很过瘾!”

  第三条回复是:“主角的夺运魔音太搞笑了,被夺运魔音攻击的对手,都霉运连连,笑死我了!”

  第四条回复则是:“这个时期的人族太弱小了!妖族却太强了!女娲到底是不是属于妖族,这两集中还没交代清楚,帝俊和东皇太一他们都说女娲是妖族,但男主却说女娲和伏羲都是先天神灵,虽然看上去和妖族很像,但其实不是,可女娲又站在妖族这一边,而人族却是女娲创造的,要不是女娲护着,人族恐怕早被妖族吃干净了。”

  第五条回复写的又是另一个方面,“作者太有想象力了!竟然让主角给人族出主意,挑拨巫妖两族大战,第一批人族也够狠,竟然这么用美人计,先让巫族大神爱上人族第一美女,然后竟然把这个美女送上妖族的餐桌,成了妖族的食物,太残忍了!但仔细想想,这个时期的人族,想挑拨巫妖两族大战,好像也只能用这样的手段。”

  ……

  电脑前。

  林海看得眉头早就皱了起来。

  两集内容而已,这几个帖子回复的内容竟然都不一样。

  两集能写这么多内容吗?

  主角给人族出主意,挑拨巫妖两族大战?真的假的?主角来到洪荒世界后,不是变成一只乌鸦了吗?

  以乌鸦之身修炼后,应该属于妖族吧?

  主角不站在妖族这边,竟然去帮助人族?

  是因为主角穿越之前是人类吗?

  这些帖子看着看着,林海突然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自语骂道:“让你手**!让你发这个帖子!”

  他很后悔。

  早知道这些网友会这么回复,他肯定不发这个帖子。

  现在好了,看了这些帖子,他心里的好奇已经完全被勾了起来,想去买两本新书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他感觉自己的零花钱快保不住了。

  ……

  事实上呢?

  三四两集《洪荒演义》好看吗?具体写了什么?

  正在看或者已经看了这两集内容的读者,几乎没人觉得不好看。

  主要是这是一个全新的题材。

  曹胜无论怎么写,只要不胡编乱造,对大部分读者来说,都是好看的。

  何况,这两集剧情曹胜是用心写的。

  第三集开篇写到:帝俊从鸿钧老祖的紫霄宫回来后,就开始号令天下万妖,要做妖族共主。

  想借助整个妖族的力量,来对抗巫族。

  妖族管天、巫族管地,是鸿钧道祖定下的规矩。

  而巫族的强大,帝俊和东皇太一都心知肚明。

  巫族强大到什么程度?

  十二祖巫自称是盘古后裔,声称十二祖巫合一,可以重现盘古真身,根本就不把鸿钧放在眼里。

  因此,鸿钧在紫霄宫传道的时候,帝俊、女娲、鲲鹏等等,都去了紫霄宫,以弟子的身份,听鸿钧传道。

  但巫族却一个都没去紫霄宫。

  就问你牛不牛?

  帝俊和东皇太一,都是太阳中孕育出的三足金乌。

  出身可以说很牛逼了,出身的时候,还都有强大无比的伴生法宝。

  但却都不敢凭借自身实力去对抗十二祖巫。

  但他俩又都想和巫族平起平坐,怎么办?帝俊想到的法子是整合整个妖族的力量,以壮大自身。

  其实,妖族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

  在帝俊之前,妖族之间往往并不认为彼此是同一个种族,比如虎妖和狐妖,彼此会认为对方和自己是同族吗?

  狼妖和羊妖,会认为对方和自己是同族?

  但帝俊和东皇太一,就是要这些不同的种族,都臣服自己,都承认自己是妖族的一员。

  这自然受到各个妖族的抗拒。

  但没事,帝俊和东皇太一拳头够硬。

  谁抗拒就打谁,打到对方服为止。

  主角以乌鸦之身修炼得道,自然也被帝俊和东皇太一划入妖族,要主角奉他们为主,听他们号令。

  主角自然不服。

  一来是他和帝俊、东皇太一一样,也去了鸿钧道祖的紫霄宫听道。

  二来是他作为穿越者,知道巫妖二族都风光不了太久,都会退出历史的舞台,他不想给妖族陪葬。

  三来,他和鲲鹏有仇,在紫霄宫的时候,鲲鹏看不起他,甚至当众向他出手,结下了梁子,而鲲鹏也被划为妖族。

  最重要的是:他穿越前,生而为人,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自由平等的概念深入灵魂,要他奉帝俊和东皇太一为主?对不起!他膝盖弯不下去。

  所以,第三、第四集中,他不断被帝俊派来的高手追杀,在被追杀的过程中,他恼怒之下,决定报复,决定加快巫妖两族的衰落。

  在这种念头驱使下,他开始暗中接触还很弱小的人族。

  这个时期的人族,几乎就是妖族的盘中餐。

  虽然碍于女娲的面子,妖族没有明面上针对人族,但很多妖族成员都有吃人的习惯。

  如同后世人类吃鸡鸭鱼肉一般,毫无心理负担。

  对这个时期的妖族成员来说,吃人,是一种享受。

  一段时间不吃人,就感觉嘴里没滋没味,会嘴馋。

  对这个时期的人类来说,人类苦妖族久矣,妖族不灭,人类永远没法真正站起来。

  但人类相比妖族,战力相差太多了。

  要不是人类的繁衍能力远超妖族,恐怕早就被妖族吃完了。

  主角变化**类的样子,给人类第一批先民献策。

  其中一个计策,就是用苦肉计,挑拨巫妖两族。

  洪荒世界的残酷,在这个计策施展的过程中,显露无疑。

  震撼到不少读者。

  人族先民竟然为了整个人族的生存,把自己当成一盘菜,送到妖族的口中。

  ……

  随着这两集新书上市。

  网上出现了不少讨论这两集剧情的帖子。

  上个月,第一、二两集上市的时候,很多读者看完后,心驰神往地幻想着自己能成为妖族的一员。

  觉得帝俊、东皇太一、鲲鹏等等名字、法宝、法术,都很带感,恨不能自己也成为妖族一员。

  但随着第三、第四集上市后,很多读者开始反感妖族,因为大家都是人类,而看似强大无比的妖族,却把人类当食物,强大如金乌太子,也有吃人的习惯。

  一个把人类当食物的种族,大家怎么还能喜欢得起来?